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8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贓物刑事裁判日期 95 年 11 月 23 日

法官戴嘉清陳信旗林晏鵬

原告
杰進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原告
兼 右 一
法定代理人
乙○○
被告
恆星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王阿選
被告
甲○○

上列被告甲○○因贓物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一、本件原告訴之聲明、陳述及證據均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所載。

二、被告則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理由

一、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刑事部分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503 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甲○○被訴贓物案件(即本院95年度簡上字第116 號),業經本院判決諭知無罪在案,自應依首揭規定,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因本訴駁回而失所依附,應併予駁回。

二、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 條第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於本判決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但非對刑事訴訟之判決有上訴時,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戴嘉清

法 官 陳信旗

法 官 林晏鵬

書記官 陳映孜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2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本院95年度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