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重附民字第一0三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附民字第一0三號
- 原告
- 乙○○○
- 法定代理人
- Bradfor
- 原告
- 倚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杉榕
- 被告
- 宏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甲○○
右被告因民國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三三0五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
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
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