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3年度附民字第698號
- 原告
- 蘇桂英
- 被告
- 陳建竣
- 被告
- 聯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林德銘
-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號0樓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3年度易字第40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一、原告聲明、陳述、證據均詳如附件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所載。
二、被告均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理由
一、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刑事部分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被訴過失傷害案件,業經本院113年度易字第404號刑事判決諭知無罪在案,自應依首揭規定,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三、據上論結,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