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附民字第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30 日
- 當事人騰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張定瑋、簡莉莉、鄧紫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重附民字第12號 原 告 騰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張定瑋 原 告 簡莉莉 被 告 鄧紫婕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11年度易字第32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0 日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彭全曄 法 官 白承育 法 官 劉思吟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廖俐婷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