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審易字第33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跟蹤騷擾防制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2 月 05 日
- 法官藍海凝
- 被告A05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審易字第337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A05 上列被告因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 年度偵字第4101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裁定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A05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之跟蹤騷擾罪,處有期徒 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另補充:「被告A05於本 院審理時之自白」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二、論罪科刑: ㈠按跟蹤騷擾防制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 、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包含: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第2、4、5款定有明文。被告以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載方式騷 擾告訴人A女之行為,已致告訴人不堪其擾且心生畏怖,足 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是核被告所為,係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罪。 ㈡被告傳送起訴書附表所示訊息騷擾告訴人之數行為,係在密切接近之時間實施,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應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 ㈢爰審酌被告與告訴人前為男女朋友關係,竟於分手後違反告訴人意願多次傳送起訴書附表所示訊息騷擾告訴人,致告訴人心生畏怖及精神受創(見不公開偵卷第61頁診斷證明書),嚴重影響告訴人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所為應予非難,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後於本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之態度、對告訴人所造成之危害程度,及其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離婚,自陳無業、需扶養父母、經濟狀況不佳之生活情形(見被告個人戶籍資料、本院卷第66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涵慧提起公訴,檢察官高智美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5 日刑事第二十六庭 法 官 藍海凝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吳宜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5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第1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檢察官偵查第1項之罪及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蒐集證據 ,認有調取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之必要時,不受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第1項所定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 限制。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3年度偵字第4101號被 告 A05 男 47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0段00號2樓 居新北市○○區○○路00巷00號18樓之3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A05與代號AD000-K112343之女子(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 A女)為前男女朋友,交往期間自民國112年8月某日至 112年10月19日止。詎A05於分手後,明知A女無意與其繼續維 持上開感情關係,猶基於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之接續犯意,自112年10月21日起至112年11月18日止,陸續傳送如附表所示之訊息文字予A女,上開訊息經A女閱覽後,曾於112年10 月30日、112年11月1日,以簡訊向A05表示:不要再傳訊息 來糾纏我,孰料A05竟不予理會,仍持續以前述違反A女意願 之騷擾方式,對A女為警告、威脅,使A女心生畏怖,足以影響A女日常生活。 二、案經A女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A05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證明被告於112年10月19日與告訴人A女分手後,仍於如附表所示時間,陸續傳送附表所示訊息予A女之事實。 2 證人即告訴人A女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 全部犯罪事實。 3 被告與A女間之電子郵件、簡訊擷圖、A女所提供電子郵件及簡訊之文字檔隨身碟 全部犯罪事實。 二、核被告A05所為係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實行跟蹤 騷擾行為罪嫌。又被告所為上開行為,係出於要求告訴人A 女復合未果,而持續騷擾告訴人、使告訴人心生畏怖,依上開跟蹤騷擾防治法規定行為應有反覆性及持續性,應認被告上開行為為接續之一行為。 三、至告訴暨報告意旨認被告A05於112年10月31日起,陸續向告 訴人A女傳送:「拿人手短,妳不要哪天被追殺喊救命」、 「妳索愛的影片我發了」、「妳有沒有看,妳的家電,對方送的,有沒有攝影機?」、「誰欺負我,我會狠狠報復回來」、「我想做啥,沒人知道,妳也別喊冤」、「說真的,我命不要了」等文字訊息,涉犯恐嚇罪嫌。惟被告辯稱:我的意思是索愛的照片,而且是她自己拍攝的,我沒拍攝索愛影片,也沒散布,我有傳送這些訊息,但我覺得這是情侶間之爭執等語,且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謂惡害通知,係指 明確而具體加害上述各種法益之意思表示,客觀上一般人皆認足以構成威脅,致接受意思表示者之生活狀態陷於危險不安之境,倘非具體明確,即難認係惡害通知,綜觀全卷,被告並未具體言明如何加害告訴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實與前述恐嚇罪之構成要件有間,惟若此部分成立犯罪,因與上揭起訴之部分具有同一基礎社會事實之關係,而為起訴效力所及,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2 日檢 察 官 林涵慧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 日書 記 官 劉玥慈 附表 編號 時間 訊息內容 1 112年10月21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對一個人相知相惜是好事,但,遇到妳一直是惡夢,對妳越好,妳要求更多,妳真的只想到自己而不自知,言盡於此,緣分也斷了,妳的任性我真的不敢恭維」。 2 112年10月21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到現在才深深覺得妳前夫是最大的受害者,但他也活該,他把妳無法無天的寵壞了,他過的不開心只能從電動工作舒壓,妳要的她盡量都給妳滿足妳的任性,我相信妳這樣的任性這樣的不可理喻,久了,男人會失去感覺,也許妳也覺得妳沒錯,因為妳被寵習慣了,我知道我說這沒意義,只是最後給妳忠告,跟妳相處很多時候都是忍讓,妳自私時都太自私,尤其跟錢有關,妳不發覺出門妳只出過一次數碼天空,其他買東西吃飯妳都當做理所當然,最誇張的是我主動願意送妳手機,妳還要加碼LV成理所當然,第一次吵也是因為錢,要把錢全給妳管,房子我全出,講白點,妳年輕二十歲我也不該答應,不用見面談」。 3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妳覺得妳對妳就對,反正以後是陌生人了,互不影響,只想跟妳說,想要別人無私對妳,妳也要無私待人。妳的要包耍脾氣,我真的無言以對,君已負我的心意」。 4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不要翻舊帳,而是會計薪水本不高,不用加班的會計比剛畢業的也多不了多少我都懂,妳可以很擔心上個簽約的租屋押金拿不回來,卻又能說我不買妳也買的起,真的用心要在一起沒那麼多算計,妳要早覺得不是適合妳也早說,雖然這次說用包逼我離開也算是種方式,不算太遲,反正安心分手不吵妳,吸塵器是很很好用,但妳那麼有錢買包也不缺它,想想考慮給我妹,其它給妳的妳本來也不缺錢也看不上眼,妳就丟了吧!每天用不難受喔」。 5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為了小菲,我的所有帳號分享到十二月底,妳可以不屑,又不專給妳用的。就這樣」。 6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還有妳放心我沒傳認何字眼給小菲,一個字都沒有過」。 7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又想想,妳是直接打我臉,我用盡心思買的是什麼東西呀,妳要的是十萬的東西,小Bose,除濕,垃圾袋,都算什麼」。 8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反正妳也有別人戴妳,剛好看到而已」。 9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謝謝妳把Key的歸還,我想妳大概是找個人,請他喝杯咖啡過來的吧,記得剛開始認識時妳很認真問過我最再乎的點,我記得我說過最介意別人把我的好當做理所當然,然而我覺得妳都白問,也沒聽進去,也許妳好姊妹很多,妳只想到她們獲得什麼,沒想過她們沒說的辛苦付出過什麼,才被疼惜,我沒問過妳學歷,沒問過妳薪水,我只覺得人生單純就好,然而妳要的不只不單純而且真的很笨,很沒腦袋,我都沒急著上床,妳就急著要包,我早願送手機難道未來不願意送包,妳又蠢到說我送包不表妳願意跟我怎樣,原諒妳第一次的蠢,妳免強拿個不是理由的姊妹說是對方害的,妳這次的蠢又要算誰的,其實我都心知肚明,我可以睜一眼閉一眼,當做第一次不是妳的錯,第二次妳回的是什麼話,不要以為送包就可以跟妳上床,妳有事嗎?一開始是我有那心意送妳手機,接著我也隱約看到妳Line說不適合,只是我都沒讀等讀了妳都刪除了,不過老實說,這樣也好,等我全心全意深陷,才發現妳的自私,我會想死」。 10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謝謝妳這段時間給我很美的戀愛的感覺!但始終我們還是不適合,感情跟信任都是一步一步慢慢培養,慢慢才能匯聚成兩人一體,彼此信任而後不分彼此然而從第一次的爭執,雖然妳把責任都推给了妳的姊妹,都說是她害的,但那字字句句“房子要我全出,名字是要妳的,我的錢全部都歸妳管”都是妳親手打的,刀刀刻在我心頭上,對於妳的外貌,我的感覺是中上,對於妳的單純那才是最吸引我的,讓我慢慢地深深愛上妳但那時妳那些話已經顛覆了我的觀念,然而看到妳當時的信,我自欺欺人的去相信,惠君還是單純的,還是懂得互相的選擇了再一次給我們一次機會,然而在我滿心歡喜的覺得我們感情的升溫,信任度增加,想買個好禮物給妳,卻又被LV給硬深深的傷害,我赫然發覺,妳要的不是我的人,要的只是我對妳的好,妳只想得到妳想要的,完全不去顧及我的感受或許妳已經根深蒂固的覺得,房子跟錢本來都應該都是妳的,之前妳已經退讓了,妳只是要個LV,已經算是少要很多了!妳也不要說妳已經說妳自己買得起自己可以買,我智商沒有低到那種程度,妳就是逼著我想要感情繼績,就是給妳要的,我沒心機不代表我愚蠢,很多事情看得清楚,看破不說破而已,信任一個人也不能說一時半刻就完全信任一個人,那叫做白癡」。 11 112年10月2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就拿這兩次爭吵,妳想到的完全都是自己的利益,想到妳該有的安全感,想到妳該得到的理所當然我們如何走得下去,妳完全沒有去思考到我的感受,只想到的是妳自己我才剛開始願意去信任妳,願意一步一步給妳更多,一步一步更相信我們的愛情,妳卻要的更多這不是我肯花多少錢的問題,也不是我買不起的問題,而是兩個人的共識,兩個人的感情究竟建立在甚麼基礎上,妳已經是我第一個願意幾乎完全不計較錢的對象,卻沒想到反過頭來,讓我感覺我願意給還給的不夠讓妳滿意,我如何能再去信任妳,如何去把我現在的一切都交給妳,如何去把未來的努力成果交給妳或許妳不自知,妳的心態才是真正包著毒藥的糖果讓我眼前只有兩條路,一條路給妳滿滿的安全感,妳要甚麼都給,卻斷了我自己所有生路,另外一條路就是無緣結束吧,每次吵跟錢有關的都讓我無比的揪心跟難過,從開始認識我都想給妳最好的,慢慢地卻被當作理所當然,而且還不夠,心是有多痛,我依然是我,妳卻不是當初我覺得的那個小君再這樣下去我真的會想提早結束生命,人生沒有意義,擁抱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我不能沉溺於擁抱而迷失了自己這樣到頭來,我不會是我,我不能壓抑自己去無限遷就妳,去獨自犧牲自己為這段感情努力,累積久了我不能保證我還是我,厭抑久了會發生質變,人倫悲劇大多都是這樣發生的,雖然很想牽了手就不放但我也不得不食言了」。 12 112年10月27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謝謝妳這段時間給我很美的戀愛的感覺!但始終我們還是不適合,感情跟信任都是一步一步慢慢培養,慢慢才能匯聚成兩人一體,彼此信任而後不分彼此,然而從第一次的爭執,雖然妳把責任都推給了妳的姊妹,都說是她害的但那字字句句"房子要我全出,名字是要妳的,我的錢全部都歸妳管"都是妳親手打的,刀刀刻在我心頭上,對於妳的外貌,我的感覺是中上,對於妳的單純那才是最吸引我的,讓我慢慢地深深愛上妳,但那時妳那些話已經顛覆了我的觀念,然而在我滿心歡喜的覺得我們感情的升溫,信任度增加,想買個好禮物給妳,卻又被LV給硬深深的傷害我赫然發覺,妳要的不是我的人,要的只是我對妳的好,妳只想得到妳想要的,完全不去顧及我的感受,或許妳已經根深蒂固的覺得,房子跟錢本來都應該都是妳的,之前妳已經退讓了,妳只是要個LV,已經算是少要很多了!妳也不要說妳已經說妳自己買得起自己可以買,我智商沒有低到那種程度,妳就是逼著我想要感情繼續,就是給妳要的,我沒心機不代表我愚蠢,很多事情看得清楚,看破不說破而已,信任一個人也不能說一時半刻就完全信任一個人,那叫做白癡,就拿這兩次爭吵,妳想到的完全都是自己的利益,想到妳該有的安全感,想到妳該得到的理所當然我們如何走得下去,妳完全沒有去思考到我的感受,只想到的是妳自己,我才剛開始願意去信任妳,願意一步一步給妳更多,一步一步更相信我們的愛情,妳卻要的更多,這不是我肯花多少錢的問題,也不是我買不起的問題,而是兩個人的共識,兩個人的感情究竟建立在甚麼基礎上妳已經是我第一個願意幾乎完全不計較錢的對象,卻沒想到反過頭來,讓我感覺我願意給還給的不夠讓妳滿意我如何能再去信任妳,如何去把我現在的一切都交給妳,如何去把未來的努力成果交給妳,或許妳不自知,妳的心態才是真正包著毒藥的糖果,讓我眼前只有兩條路,一條路給妳滿滿的安全感,妳要甚麼都給,卻斷了我自己所有生路另外一條路就是無緣結束吧,每次吵跟錢有關的都讓我無比的揪心跟難過,從開始認識我都想給妳最好的慢慢地卻被當作理所當然,而且還不夠,心是有多痛我依然是我,妳卻不是當初我覺得的那個小君,再這樣下去我真的會想提早結束生命,人生沒有意義,擁抱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我不能沉溺於擁抱而迷失了自己這樣到頭來,我不會是我,我不能壓抑自己去無限遷就妳,去獨自犧牲自己為這段感情努力,累積久了我不能保證我還是我,壓抑久了會發生質變,人倫悲劇大多都是這樣發生的雖然很想牽了手就不放,但我也不得不食言了」。 13 112年10月2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說真的當初妳傳LINE給我,我只有隱約看到妳寫妳覺得妳早覺得我們不適合的隻字片語,隔天我正在開會,妳打給我我掛掉電話我依然不知道妳到底在想甚麼,或許妳覺得我真的不適合妳我也真的不再打擾也許妳覺得妳值得比我富有的人更願意為妳付出的人我也不想再打擾妳,感情得來不易~我只是不想被當作理所當然我也希望有被愛的感覺而不是完全被忽視,感情沒有誰輸誰贏,我是有認真要跟妳一輩子的想法從來沒有玩玩而已的想法然而我們之間的癥結點我說了如果可以溝通了解這關算是過了,如果無法妳依然堅持妳的想法就算再勉強一起遇到錢的價值觀又要再吵一次」。 14 112年10月2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說真的當初妳傳LINE給我,我只有隱約看到妳寫妳覺得妳早覺得我們不適合的隻字片語,隔天我正在開會,妳打給我我掛掉電話我依然不知道妳到底在想甚麼,或許妳覺得我真的不適合妳我也真的不再打擾也許妳覺得妳值得比我富有的人更願意為妳付出的人我也不想再打擾妳,感情得來不易~我只是不想被當作理所當然我也希望有被愛的感覺而不是完全被忽視,感情沒有誰輸誰贏,我是有認真要跟妳一輩子的想法從來沒有玩玩而已的想法然而我們之間的癥結點我說了如果可以溝通了解這關算是過了,如果無法妳依然堅持妳的想法就算再勉強一起遇到錢的價值觀又要再吵一次」。 15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我有寫信給妳,我不是下半身思考的人,我也不是不願意付出的人,我只是想認真愛,但又不想被當作理所當然,我是真的很迷戀我們兩個人獨處的感覺,我也很珍惜,但我內心也是脆弱的,也是期待被愛,而不想感覺建築在金錢上,想買包不能一起去日本旅行,順便再買,台灣買很貴妳不知道嗎?」。 16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人生如此,從妳第一次封鎖,就讓我覺妳只愛自己,未來各過各的,未來我將不是那個我,因為沉寂已久的感情,遇到妳,只看到自私」。 17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妳離婚一年多,沒交過男友,女兒二十歲,但,怎麼感覺妳閱人無數,這二十年妳應該是 很簡單的人,怎麼會如此不簡單」。 18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妳確定就好,率先封鎖我的都是妳,妳已經擾動我想愛人的心,既然妳不要,那我就不再乎真心不真實心的對象」。 19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相信妳考慮的對象很多,有次到妳家,明明都可以出門了,妳還是可以讓我等很久,載妳回家妳領個包裹,也是抱著電話不放,我想通了,妳又不缺我一個,對吧!」。 20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看妳也一直換新照,妳真的不缺人陪,祝妳找到妳想要的對象」。 21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還有一件事我很好奇,妳第一天來我家,用掉洗手間六分之一包的衛生紙,讓我覺得這幾年妳真的都一個人過嗎,不過看妳line更新的照片,妳似乎隨時也不缺男人,只是定義不同吧」。 22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我真的不懂妳,我現在有想一覺不醒的念頭」。 23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曾經妳說妳生氣了我去哄哄妳,抱抱妳,但我真的不知道我去了是否有另外一個人陪著妳,從妳說要LV時我就不懂妳要這段感情是要什麼,我不是給不起,而是妳要的感覺是我不給就別在一起,我希望的是心甘情願給,而不是這感情只建立在金錢上,我不了解妳,甚至不知道妳有沒有大學畢業,甚至跟妳講話,一般習慣對談英文用語我都盡量避免」。 24 112年10月29日 以簡訊傳送「我覺得我想去抱抱妳,但很有可能有妳更在乎的人,我何必自取恥辱,不是嗎?妳真的從來不懂什麼是換位思考」。 25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妳有吸引人的條件,妳又不缺我一個,妳想要錢,想安心,我可以全給妳,但妳要怎麼給我安心,妳累了會秒睡,跟同學可以去旅館唱歌」。 26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然後我跟我妹沒什麼,妳一直說是妳朋友,姊妹說的,講難聽點,姊妹就是拿來比較的,買個包不難,就是不爽妳買的作用就是想爭口氣,在所謂姊妹面前」。 27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單從妳工作能力,妳真的一個月能四萬封頂了,享受生活要勞力付出,真不懂妳急買包換錢做什麼?」。 28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也許,我走了,不再出現,對妳是好事」。 29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妳在乎的是錢,不是人,算了打再多妳也不會看一眼,反正我走了全心全意換來只要LV」。 30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我只是尊重妳,妳確定不要一起,說清楚講明白,我不是妳肚子的蟲,我無法理解妳的思 考,確定分請說一聲」。 31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難到說,請妳說個分手很難,如果這樣都不願意,我會想請小菲幫我說,我是不該打擾到她」。 32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其實說真實點,小菲是妳養老的依靠,妳就像我媽,覺得把小孩養大然後就靠小孩」。 33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你的腿依然美,但,真的不如當年」。 34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確定要分手,可以禮貌說一聲嗎?」。 35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如果活在妳以為,我也不用活,都活在妳思想」。 36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單身五年,突然覺得妳有的其他人都有,我為什麼要全心全意只有妳,而且是妳不要,而 不是我輕易放手,因為一個包而分手,妳真的不簡單」。 37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我對妳好,妳應該覺得有人會對妳更好,那妳放手吧?!也許妳早就放手,妳的自私,真的不值得被愛!」。 38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妳封鎖我至少三次,也許妳覺得當初妳又加回我,我沒理妳,妳脾氣上來,乾脆又封鎖我,但妳不知道我因為妳差點沒心情工作」。 39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還有我真的不喜歡閨蜜這名詞,大家都拿另一半的好來做比較,如同當初如果我朋友指手話腳,該怎麼對妳,妳會舒服嗎?」。 40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要一輩子,要心理話能談,高興不高興都能談,沒有誰高誰低,沒有誰贏誰輸,要認真說結束我尊重妳」。 41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講句坦白話,我認真覺得我們是一輩子,我的是妳的,妳不會浮誇到買包,工作上都穿醜衣服,妳想要給妳那些姊妹看到什麼,只有妳知道」。 42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還有我很喜歡小菲這孩子,小七上我會給她很多選擇,但我不會跟她說任何話」。 43 112年10月30日 以簡訊傳送「可以的話,妳們喝黑糖熱珍奶比較好」。 44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覺得是誰欺騙誰,妳拿著另外一個男人的好處,跟我炫耀別人對妳多好多好,然後又跟我說我做到什麼妳可以跟我一起,妳知道東西不是隨便拿的嗎?我怎麼知道妳才坐在我身上沒多久,很快又去坐在別人身上,我就不信妳那張在海邊的照片不是被牽扶上去,自己能爬上去,我愛的是單純的小君,不是那個誰送禮就誰對她好的小君,妳讓我覺得以前對妳任何好 都是白痴的行為,因為妳可以同時接受不同人的好,還記得我說單純的我遇到單純的妳嗎?妳要真愛我妳不會同時考慮兩個人,同時拿兩個人好處,如今妳也老實說還跟着別人出遊,我們一起時妳就跟對方有聯繫,妳要真愛我我什麼都給妳我無所謂,包,為什麼我遲疑,就 是感覺妳不對勁,從說不讓我進去房間就不對勁,原來還有人送吹風機給妳,講直接點,妳要用錢來衡量感情,我找個二十幾歲的女生,一個月花個兩三萬,那不就乖乖跟我走,我何必跟妳四十好幾這樣慢慢談,如果妳真的單純先把別人給的東西退了,我們之間再好好談,我可不想跟妳談感情然後妳被人報復」。 45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說真心話,妳真的很吸引我,我也真的很久沒接觸女生,甚至覺得,我是不是不行了,直到 我們靠近,我才知道原來有人那麼吸引我,妳不用拿包來逼我,想驗證我愛不愛,帳號給我,我馬上轉十萬給妳,妳如果不愛我,我就當十萬買個教訓」。 46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前提是妳願意退掉另外一個人的禮物,感情用比較的就不是感情」。 47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自己好好想想,我對妳好,又同時對其他人好,妳是什麼感覺」。 48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要安全感,我可以馬上轉給妳我的誠意,我的安全感呢,我也沒要妳給我什麼,我只要全心全意而已」。 49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第四個點我可以馬上給,房子的事,妳沒全心全意我們怎麼談下去」。 50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放心給我帳號,我一定轉,就算妳不愛了我也不會要回來」。 51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錢到妳身上,妳自己再去覺得該不該花十萬買包,妳決定」。 52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帳號給我呀,妳要比較誰愛妳多一些」。 53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我是不是男人妳知道」。 54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沒有一指半」。 55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我認真,妳給我帳號,我沒有不給」。 56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有沒有換位思考過,喝我的咖啡請別人,然後他買了140杯給妳」。 57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好好思考,妳要的我可以馬上給妳,而妳如何斷絕那個人對妳的好」。 58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想好好活著,建議妳別接受太多人的好」。 59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算了看妳,妳遊走兩人之間,我不是妳,我只知道妳有別的對象,妳們有沒有親親抱抱我不知道」。 60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不是想知道我有沒有誠意,給帳號呀!全都給妳還不行,還要找別人」。 61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就算我答應妳所有條件,妳選擇喔,那個男的活該倒楣,吹風機,140咖啡」。 62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我可以給妳全部,但我無法接受有其他人對妳好」。 63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一句話,分或合」。 64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帳號給我,馬上轉」。 65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事實證明妳有其他考慮對象」。 66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是單純的小君嗎?」。 67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要包,我可以馬上給妳承諾」。 68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給帳號,還是不敢給」。 69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都能同時跟兩個人出遊,同時接受兩個人的好,妳怎麼讓人信任把一切交給妳」。 70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換位思考一下,這樣的妳值得愛嗎?」。 71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退別人的禮物,妳要的我給妳,不行嗎?」。 72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自己能不能給人信任感,要比較的愛比不完,物質的愛可以給妳,真實的愛,超過一 指半很多,也可以給妳要不是迷戀妳太多,我不會講這麼多,單從妳跟別人約會,我就該不相往來了妳如果不能放棄別人的愛,怎麼說我們談的是感情」。 73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要不是迷戀妳太多,我不會講這麼多,單從妳跟別人約會,我就該不相往來了」。 74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如果不能放棄別人的愛,怎麼說我們談的是感情」。 75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想想,妳願意認真,帳號給我,有多少,就轉給妳,但妳要考慮別人,我一毛錢也不願意」。 76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我給妳的也都不是便宜貨,妳都拿來比較,我想要妳是因為愛上了」。 77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認真只有我,我也只有妳,妳要什麼都給,妳要拿別人的好,我們要談什麼?」。 78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拿人手短,妳不要哪天被追殺贓救命」。 79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妳現在跟我說,我給妳想要的我們可以在一起,然後別人給妳的都是假的嗎?妳對的起那 140杯咖啡,誰給妳多妳就愛誰嗎?最後說,他給的全退還,我全數補上,妳不願意退我們也真的不需要在一起了,建立在金錢上,妳也讓我懂了,為什麼想管我的錢,因為妳本身很容易被金錢打動」。 80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我們在一起時妳考慮別的人,是妳的錯,我全心只有妳時妳還接受別人的好」。 81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天下沒有白掉下來的禮物,妳覺得自己更值得別人對妳好就去吧!妳帳號給我,我轉給 妳,哪怕妳轉身投到別人懷抱,我至少說到做到」。 82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認真覺得妳會不會太誇張,我以為妳只愛一個人拿一個人禮物,現在妳確拿來比較,那妳 可以改行了,誰都可以給妳禮物,收起來賣一賣,妳很快就存一間房」。 83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要糟蹋人也不用像妳這樣,我單純一個人跟妳談感情,妳要說別人對妳多好,小bose6900,風扇快三千,除濕機八千多,妳要一個人認真對妳好,妳能不能只認真對一個人,現在給妳十萬買包,隔天妳又說他花二十萬給妳買包」。 84 112年10月31日 以簡訊傳送「把心給妳,妳卻在比較誰給的多,感情是建立在錢上面嗎?妳心機好重」。 85 112年11月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有妳自己看看當初說的,我放低身態說,求妳讓我送妳,妳自己的回答是什麼,除了失望還剩什麼,妳要比較的感情就去比較,只是我不知道當初妳就不單純,還是因為我對妳好妳覺得別人更多人妳能同樣方式得到更多,我就不懂了。」 86 112年11月3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看著這標題真的很諷刺,當初的的約定都不如妳對物質的渴望,我是全心全意真的只為妳,就算吵架也沒考虛別人,妳能在一個包的吵架後,很快就讓人送吹風機、吸塵器給妳,我真的不信你在跟我說交往時期跟要追你的的人沒聯絡给機會。如果不是,就是你短短幾天就可以信任別人讓別人載讓人送妳想要的禮物,以前約定好不封鎖的人是你,封鎖也是妳對第二次第三次,我能說什麼,最後一次給找們的機會,如果終沒給我帳號我還會覺得妳有良心,雖然妳也說給不給都可以,但我知還妳想要,才給了帳號,而且期待,互相絕對不是為了上床這件事,那件事情也是互相愛才會發生不是瑪?衍生成我給你包是勉強為了上床,妳是有病選是腦袋有洞,然後馬上找到一個人說他怎縻對你好,我猜想如果你沒說燙完頭髮怎麼樣,有人分享咖啡,甚至激起他給更多的念頭才不會短短時間给那麼多,不過我覺得你太愛自己,收放自如,前一刻可以說很愛很愛,下一刻可以開心收別人禮物,我相信正常人都能解讀妳的心態,我曾經後悔為什麼要送妳手機,然後吵到分手但心平靜了,該傷害我自己的也傷了,原來真心比不上一個包,如果當初你沒要求要兩個人的家,一個包算什摩,然而妳什麼都要,這應該是此生給妳最後一封信,妳自己的話都言不由衰,妳要怎麼別人給你承諾還有你別因為別的男人害到小菲,如果,一個有女友,有懷孕女友的男人,是沒婚姻關係是沒錯,現在很多人連生小孩都不一定要結婚,話雖難聽,算是給妳最後愛的忠告就遠樣吧。」 87 112年11月4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妳要到妳要的嗎?也許妳根本不敢要求,因為妳只知道得寸進尺,妳索愛的影片我發了,是妳說話不算話在先。」 88 112年11月4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好奇問一下,妳要到房子了嗎,我最後終於懂了什麼叫溫柔的小君,親密時都是溫柔,要錢時是狠角色,終於懂了 朋友說的,如果妳真的很好,為什麼要離婚,我朋友說會被放手的一定有問題,當初我還不信,妳不介意的話,我傳妳承諾時的照片跟紀錄給他喔。」 89 112年11月4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知道他是誰,妳是真誠的應該也不介意他看到準確的時間地點的照片吧!嗯,應該不介意囉。」 90 112年11月4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女兒不能被妳帶壞,她不該接受妳找到的被妳要求吹風機男的好,於是,我寧願對女兒更好,不止那140杯咖啡而妳,心態不改,除了被玩弄,除了一時的虛榮感,妳得不到什麼。」 91 112年11月5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還有一件事我要認真說,容易得到的都不容易珍惜,我喜歡小菲這孩子,老實說,她是妳的加分題,我只想說當初我真的超認真面對這感情,然後妳只是玩玩而已,妳要錢直說,做人不要那麼假掰,一下子說妳媽妳姊說妳要房要錢罵翻妳,一下子又要房要錢才交往,反正我會跟她們解釋,我不是渣男,而妳是渣女。」 92 112年11月5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妳有沒有看,妳的家電,對方送的,又沒有攝影機呀?」 93 112年11月6日 以簡訊傳送「妳自己話不會好好說,我求妳是因為愛,妳要說不是用包換性,妳是我,妳會怎麼想,當時妳好好說聲謝謝,我也毫無懸念會送妳,妳自己同時喜歡另外的人,逼我分手,甚至對方開車送妳來送key;妳真的沒人性,要錢不要命的小君」。 94 112年11月6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們都五年沒談戀愛,如果妳說的對,誰欺侮我,我會狠狠報復回來」。 95 112年11月7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對不起,我失心瘋,不再打擾!」。 96 112年11月12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先謝謝妳帶給我美好的曾經,再來謝謝妳讓我覺得承諾不可信,從租房的違約,到感情的違約,妳沒有在我們交往中還跟另外一個人有聯繫是不可能的,其實從一開始妳租房時我就應該覺得妳不對勁,妳租屋違約時別人要遷就妳,妳還沒簽約的卻覺得別人該把房留給妳,曾經以為好好對妳好妳會懂得我是真心對妳好,妳也會認真面對這感情,看着小菲照片i15P,我說了好幾次我也送妳,妳最後說看我誠意上妳覺得換買包好,但妳不知道價錢,我本來還以為是MK,後來妳又要說妳跟小菲去逛時小菲覺得很好看,我記得那次之前我拿了公司送的禮劵說要送小菲妳帶去給小菲然後逛百貨公司,妳還說剛好小菲鞋子壞了,剛好可以幫小菲買鞋。我是覺得當時我被妳坑,因為我要送妳手機妳說要包,為什麼當下沒有說是什麼包,然後再跟我說有個男的追求妳送妳140杯咖啡,送妳高價吹風機,送妳吸塵器,如同妳說過的,五股那房東跟妳說過的,不要欺負我們的善良,我現在也感同深受,我不會因為妳選別人跟妳要回什麼,但妳自己要小心,我不懂妳,妳也不懂他們,尤其妳,因為一個包而要分手」。 97 112年11月12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還有當初我們第一次吵架,一開始我我我出三分之二妳出三分之一買房,原來妳很開心,妳媽媽姊姊也開心,後來因為妳的一個姊妹說,妳就耳根軟,要求我全給,還要我賣了淡水房子做頭期款,名字要登記妳的,我所有薪水要歸妳,才有第一次吵架,後來妳說是妳錯了,第二次吵分手因為LV包,說真的很可笑,我不是買不起,只是妳心機重先,不能直話直說,加上兩個人真心要成家,買LV, 還跟我說能保值,第二次吵架妳舊態又現,要把那追求妳的男人對妳好的東西退掉可以,但我先要給妳房」。 98 112年11月12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如果妳覺得我說錯了,我可以把所有對談紀錄傳給妳再看一次,妳真心愛我,妳要什麼我能給的我都會給,但,妳給我的感覺妳並沒有,妳急著要的是錢」。 99 112年11月12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還有最後,雖然我給小菲應該有500杯咖啡,比妳要比較的那男人給妳的140杯多,但我完全只是想給小菲,希望妳也別要她轉給妳或怎樣的,妳要了,只是更被看的更清楚,謝謝!」。 100 112年11月12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請妳記得我的愛比LV值錢多了,愛不是一時妳要LV,一時妳要房子登記妳名字才是愛,妳都無法說妳的愛是真愛,怎麼要求別人無私無悔的愛,一點爭執馬上就找別人,然後說別人多紳士給妳吹風機給妳吸塵器,這就是妳給愛妳的人的反饋,或者是說認真愛妳的沒能競價給更多就該死,對吧!那當初妳說只愛也是說說而已,把垃圾筒改裝也是假省錢,一要就是十幾萬的包,還要說小菲認證好看」。 101 112年11月12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知道妳報案了,其他送妳的林林總總的有兩萬,送小菲的更有近四萬,但這些都不重要,可以的話希望妳把小Bose寄還給我,我不希望妳跟別人一起聽小Bose的音樂,至於我,也在找律師提案詐欺,放心,我只會法對法」。 102 112年11月16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當妳看到這封信時,我決意不再有任何的打擾,不會再對妳有任何作為,放過彼此,永不再見了!」 103 112年11月17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妳自己看不懂關鍵字,妳不愛了妳封鎖妳刪除我,我也是個人,我也想被在乎被珍惜,也想被愛,而不是只是妳私心的要金錢滿足妳妳的需求,讓妳姊妹看,我累的時後我能那靠誰。曾經妳說不要給女兒太多,要她自立自強,而妳卻在比較哪個男人,給妳更多,妳就是連承諾的三分之一的房子的錢都不想出,都要男生出才放棄我,連我想說給女兒考虑的想法都沒有吧!不要莫名去警局報案,我只說我知道是誰,但我沒閒功夫去看是誰,我都瞎眼選的還有誰要,妳真的知道我說這些是怎樣嗎,我老實說,我哭著說我愛妳,但妳為什麼要加入其他人」。 104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抱歉,昨天醉的係哩嘩啦,我會砍掉所有連絡方式,不再手賤亂傳mail。」 105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的理智線線下我還是想說清楚講明白,我知道他,是妳跟我講他對妳多好,但我當初給的也沒他少,電鍋,晾衣架,小Bose藍牙,檯燈,健康椅,除濕機,甚至想幫妳換冰箱,甚至有些東西我自己覺得我還會用到我覺得妳會用到我都先給妳,最後一次見面妳說了什麼妳再次承諾的是什麼,只愛,於是我努力往這方向走。當下我想送妳i15p,我自己也沒捨得換手機,妳直接翻篇說是當未來對象才這樣直說要LV,我是個完全白手起家的人,我是給的起,但妳完全就是想撒嬌一下,不想付出就入手一個包,我的家沒有給我後援還要我給錢,這妳都知道,甚至再提買房名字歸你,感情再繼續,妳能被信任嗎?一點爭執就能馬上找到一個對妳好的男人,真把我淡水房賣了,買了新房,再爭執妳又有新的對象,或者這些人妳都維繫連聚十年以上的朋友了。現在小Bose我花很多心思作功課買的、只想給妳最好的,不用還我,妳可以丟掉它或是給別入我本想心意被糟蹋到妳跟另外一個男人共享其實我們說交往時,房東就看到不同男去妳房間沒真正的愛別輕易說愛,對於我個人而言我是重像害,雖然我們緊緊擁抱過,彼此相愛也說深愛我認真的愛,也因為珍惜一我想給妳手機希望讓妳開心一點,而且是想疼妳給的」。 106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希望讓妳開心一點,而且是想疼妳給的接著妳要LV,接著妳有別的追求者,接著警局報案說我騷擾妳老實說,妳算算妳手機打多少通,我打給妳多少還不包含妳用公司三個號碼打給我,我沒接,我要像妳一樣去警局報案,告妳還是告妳公司騷擾。至於求愛照,妳拍的,LINE相簿都有,我本有想轉傳,但我沒傳,我真的很無言遇到妳。講這麼多廢話是因為我們緊緊相擁,說了愛的曾諾我當初說要送妳的iPhone,都換成咖啡給小菲,老實說小菲的眼看來很真誠,妳的眼看來很有心眼」。 107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說真的妳可以因為這小事告我,去檢舉我,但我道德感很重,我不是妳,我會遠離這世界,因為我認真愛,對於對方也說只愛我,卻只因為一個LV分開,如果當初妳說iphone的錢我出,然後差額妳補上,有討論有結果,這不是很好,甚至到現場看,我覺得真的好看我可能全出,但妳一開始都沒想直話直說,我沒看到的東西」。 108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你如果沒曾經承諾說愛了,我一點點都不會吵妳,感情要比較我自認錢不多,反正妳的日常開支,妳的薪水,懂得自然懂」。 109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不想一個予取予求的感情妳的提告也很諷刺,宣告妳有別的男人別騷擾的感覺我很想刪掉一切,但我沒刪妳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知道妳說過的話,妳告不贏,我刪了,就任妳拿捏甚至我覺得妳在婚姻中,老公努力賺錢,但還是不夠滿足你想要的,如妳說的,他薪水只有我三分之一,那我很好奇妳薪水低,還能出錢那麼多聚會還能買包,我們之間就差最後一步,我堅持有儀式感,加上當天我催妳要接小菲,還好妳及時回去,不然妳都說小菲會晚到,之後,我要送妳手機,妳要包我們就質變」。 110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我的想法很簡單,我只是給我們倆人一個機會,如果妳選擇這給妳高價吹風機,跟吸塵器的,我徹底拖離,我們這次分手是我說妳再封鎖就分,妳也就分了是吧?趕直白講妳靠自己工作能力,加上妳要的包,加上那麼多聚餐,妳真的養自己都不夠上次到妳家,多了幾樣東西,書也多了我只想問,同時拿不同人好處感覺很好?妳自覺拿什麼換好處?妳自己懂得,也許那貼心緊抱不是我專屬我是誤入被愛盲區」。 111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會外遇的,我覺得妳很早就外遇不少對象,帶小菲一起去汽車旅館同事聚會」。 112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如果,妳覺得我給妳的是你用身體換來的,請你全丟了,不是我看不起,只是感覺不論我或那妳新朋友,妳都要說對方給什麼,忘了可以貼圖給妳記憶」。 113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一個關門聲很大人取自心態,當初我就該放手了,對不起」。 114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因為我認真面對感情,我能給多少我會去算,包括妳說的兩人的家,我還主動要有小菲的房間,妳真的都一點不覺得過份嗎,LV的事情一開始談,不如妳心妳就不想談了,至於發生關係,妳也說如果不是小菲等我還催妳快回家,那我真心放下去,妳卻只在量誰給妳多少錢嗎?」。 115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妳的報案,從妳的反應我知道妳腳踏多條船,妳報了幾個案,妳自己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唯一一個」。 116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最近不單妳的事,還有工作的事,突然想到男人背後的女人,又想到妳是要錢的女人,要別人的女人,我離開,您應該很開心吧,警察很忙,妳何時才能將心比心,別把他人當工具人」。 117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最後的希望,妳把我送的除濕機,檯燈,垃圾筒,藍牙喇叭,晾衣架,都丟掉,這要求不過份吧,妳所謂的新男友很大方,都可以給您那我希望我給的都丟掉也沒要妳寄還,這沒難度」。 118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當你說對方給妳高價吹風機,跟高價吸塵器,那我給的都是垃圾嗎?如果只是LV包我們可以談,妳又要求買房我全付,你才要放手那男的,老實說我現在才看清楚小君不是小君,人有善會有善報,我願意送出高價手機給妳,妳回饋要求更高價的LV,妳讓我完全只感覺妳在求財,說話算話是理所當然,但妳說要包後妳多久才說LV,緊接著妳說有人對妳好,接著警局報案」。 119 112年11月18日 以電子郵件傳送「認真跟妳說,當我想離開時,我想做啥,沒人知道,尤其被最信任的感情背叛,我覺得是最後一次背叛,妳也別喊冤,口口聲聲只愛我也是妳說的,然而妳因為包言不由衷」。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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