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5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14 日
- 當事人向上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顧剛維、饒家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574號 原 告 向上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顧剛維 被 告 饒家瑞 上列被告饒家瑞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4 日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許必奇 法 官 鄧煜祥 法 官 劉芳菁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怡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