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交重附民字第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5 月 27 日
- 法官陳正偉、鄭淳予、陳志峯
- 當事人林意芬、游依靜、蕭榮甫、大都會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重附民字第7號 原 告 林意芬 輔 助 人 游依靜 送達代收人 邱姿誼 被 告 蕭榮甫 大都會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陳室喜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3年度交易字第75號),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7 日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正偉 法 官 鄭淳予 法 官 陳志峯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鄔琬誼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7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交重…」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