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三七七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三七七號
- 原告
- 乙○○ 住台北市○○路三一五號一樓
- 訴訟代理人
- 王迪吾律師
- 被告
- 通鷁實業有限公司 設台北縣三重市○○路二十一號
- 被告
- 兼 右
- 法定代理人
- 甲○○ 住同右
- 被告
- 尚群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右
- 法定代理人
- 丙○○ 住同右
右被告因民國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九六六號違反專利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
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
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