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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6015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9 月 13 日

法官俞秀美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6015號

聲請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現於臺灣台北戒治所強制戒治中)

上列受刑人因搶奪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606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竊盜罪,減為有期徒刑陸月。

甲○○所犯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於附表編號一、二所列日期犯如各該編號所之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

二、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竊盜罪,其犯罪時間在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與附表編號二不應減刑之搶奪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第11條,刑法第53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俞秀美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3  日

書記官 謝怡貞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3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      號  │        一        │        二        │
├───────┼─────────┼─────────┤
│  罪      名  │    加重竊盜      │      搶奪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一年      │有期徒刑二年      │
│              │                  │                  │
│              │                  │                  │
├───────┼─────────┼─────────┤
│  所 犯 法 條 │ 刑法第321條第1項 │刑法第325條第1項  │
│              │ 第2款、第4款     │                  │
├───────┼─────────┼─────────┤
│犯罪日期(民國│94年6月7日        │95年5月27日       │
│)            │                  │                  │
├──┬────┼─────────┼─────────┤
│偵查│機    關│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
│機關│        │察署              │察署              │
│及案├────┼─────────┼─────────┤
│號  │案    號│95年度偵緝字第719 │95年度偵字第13523 │
│    │        │號                │號                │
├──┼────┼─────────┼─────────┤
│最  │法    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後  ├────┼─────────┼─────────┤
│事  │案    號│95年度易字第531號 │95年度訴字第2134號│
│實  ├────┼─────────┼─────────┤
│審  │判決日期│95年5月25日       │95年8月10日       │
├──┼────┼─────────┼─────────┤
│確  │法    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定  ├────┼─────────┼─────────┤
│判  │案    號│95年度易字第531號 │95年度訴字第2134號│
│決  ├────┼─────────┼─────────┤
│    │確定日期│95年7月10日       │95年10月12日      │
├──┴────┼─────────┼─────────┤
│減刑後宣告刑  │有期徒刑六月      │不符減刑規定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6015號於民國 96 年 09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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