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4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497號

竊盜等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7 日

法官陳昭筠林建良施吟蒨

原告
得勝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魏文彥
被告
羅尚緯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本院111年度易字第91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由

一、按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被告羅尚緯因本院111年度易字第914號竊盜等案件,經原告得勝運通股份有限公司對其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昭筠

                   法 官 林建良

                   法 官 施吟蒨

書記官 吳進安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7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