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19號
- 聲請人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楊晴伃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2年度戒毒偵字第105號),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112年度聲沒字第104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2、3②、4至11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楊晴伃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檢)檢察官以112年度戒毒偵字第10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不起訴處分書1份在卷可佐。惟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驗結果含有附表所示之毒品成分,有附表所示檢驗報告附卷可憑,因毒品附著於附表編號5、10所示物品而難以析離,且與其他扣案物品均屬違禁物,爰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分屬管制之第一、二級毒品;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第18條第1項前段亦規定明確。
三、經查,被告楊晴伃前因附表編號1所示時間施用毒品犯行,經本院以109年度毒聲字第995號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復經本院以111年度毒聲字第914號裁定送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於民國112年3月13日執行完畢釋放出所,與附表編號2至11所示時間施用毒品犯行均經新北檢檢察官以112年度戒毒偵字第10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本院上開裁定、新北檢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各1份在卷可稽。又本案警方查獲被告時,當場扣得被告所持有如附表編號1至2、3②、4至11所示之物,經鑑定結果分別如附表「檢驗結果」欄所示毒品成分,有如附表編號1至2、3②、4至11「鑑定報告」欄所示文件在卷足憑。依上開說明,此部分聲請與首揭規定相符,應予准許。至附表編號3①所示白色粉末1袋(驗餘淨重0.4155公克)部分,僅檢出Caffeine成分,並未檢出如聲請書附表編號3所指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等情,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2月15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聲請書誤載為「0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1紙在卷為憑(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下稱基檢】109年度毒偵字第1763號卷第67頁),而Caffeine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之毒品。此外,復查無其他證據足認附表編號3①所示白色粉末1袋係屬違禁物。從而,此部分聲請,顯於法未合,尚難准許,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1項、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施用毒品日期 物品(重量) 檢驗結果 檢驗報告 出處 1 109年4月21日 白色或透明晶體1包(驗餘淨重0.1052公克)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09年5月29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1紙 111年度毒偵緝字第1312號(新北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693號卷第97頁) 2 110年8月22日 白色粉末2包(總毛重0.76公克) 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000年00月0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實驗室分析編號DAA6905)1紙 111年度毒偵緝字第1313號 (新北檢110年度毒偵字第6087號卷第76頁) 3 109年12月1日 ①白色粉末1袋(驗餘淨重0.4155公克) 檢出Caffeine(未檢出聲請書記載之「 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2月15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聲請書誤載為「0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1紙 111年度毒偵緝字第1315號(基檢109年度毒偵字第1763號卷第67頁) ②白色結晶1袋(驗餘淨重2.4356公克)、淡黃色結晶塊2包(驗餘淨重1.4646公克)、黃色結晶1包(0.0378公克)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4 108年5月2日 白色粉末1包(驗餘淨重1.17公克)、米黃色粉末1包(驗餘淨重0.14公克) 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08年6月3日調科壹字第10823011890號鑑定書1紙 111年度毒偵緝字第1316號(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北檢】108年度偵字第1860號卷第81頁) 5 吸食器1組 經乙醇沖洗,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1紙 111年度毒偵緝字第1316號(北檢108年度偵字第1860號卷第85頁) 6 109年7月24日4時44分許為警採尿往前回溯26小時、96小時內之某時 米白色粉末4瓶、2包(驗餘淨重7.5034公克) 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臺北榮民總醫院109年9月1日北榮毒鑑字第C0000000號毒品成分鑑定書㈠1紙 111年度毒偵緝字第1318號(新北檢109年度毒偵字第5401號卷第67頁) 7 110年9月12日 米白色粉末1包(驗餘淨重0.17公克)、碎塊狀檢品2包(驗餘淨重0.71公克) 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0年11月1日調科壹字第11023013770號鑑定書1紙 111年度毒偵字第1678號(北檢110年度偵字第3149號卷第379頁) 8 白色粉末2包(驗餘淨重0.0200公克)、白色粉末1包(驗餘淨重0.0013公克) 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0年9月24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1紙 111年度毒偵字第1678號 (北檢110年度偵字第3149號卷第365頁) 9 白色透明結晶1包(驗餘淨重0.2848公克) 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同編號8 同編號8 10 ①殘渣袋1包 經刮取殘渣,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同編號8 同編號8 ②分裝勺1支、針筒1支 經乙醇沖洗,檢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 11 111年6月15日、19日 米白色粉末1包(驗餘淨重0.21公克)、白色粉末1包(驗餘淨重0.34公克)、針筒內之粉末(驗餘淨重0.05公克) 含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聲請書漏載) 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1年8月22日調科壹字第11123017360號鑑定書1紙 新北檢111年度毒偵字第3940號卷第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