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交重附民字第51號
- 原告
- 孫詩涵
- 原告
- 孫瑀晨
- 原告
- 孫瑀婕
- 被告
- 洪實
- 被告
- 馥園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南君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3年度審交訴字第14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審交重附民字第51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3年度審交訴字第14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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