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2,09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5年度簡字第1556號

竊盜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16 日

法官潘長生

聲請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黃綺萍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5年度偵字第1264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黃綺萍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本院審酌被告黃綺萍正值青壯之年,亦非無謀生的能力,竟不思以正途獲取所需,任意竊取他人財物,所為顯不足取,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為高中肄業、貧寒之家庭經濟狀況(見偵查卷第11頁),所竊取財物之價值,犯後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且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5項定有明文。查:被告竊得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1輛及鑰匙,固屬被告犯罪所得,然已發還被害人蔡佳蓉領回,有贓物認領保管單在卷可佐(見偵查卷第35頁),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本案經檢察官朱柏璋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刑事第二十七庭法 官 潘 長 生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6  日

                書記官 張 馨 尹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7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5年度偵字第12640號
  被   告 黃綺萍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
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綺萍(所涉公共危險等犯行,另行偵辦)於民國115年2月
    23日8時49分前某時,在新北市○○區○○路000號洗車場內,見
    蔡佳蓉所有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本案車輛
    )無人看管,且車鑰匙放置車上,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竊盜之犯意,於上開時間、地點,徒手竊取本案車輛(
    售價新臺幣180萬元)後駛離。嗣蔡佳蓉發現車輛遭竊立即
    報警,警於同日9時20分許,在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前
    攔檢,當場查獲本案車輛及鑰匙(均已發還),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蔡佳蓉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黃綺萍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核與告訴人蔡佳蓉於警詢時之指訴相符,並有新北市政府
    警察局板橋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
    單、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員警密錄器翻拍照片、路口監視器
    翻拍照片、遭竊鑰匙照片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
    相符,其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5   日
               檢 察 官 朱柏璋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書 記 官 楊謦瑜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5年度簡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