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簡字第567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5年度簡字第5670號聲 請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5年度偵字第19428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而散布,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叁年。扣案如附表所示之重製音樂光碟片拾叁片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甲○○明知如附表所示之音樂光碟及其所載歌曲,分別係如附表所示之唱片公司〔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僅記載大旗製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旗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豪記影視唱片有限公司等,其餘公司係本院依職權上網查詢資料所知悉)享有著作財產權之錄音著作,非經上開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或散布。詎甲○○竟基於散布盜版光碟之犯意,於95年8 月9 日,在台北縣三峽鎮○○路32之7 號其所經營之唱片行,以每片新台幣(下同)35元之價格(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15片600 元之價格),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購入上列音樂光碟之盜版重製光碟後,意圖散布而陳列在上址唱片行內,再以每片50元之價格出售與不特定人牟利,而侵害上開公司之著作財產權。告訴人大旗公司職員乙○○旋於95年8 月12日上午11時許,向甲○○購得如附表編號1 、7 所示之音樂光碟2 片,另台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警員於同日上午12時許,在上址查獲,並當場扣得如附表3 至13所示盜版音樂光碟〔偵查卷第16、17頁之扣押物品目錄表,其中所載「翁立友、因為你的愛」2 片、「李聖傑、痴心升級因為你」1 片並未扣案,另扣案之「嗆聲」、「手放開」2 片(附表編號1 、4) 並未記載於上開扣押物品目錄表內〕。案經大旗公司訴由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報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證據: ㈠、被告甲○○於警詢、偵查中之自白〔見偵查卷第4 、5 、55 頁 〕。 ㈡、告訴代理人乙○○於警詢中之指述〔見偵查卷第6 、7 頁〕。 ㈢、台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 份暨現場照片44幀〔見偵查卷第16、17頁〕。 ㈣、大旗公司市場輔導採證報告表及鑑識證明書各一份〔見偵查卷第18、19頁〕。 ㈤、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音樂光碟13片。 三、核被告甲○○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罪(被告之犯罪行為時間在95年7 月1 日刑法修正施行後,故應直接適用修正施行後之新法,無新舊法比較適用之問題)。又被告意圖散布而持有重製光碟之低度行為,為散布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其散布重製光碟之數量,及始終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刑法第41條前段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稽,其因一時失慮,致觸犯本件犯行,事後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業與告訴人大旗公司達成和解(本件僅有大旗公司提出告訴),有和解書、撤回告訴狀各1 份在卷可憑〔見偵查卷第62頁〕,經此偵審程序及罪刑之宣告,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以暫不執行其刑為當,併予宣告如主文所示之緩刑,以啟自新。 四、扣案如附表所示盜版音樂光碟13片,均為被告供上開犯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被告與否,應依著作權法第98條但書之規定,均宣告沒收之。 五、本件係大旗公司向警方檢舉並提出告訴,嗣經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音樂光碟13片,就偵查卷第16、17頁之扣押物品目錄表,其中所載「翁立友、因為你的愛」2 片、「李聖傑、痴心升級因為你」1 片並未扣案,另扣案之「嗆聲」、「手放開」2 片(附表編號1 、4) 並未記載於上開扣押物品目錄表內。又上開扣案之音樂光碟,僅附表編號1 係侵害大旗公司之著作權,其他光碟及歌曲究係侵害何公司之著作權,檢察官並未陳明,卷內復無詳細資料可供調查,惟依著作權法第100 條但書規定,本件非告訴乃論,而檢察官已於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記載扣案全部光碟均違犯著作權法,故除告訴人之光碟外,其餘部分亦經起訴,本院自應一併審究,爰依職權上網查悉如附表所示,附此敘明。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1 項、第450 條第1 項,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第98條但書,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74條第1 項第1 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31 日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侯志融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張玉如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31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所引法條: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附表: ~T48W1Z1; ┌──┬───────┬─────────┬───────────────┐ │編號│ 專輯名稱 │ 演 唱 人 │ 發 行 公 司 │ ├──┼───────┼─────────┼───────────────┤ │ 1 │嗆聲 │ 謝金燕 │大旗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 │ 2 │遇上愛 │ 楊丞琳 │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 3 │不說出的溫柔 │ 范逸臣 │豐華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4 │手放開 │ 不詳 │不詳 │ ├──┼───────┼─────────┼───────────────┤ │ 5 │雨人 │ 周華健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6 │午夜兩點半的我│ 楊培安 │擎天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7 │人生啊人生 │ 袁小迪 │迪笙國際多媒體有限公司 │ ├──┼───────┼─────────┼───────────────┤ │ 8 │人生啊人生 │ 袁小迪 │迪笙國際多媒體有限公司 │ ├──┼───────┼─────────┼───────────────┤ │ 9 │謝謝你 │ 刀 郎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10 │FOREVER │ S.H.E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11 │戒不掉 │ 瘐澄慶 │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 輯 名 稱 │單曲演唱人/曲目 │ 單 曲 發 行 公 司 │ ├──┼───────┼─────────┼───────────────┤ │ 12 │我們的紀念日 │范瑋琪/我們的紀念│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1) │日 │ │ │ │ ├─────────┼───────────────┤ │ │ │蔡依林/假裝 │Capitol Music (Taiwan) │ │ │ ├─────────┼───────────────┤ │ │ │胡彥斌/這麼晚你還│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 │ │ │沒睡 │ │ │ │ ├─────────┼───────────────┤ │ │ │李玖哲/我會好好過│麻吉娛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張韶涵/隱形的翅膀│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曹格/情人節快樂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楊培安/這該死的愛│擎天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南拳媽媽/初戀粉色│阿爾發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系 │ │ │ │ ├─────────┼───────────────┤ │ │ │蔡健雅/路口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游鴻明/猶是情歌 │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陳奕/等待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黃思婷/自由 │豪記影視唱片有限公司 │ │ │ ├─────────┼───────────────┤ │ │ │范逸臣/放生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胡彥斌/一年前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LUCKY幸運星/i.n.g│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 │ 13 │天若有情(2) │潘瑋柏/反轉地球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潘瑋柏/我想更懂你│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范瑋琪/一個像夏天│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個像秋天 │ │ │ │ ├─────────┼───────────────┤ │ │ │李聖傑/眼底星空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庾澄慶/戒不掉 │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同恩/一下下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周傳雄/傷痛無聲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楊培安/男人心 │擎天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王心凌/黃昏曉-微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 │ │ │笑PASTA │ │ │ │ ├─────────┼───────────────┤ │ │ │張棟樑/北極星的眼│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 │ │ │淚 │ │ │ │ ├─────────┼───────────────┤ │ │ │SWEETY/OLA OLA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HEY │ │ │ │ ├─────────┼───────────────┤ │ │ │李玖哲/Baby是我 │麻吉娛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胡彥斌/天若有情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S.H.E/觸電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蔡依林/馬德里不思│Capitol Music (Taiwan) │ │ │ │議 │ │ │ │ ├─────────┼───────────────┤ │ │ │櫻桃幫/再見我的愛│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