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簡字第43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11 月 10 日
- 法官連育群
- 當事人甲○○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5年度簡字第4339號聲 請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五年度速偵字第八四0號)及移送併案審理(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五年度偵字第二二二九八號),本院判決如下:主 文 甲○○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參年。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重製光碟及新臺幣肆佰伍拾元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甲○○明知如附表一、二所示「人在江湖」等歌曲分別為華特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所享有著作財產權之錄音著作,及附表三所示「紅豬」等電影分別為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非經上開擁有著作財產權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著作。詎甲○○竟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間某日起,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自稱「林先生」之男子,以每片光碟新臺幣(下同)二十五元之價格購得前開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重製光碟,基於販賣盜版重製光碟以營利之意圖,自九十五年四月間某日起至同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許止,在臺北縣三重市○○路○段一0一巷與公園街口、臺北縣中和市○○路三三三巷二十四弄二十三號前等地,以每片五十元之代價販售予不特定人牟利。嗣先於九十五年七月三日上午十時五十分許,在臺北縣三重市○○路○段一0一巷與公園街口為警當場查獲,並當場扣得如附表一所示盜版重製光碟,復於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許,在臺北縣中和市○○路三三三巷二十四弄二十三號前為警查獲,並當場扣得如附表二、三所示之盜版重製光碟及其販賣所得四百五十元。案經上開華特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非經上開擁有著作財產等十五家公司訴由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及移送併案審理。 二、證據: (一)被告於警詢、檢察官偵查中之供述及本院訊問時之自白。(二)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各一份、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各一份、華特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於九十五年三月三日出具之證明書一份、鑑識報告二份及現場查獲照片十三幀。 三、核被告甲○○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三項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罪。被告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以販售之方法散布盜版光碟前後持有盜版光碟之低度行為,應為散布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一0七九號判決可資參照。查本件被告擺攤販賣盜版光碟之營業性行為,係每日持續進行,未曾間斷,地點均在上開為警查獲之處,是被告之販賣行為,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聲請意旨認被告各次犯行間,乃係成立連續犯,容有誤會,應予更正。再者,被告之犯罪行為時間自九十五年四月間起至同年九月二十二日為警第二次查獲止,橫跨九十五年七月一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後,惟本件既評價為一罪,應以最後犯罪時間為準,故應直接適用修正施行後之新法,無新舊法比較適用之問題,併此敘明。另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五年度偵字第二二二九八號移送併辦意旨書所指被告犯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罪,與業經起訴部分為同一案件,附此敘明。爰審酌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行期間,對著作權人所造成之損失,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又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一件在卷可稽,其因家境清寒,且其配偶罹患重度肢障,須長期照料,因而一時思慮欠周,致觸犯本件犯行,雖其僅與上開遭侵害著作財產權人中之華特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和解,賠償所受之損害,此有桃園縣大溪鎮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和解書等附卷可憑,惟被告事後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經此偵審程序及罪刑之宣告,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以暫不執行其刑為當,爰依刑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併予宣告緩刑三年,以啟自新。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盜版重製光碟及被告販賣重製光碟所得現金四百五十元,均為被告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所用之物及所得之物,業經被告供承在卷,不問屬於被告與否,應依著作權法第九十八條但書之規定,均宣告沒收之。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項、第四百五十條、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三項、第九十八條但書,刑法第十一條、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10 日刑事第十八庭 法 官 連育群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田世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1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附表一: ┌─┬─────┬───────┬────┬──────┐ │編│ │著作財產權名稱│ │ │ │ │著作權人 │即被侵害歌曲名│查獲數量│盜版CD名稱 │ │號│ │稱 │ │ │ ├─┼─────┼───────┼────┼──────┤ │一│華特國際音│人在江湖、飄浪│五片 │陳雷人在江湖│ │ │樂股份有限│的人、情深似海│ │等 │ │ │公司 │、請你著等待、│ │ │ │ │ │歡喜乾一杯、今│ │ │ │ │ │夜的月光、日思│ │ │ │ │ │夜夢、愛甲流目│ │ │ │ │ │油、日日春日日│ │ │ │ │ │圓、美麗人生 │ │ │ └─┴─────┴───────┴────┴──────┘ 附表二: ┌─┬─────┬───────┬────┬──────┐ │編│ │著作財產權名稱│ │ │ │ │著作權人 │即被侵害歌曲名│查獲數量│盜版CD名稱 │ │號│ │稱 │ │ │ ├─┼─────┼───────┼────┼──────┤ │一│滾石國際音│愛你 │八片 │黃品源愛你等│ │ │樂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 │ ├─┼─────┼───────┼────┼──────┤ │二│華納國際音│飛行部落 │十二片 │FIR飛行部│ │ │樂股份有限│ │ │落等 │ │ │公司 │ │ │ │ ├─┼─────┼───────┼────┼──────┤ │ │ │三│福茂唱片音│黑白記 │八片 │范瑋琪黑白記│ │ │樂股份有限│ │ │等 │ │ │公司 │ │ │ │ ├─┼─────┼───────┼────┼──────┤ │四│科藝百代股│太美麗 │十八片 │陶喆太美麗等│ │ │份有限公司│ │ │ │ ├─┼─────┼───────┼────┼──────┤ │五│新力博德曼│遇上愛 │三十四片│楊丞琳遇上愛│ │ │音樂娛樂股│ │ │等 │ │ │份有限公司│ │ │ │ ├─┼─────┼───────┼────┼──────┤ │六│華研國際音│曙光 │二片 │TANK曙光│ │ │樂股份有限│ │ │等 │ │ │公司 │ │ │ │ ├─┼─────┼───────┼────┼──────┤ │七│環球國際唱│清新早晨 │二十六片│櫻桃幫清新日│ │ │片股份有限│ │ │晨等 │ │ │公司 │ │ │ │ ├─┼─────┼───────┼────┼──────┤ │八│豐華唱片股│私奔 │十三片 │蜜雪薇琪私奔│ │ │份有限公司│ │ │等 │ ├─┼─────┼───────┼────┼──────┤ │九│艾迴股份有│約定 │四片 │光良約定等 │ │ │限公司 │ │ │ │ ├─┴─────┴───────┴────┴──────┤ │合計:一百二十五片。 │ └───────────────────────────┘ 附表三: ┌───┬─────────┬────────────────┬──────┐ │編號 │盜版光碟名稱 │著作財產權人 │數量(片) │ ├───┼─────────┼────────────────┼──────┤ │一 │紅豬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 │ ├───┼─────────┼────────────────┼──────┤ │二 │馬達加斯加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二 │ ├───┼─────────┼────────────────┼──────┤ │三 │獅子王3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 │ ├───┼─────────┼────────────────┼──────┤ │四 │超人特攻隊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 │ ├───┼─────────┼────────────────┼──────┤ │五 │鐘樓怪人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 │ ├───┼─────────┼────────────────┼──────┤ │六 │四眼天雞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 │ ├───┼─────────┼────────────────┼──────┤ │七 │玩具總動員2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八 │泰山2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九 │長毛狗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 │ ├───┼─────────┼────────────────┼──────┤ │十 │熊的傳說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 │ ├───┼─────────┼────────────────┼──────┤ │十一 │小熊維尼的長鼻怪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 │ ├───┼─────────┼────────────────┼──────┤ │十二 │恐龍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十三 │怪獸電力公司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 │ ├───┼─────────┼────────────────┼──────┤ │十四 │星銀島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七 │ ├───┼─────────┼────────────────┼──────┤ │十五 │花木蘭2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 │ ├───┼─────────┼────────────────┼──────┤ │十六 │跑車總動員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十七 │星際寶貝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十八 │神隱少女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 │ ├───┼─────────┼────────────────┼──────┤ │十九 │貓的報恩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 │ ├───┼─────────┼────────────────┼──────┤ │二十 │天空之城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 │ ├───┼─────────┼────────────────┼──────┤ │二十一│哈利波特4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一 │ ├───┼─────────┼────────────────┼──────┤ │二十二│巧克力冒險工廠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二 │ ├───┼─────────┼────────────────┼──────┤ │二十三│冰原歷險記1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八 │ ├───┼─────────┼────────────────┼──────┤ │二十四│冰原歷險記2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一 │ ├───┼─────────┼────────────────┼──────┤ │二十五│加菲貓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一 │ ├───┼─────────┼────────────────┼──────┤ │二十六│鳳凰號 │美商二十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一 │ ├───┼─────────┼────────────────┼──────┤ │二十七│森林保衛戰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 │八 │ ├───┼─────────┼────────────────┼──────┤ │二十八│蒙面俠蘇洛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一 │ ├───┴─────────┴────────────────┴──────┤ │合計:一百十二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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