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審易字第3760號
- 公訴人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陳育君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3866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陳育君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查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全部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其與檢察官之意見後,本院認無不得或不宜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84條之1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二、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犯罪事實欄一第2行「113年度簡字第530號判決」更正為「113年度簡字第539號判決」;證據部分另補充「被告陳育君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關於累犯是否加重其刑部分補充「被告雖有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所示之犯罪科刑及執行情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憑,惟檢察官就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及應加重其刑事項,未具體指出證明之方法,本院依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號裁定意旨,本案不得認被告構成累犯,但本院仍以前開前科紀錄表之記載作為刑法第57條第5款之審酌事項,附此敘明。」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起訴書之記載。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合法方式獲取所需,反任意竊取他人財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之觀念,所為應予非難,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行竊之財物價值,暨被告前有竊盜前科、素行非佳(有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智識程度(見其個人戶籍資料),自陳罹患憂鬱症(見被告提出之身心診所診斷證明書)、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以及犯後坦承犯行,惟尚未與告訴人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沒收:至被告本案所竊得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物,均已發還予告訴代理人,有贓物認領保管單附卷可佐,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均不予宣告沒收,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 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書伃偵查起訴,由檢察官徐綱廷到庭執行公訴。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4年度偵字第38662號
被 告 陳育君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
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育君前於民國113年間,因竊盜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
院以113年度簡字第530號判決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114年3
月17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猶未悔改,於114年4月13日11
時6分至43分間,至新北市○○區○○路00號1樓「寶雅三峽文化
店」時,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徒手竊取莊旻璇管領如
附表所示物品。嗣因店員發現陳育君將附表所示產品拆封,
並將產品包裝棄置店內,始悉上情。
二、案經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
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陳育君於警詢、偵查中之供述 ⑴坦承於114年4月13日11時6分至43分間,在新北市○○區○○路00號1樓「寶雅三峽文化店」店內,拿取附表所示產品之事實。 ⑵坦承將附表所示耳機產品拆封之事實。 2 ⑴證人即告訴代理人莊旻璇於警詢之證述 ⑵本署公務電話紀錄 證明犯罪事實欄所載之事實。 3 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職務報告、附表所示產品條碼各1份、現場監視器影像翻拍照片9張 證明犯罪事實欄所載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罪嫌。又查被告前有
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論罪科刑及執行情形,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
紀錄表1份附卷可憑,其於徒刑執行完畢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
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衡諸被告所犯前案多數之犯罪
類型、罪質、手段及法益侵害結果均與本案犯行相同,足認
其法律遵循意識仍有不足,對刑罰感應力薄弱,加重其法定
最低度刑,並無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所指可
能使被告所受刑罰超過其應負擔罪責之虞,爰請依刑法第47
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6 日
檢 察 官 林書伃
附表
編號 名稱 數量 價值新臺幣(下同) 1 鐵質磨砂盤髮器4齒插梳9*5CM 2個 98元 2 19-1月亮髮梳 2個 38元 3 韓版大地髮梳2入 2組 138元 4 KALAIFU隨心壓夾-大方茶色 2個 198元 5 CHIC CHIC日本造型髮梳-寶石繽紛 1個 129元 6 緞面圈束蝴蝶結珍珠-奶茶色 1個 169元 7 PHILIPS強力低音TYPE C耳機-黑 TAE1018BK 1個 599元 8 RASTO RS30電量顯示真無線藍芽耳機 1個 799元 9 EBOOK高音質耳夾電顯藍芽耳機 1個 999元 10 韓國isLEAF咖啡因乾洗髮噴霧150ML 1瓶 399元 11 PHILIPS氣傳導耳掛耳機 1個 2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