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79號

過失傷害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8 月 22 日

法官黃湘瑩劉芳菁游涵歆

原告
廖正川
被告
郭良州
被告
澤樺彩色印刷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明雲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此部分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湘瑩

法 官 劉芳菁

法 官 游涵歆

書記官 廖宮仕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2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交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