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交附民字第一七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9 月 10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二年度交附民字第一七六號 原 告 甲○○ 被 告 乙○○ 仁國汽車有限公司 右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丙○○ 右列被告乙○○等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 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十 日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