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7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1 月 31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訴字第2763號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辛○○原名潘嘉琪 號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偵字第5899號),及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移送併辦(96年度偵字第21373 號),本院認為不得依簡易判決處刑,改依通常程序審理,並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辛○○共同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減為有期徒刑捌月。如附表二所示各發卡銀行信用卡、現金卡、通信貸款申請書上偽造之「丙○○」、「庚○○」、「乙○○」、「甲○○」、「己○○」、「戊○○」、「陳王美春」署押,如附表二所示各發卡銀行核發之信用卡、現金卡背面及如附表三之一至二六簽帳單上偽造之「丙○○」、「庚○○」、「CHEN」、「甲○○」、「己○○」、「戊○○」、「陳王美春」署押,均沒收。 事 實 一、辛○○(原名潘嘉琪即董嘉琪)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名為「邱世再」之成年男子(以下簡稱(「邱世再」),共同基於詐欺取財之不法所有意圖、不正利用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及偽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之概括犯意聯絡,連續自民國93年11月間起至94年12月間止,由辛○○利用如附表二所示取得被害人證件管道之機會,取得丙○○、庚○○、乙○○、甲○○、己○○、戊○○、陳王美春等人(下稱丙○○等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後,未經丙○○等人之同意或授權,先偽造丙○○等人如附表二所示之財力證明文件,並於如附表二所示之時間,擅自以丙○○等人之名義,於如附表二所示之銀行之信用卡、現金卡、通信貸款申請書上,虛偽填載丙○○等人之個人身分資料,並於上揭申請書上簽名欄內偽簽丙○○等人之姓名後,連同其所持有保管丙○○等人之國民身分證等文件影本及偽造之財力證明,分別持向如附表二所示之銀行行使,用以申請上揭銀行之信用卡、現金卡等,使不知情之上揭銀行承辦人員誤信為真而據以辦理,而准予核發如附表二所示之信用卡、現金卡等。辛○○與「邱世再」並於獲發信用卡、現金卡等後,承前犯意,於各該信用卡、現金卡等背面偽簽丙○○等人之署押,再持上揭信用卡、現金卡等,或至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並在簽帳單上偽簽丙○○等人之署押,持交各該特約商店而行使之方式,或利用網路消費傳送信用卡資料之方式,使各該特約商店陷於錯誤,分別給付刷卡消費之商品,足以生損害於丙○○等人及各該發卡銀行,或利用金融機構之自動付款機預借現金,使各該自動付款機辨識系統誤認係上揭信用卡、現金卡申請人本人(即丙○○等人)提領現金,而以此不正方法由各該自動付款機取得各該發卡銀行交付之現金(有關各信用卡、現金卡等被盜刷之時間、地點、盜刷金額,均詳如附表三之一至二六所載)。 二、案經乙○○、甲○○訴由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及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移送併案審理。 理 由 壹、程序方面: 本件被告辛○○所犯並非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年以上有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而其於準備程序進行中,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受命法官徵詢檢察官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認合於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第1項之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貳、實體方面: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辛○○於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丙○○、庚○○、乙○○、甲○○、己○○、戊○○、陳王美春於警詢時指述之情節相符,並有如附表二所示各發卡銀行信用卡、現金卡、通信貸款申請書影本、丙○○等人之身分證、戶口名簿、健保卡影本、偽造之財力證明文件影本及如附表三之一至二六盜刷金額之明細表、月結單、信用卡簽帳單原本或影本等件在卷可稽,足徵被告之自白係出於自由意思,且與事實相符,故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被告行為後,刑法業經修正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現行刑法第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以本次刑法修正之比較新舊法,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分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最高法院95年5 月23日95年第8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茲比較說明如下: ㈠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原為銀元,且依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 款規定,罰金刑為1 銀元以上,而有關罰金倍數之調整及銀元與新台幣之折算標準,則定有「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及「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台幣條例」,除罰金以1 銀元折算2 元新台幣外,並將72年6 月26日以前修正之刑法部分條文罰金數額提高10倍,其後修正者則不再提高倍數;嗣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 款則將罰金刑提高為新台幣1,000 元以上,並以百元計算之,且因刑法第33條第5 款所定罰金貨幣單位既已改為新台幣,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亦應配合修正為新台幣,且考量刑法修正施行後,不再適用「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台幣條例」,為使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之最高數額與刑法修正前趨於一致,爰增訂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規定,將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均改為新台幣,並將72年6 月26日以前修正之刑法部分條文罰金數額提高為30倍,其後修正者則提高為3 倍。是以刑法分則編各罪所定罰金刑之最高數額,於上開規定修正後仍屬一致,並無不同;但其罰金刑之最低數額,則比修正前提高,從而自以修正前之規定較為有利。 ㈡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新法修正已修正刪除,是於新法修正施行後,被告之數犯罪行為,即須分論併罰。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仍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之行為時法律即舊法論以連續犯。 ㈢刑法第55條後段有關「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之行為犯他罪名」之牽連犯之規定,經修正刪除。亦即修正後之刑法,已無牽連犯得論以裁判上一罪之情形。所犯之數罪,應按其具體情形論罪。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惟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變更,而應比較修正前、後之規定。被告前開行使偽造私文書與詐欺取財行為,倘依修正後之規定,各獨立成罪,應分論併罰,自以修正前之牽連犯規定,較有利於被告。 ㈣經綜合前述各項罪刑法律變更,整體為「從舊從輕」之比較結果,應一體適用被告行為時即舊刑法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合先敘明。 三、查被告假冒丙○○等人名義申請信用卡、現金卡等,並在信用卡、現金卡等申請書上偽填丙○○等人署押,表示係丙○○等人本人,向發卡銀行行使,使發卡銀行陷於錯誤而核發信用卡、現金卡等予被告,核其所為係犯刑法第216 條、第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339 第1 項之詐欺取財罪。又按依信用卡使用情形,必於信用卡背面之簽名欄簽名後,始得持卡消費,則在信用卡背面簽名欄簽名,單純自形式觀察,即足以表示信用卡之簽名者於信用卡有效期限內有權使用該信用卡之辨識及證明,非依習慣或特約表示一定用意之證明,性質上係屬刑法第210 條之私文書(最高法院94年台上字第2375號判決意旨及同院93年度第2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是被告於取得前開冒名申請之信用卡、現金卡等後,在信用卡、現金卡等背面持卡人簽名欄偽簽申請人即丙○○等人署押,復持以行使,核係犯刑法第216 條、第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被告在簽帳單上偽簽持卡人即丙○○等人署押,並持以行使,亦係犯刑法第216 條、第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再被告持上開信用卡、現金卡等假冒丙○○等人名義向特約商店行使,使各該特約商店職員陷於錯誤,而交付其所選定之商品,係犯刑法第339 條第1 項之詐欺取財罪;另被告以上開信用卡、現金卡利用自動提款機提款行為,係犯同法第339 條之2 之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又被告所犯上開各罪與「邱世再」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為共同正犯。被告於申請書、信用卡、現金卡背面簽名欄及簽帳單上偽造簽名,分別為偽造申請書、信用卡、現金卡背面簽名欄及簽帳單等私文書之部分行為;偽造申請書、信用卡、現金卡背面簽名欄、簽帳單後,進而行使,其偽造之低度行為分別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先後多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罪、利用自動付款設備詐得他人財物罪,均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均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之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又被告為連續詐得財物及連續利用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而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是其所犯連續行使偽造文書罪、連續詐欺取財罪及連續利用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一重之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公訴人就如附表二編號1 、2 、5 、6 、7 所示被害人被害部分及連續利用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之犯行起訴,然與起訴部分既有連續犯及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理。爰審酌被告不思正軌賺取財物,竟冒用丙○○等人之名義申請信用卡、現金卡,進而詐得財物、現金,且犯罪時間長達1 年餘,詐得金額多達4,385,294 元,對丙○○等人及各發卡銀行所造成之損害甚大,惟姑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且已盡力與各該銀行洽談賠償事宜,迄今已部分清償260 餘萬元,犯後態度尚稱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末查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業經立法院制定,並經總統於96年7 月4 日公布,自96年7 月16日起生效,本件被告犯罪時間係在96年4 月24日前,合於上開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且無同條例第3 條所定不得減刑之情形,是應依上開減刑條例規定,就其宣告刑,減其2分 之1 之刑期。 四、如附表二所示各發卡銀行信用卡、現金卡、通信貸款申請書、如附表三之一至二六所示簽帳單,已因被告與「邱世再」行使而成為各發卡銀行之存查歸檔文件,自不得宣告沒收。惟被告與「邱世再」於如附表二所示各發卡銀行信用卡、現金卡、通信貸款申請書上偽造之「丙○○」、「庚○○」、「乙○○」、「甲○○」、「己○○」、「戊○○」、「陳王美春」署押,於如附表二所示各發卡銀行核發之信用卡、現金卡背面及如附表三之一至二六簽帳單上偽造偽造之「丙○○」、「庚○○」、「CHEN」、「甲○○」、「己○○」、「戊○○」、「陳王美春」簽名署押,除附表三之十二編號4 簽帳單「CHEN」之署押已扣案外,其餘雖均未扣案,然均無證據證明業已滅失,依刑法第219 條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併予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28條、(修正前)第56條、第216 條、第210條、第339條第1項、第339條之2第1項、(修正前)第55條、第219 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 條前段,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佳權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31 日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高文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林進煌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31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 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339條之2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辛○○偽造文書案盜刷及偽造署押清單 附表一:卷宗對照表 ┌──┬──┬─────────────┬──┬──┬───────────────┐ │編號│代號│ 卷宗名稱 │編號│代號│ 卷宗名稱 │ ├──┼──┼─────────────┼──┼──┼───────────────┤ │ 1 │ J1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7 │P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96年度訴字第2763號審理卷 │ │ │95年度調偵字第188號偵查卷 │ ├──┼──┼─────────────┼──┼──┼───────────────┤ │ 2 │ J2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8 │P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96年度簡字第3789號審理卷 │ │ │95年度他字第4441號偵查卷 │ ├──┼──┼─────────────┼──┼──┼───────────────┤ │ 3 │ J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9 │P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96年度訴字第1022號審理卷 │ │ │95年度偵字第9810號偵查卷 │ ├──┼──┼─────────────┼──┼──┼───────────────┤ │ 4 │ J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10 │P6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96年度附民字第353號審理卷 │ │ │95年度他字第2204號偵查卷 │ ├──┼──┼─────────────┼──┼──┼───────────────┤ │ 5 │P1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 11 │P7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96年度偵字第5899號偵查卷 │ │ │95年度偵字第9898號偵查卷 │ ├──┼──┼─────────────┼──┼──┼───────────────┤ │ 6 │P2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 12 │P8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 │95年度偵字第1677號偵查卷 │ │ │95年度他字第8105號偵查卷 │ └──┴──┴─────────────┴──┴──┴───────────────┘ 附表二:偽造之信用卡、現金卡及盜刷金額總清單 ┌─┬───┬───┬─────────┬─────┬──────┬─────┐ │編│被冒用│冒名申│發卡銀行及申請卡別│總計盜刷/ │偽造署名之數│取得被害人│ │號│名義人│辦日期│/卡號(帳號) │未清償金額│量/ 出處 │證件之管道│ │ │ │ │ │(含利息、│ │─────│ │ │ │ │ │手續費、滯│ │偽造之財力│ │ │ │ │ │納金等) │ │證明文件 │ │ │ │ │ │(新臺幣)│ │ │ ├─┼───┼───┼─────────┼─────┼──────┼─────┤ │ 1│丙○○│93年11│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利用丙○○│ │ │ │月5日 │司 │ 243,538元│丙○○」署押│委託其代為│ │ │ │ │VISA白金卡 │未清償 │1枚(P3第51 │補辦健保卡│ │ │ │ │0000000000000000號│ 0元│頁) │而持有許敏│ │ │ │ │ │ │信用卡背面偽│政身分證之│ │ │ │ │ │ │造「丙○○」│機會 │ │ │ │ │ │ │署押1 枚 │─────│ │ │ ├───┼─────────┼─────┼──────┤丙○○在造│ │ │ │93年11│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福工程有限│ │ │ │月8日 │限公司 │ 34,018元 │丙○○」署押│公司之各類│ │ │ │ │現金卡 │未清償 │1枚(P4第3頁│所得扣繳暨│ │ │ │ │000000000000號 │ 0元│) │免扣繳憑單│ │ │ │ │ │ │現金卡背面偽│(P4第5 頁│ │ │ │ │ │ │造「丙○○」│)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3年1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17日│份有限公司 │ 122,640元│丙○○」署押│ │ │ │ │ │VISA白金卡 │未清償 │2 枚(P2第30│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0元│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丙○○」│ │ │ │ │ │ │ │署押1 枚 │ │ ├─┼───┼───┼─────────┼─────┼──────┼─────┤ │ 2│庚○○│94年3 │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以攜同陳麗│ │ │ │月7日 │限公司 │ 433,825元│庚○○」署押│琴之子一同│ │ │ │ │VISA金卡 │未清償 │1 枚(P8第77│前往日本旅│ │ │ │ │0000000000000000號│ 252,695元│頁) │遊,而取得│ │ │ │ │ │ │信用卡背面偽│庚○○身分│ │ │ │ │ │ │造「庚○○」│證、戶口名│ │ │ │ │ │ │署押1 枚 │簿及印章辦│ │ │ ├───┼─────────┼─────┼──────┤理護照之機│ │ │ │94年3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會 │ │ │ │月30日│限公司 │ 55,117元 │庚○○」署押│─────│ │ │ │ │VISA金卡 │未清償 │1 枚(P8第 │庚○○在造│ │ │ │ │0000000000000000號│ 60,396元 │145頁) │福工程有限│ │ │ │ │ │ │信用卡背面偽│公司94年2 │ │ │ │ │ │ │造「庚○○」│月份薪資單│ │ │ │ │ │ │署押1 枚 │(P8第26、│ │ │ ├───┼─────────┼─────┼──────┤78頁)、94│ │ │ │94年4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盜刷 │申請書偽造「│年1 月份及│ │ │ │月11日│份有限公司 │ 16,236元 │庚○○」署押│93年12月份│ │ │ │ │VISA金卡 │未清償 │1枚(P8第24 │薪資單(P8│ │ │ │ │ │ 120,992元│頁) │第26頁、各│ │ │ │ │ │ │信用卡背面偽│類所得扣繳│ │ │ │ │ │ │造「庚○○」│暨免扣繳憑│ │ │ │ │ │ │署押1 枚 │單(P8第27│ │ │ ├───┼─────────┼─────┼──────┤、35頁) │ │ │ │94年4 │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15日│限公司 │ 299,600元│庚○○」署押│ │ │ │ │ │VISA信用卡 │未清償 │2枚(P8第30 │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45,075元 │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庚○○」│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 │ │ │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 │申請書偽造「│ │ │ │ │ │限公司 │ │庚○○」署押│ │ │ │ │ │簡易通信貸款 │ │2 枚(P8 第 │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31頁) │ │ │ │ │ │ │ │信用卡 │ │ │ │ │ │ │ │背面偽造「陳│ │ │ │ │ │ │ │麗琴」署押1 │ │ │ │ │ │ │ │枚 │ │ │ │ │ ├─────────┤ ├──────┤ │ │ │ │ │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 │申請書偽造「│ │ │ │ │ │限公司 │ │庚○○」署押│ │ │ │ │ │現金卡 │ │2 枚(P8第30│ │ │ │ │ │000000000000號 │ │頁) │ │ │ │ │ │ │ │現金卡背面偽│ │ │ │ │ │ │ │造「庚○○」│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4年10│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3日 │司 │ 273,095元│庚○○」署押│ │ │ │ │ │VISA金卡 │未清償 │2 枚(P8第42│ │ │ │ │ │ │ 0元│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庚○○」│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4年10│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20日│限公司 │ 149,934元│庚○○」署押│ │ │ │ │ │威士金卡 │未清償 │1 枚(P8第69│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186,181元│-71、75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庚○○」│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4年11│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7日 │限公司 │ 155,884元│庚○○」署押│ │ │ │ │ │美國運通LITE │未清償 │2 枚(P7第15│ │ │ │ │ │ │ 157,032元│-16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庚○○」│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4年12│臺新國際商業銀行股│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26日│份有限公司 │ 79,551元 │庚○○」署押│ │ │ │ │ │JCB普卡 │未清償 │2 枚(P8第34│ │ │ │ │ │ │ 101,902元│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庚○○」│ │ │ │ │ │ │ │署押1 枚 │ │ ├─┼───┼───┼─────────┼─────┼──────┼─────┤ │ 3│乙○○│94年1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盜刷 │申請書偽造「│利用乙○○│ │ │ │月1日 │份有限公司 │130,413 元│乙○○」署押│郵寄身分證│ │ │ │ │VISA金卡 │未清償 │2 枚(P1第19│、健保卡正│ │ │ │ │0000000000000000號│ 103,094元│頁) │反面影本予│ │ │ │ │ │ │信用卡背面偽│其子洪安隆│ │ │ │ │ │ │造「CHEN」署│辦理水電費│ │ │ │ │ │ │押1 枚 │半價優待之│ │ │ ├───┼─────────┼─────┼──────┤機會 │ │ │ │94年11│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月14日│司VISA白金卡 │ 99,159元 │乙○○」署押│乙○○在久│ │ │ │ │0000000000000000號│未清償 │1 枚(P1第27│順翔企業有│ │ │ │ │ │ 111,611元│頁) │限公司之各│ │ │ │ │ │ │信用卡背面偽│類所得扣繳│ │ │ │ │ │ │造「CHEN」署│暨免扣繳憑│ │ │ │ │ │ │押1 枚 │單(P1第20│ │ │ │ │ │ │ │、30頁)、│ │ │ │ │ │ │ │94年9 、10│ │ │ │ │ │ │ │月之薪資單│ │ │ │ │ │ │ │(P1第21頁│ │ │ │ │ │ │ │) │ ├─┼───┼───┼─────────┼─────┼──────┼─────┤ │ 4│甲○○│94年11│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利用甲○○│ │ │ │月21日│司VISA白金卡 │ 103,572元│甲○○」署押│郵寄身分證│ │ │ │ │0000000000000000號│未清償 │1 枚(P1第41│、健保卡正│ │ │ │ │ │ 111,150元│頁) │反面影本予│ │ │ │ │ │ │信用卡背面偽│其子洪安隆│ │ │ │ │ │ │造「甲○○」│辦理水電費│ │ │ │ │ │ │署押1 枚 │半價優待之│ │ │ │ │ │ │ │機會 │ │ │ │ │ │ │ │─────│ │ │ │ │ │ │ │甲○○在久│ │ │ │ │ │ │ │順翔企業有│ │ │ │ │ │ │ │限公司之各│ │ │ │ │ │ │ │類所得扣繳│ │ │ │ │ │ │ │暨免扣繳憑│ │ │ │ │ │ │ │單(P1第44│ │ │ │ │ │ │ │頁) │ ├─┼───┼───┼─────────┼─────┼──────┼─────┤ │ 5│己○○│93年12│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利用陳義弘│ │ │ │月17日│限公司信用卡簡易通│ 210,000元│己○○」署押│交付身分證│ │ │ │ │信貸款 │未清償 │2 枚(P3第93│委託被告辦│ │ │ │ │0000000000000000號│ 210,000元│頁) │理行照及駕│ │ │ │ │ │ │信用卡背面偽│照之機會 │ │ │ │ │ │ │造「己○○」│─────│ │ │ │ │ │ │署押1 枚 │己○○在造│ │ │ ├───┼─────────┼─────┼──────┤福工程有限│ │ │ │93年10│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公司之各類│ │ │ │月8日 │限公司VISA白金 │ 277,000元│己○○」署押│所得扣繳暨│ │ │ │ │0000000000000000號│未清償 │2 枚(P3第96│免扣繳憑單│ │ │ │ ├─────────┤ 277,000元│頁) │(P3第113 │ │ │ │ │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 │信用卡背面偽│頁)、93年│ │ │ │ │限公司餘額代償 │ │造「己○○」│8 、9 、10│ │ │ │ │0000000000000000號│ │署押1 枚 │月份造福工│ │ │ ├───┼─────────┼─────┼──────┤程有限公司│ │ │ │93年11│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薪資單(P3│ │ │ │月2日 │司VISA白金卡 │ 164,723元│己○○」署押│第112 、 │ │ │ │ │ │未清償 │3 枚(P3第10│113頁) │ │ │ │ │ │ 202,355元│6-108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己○○」│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3年8 │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 │司 │ 379,146元│己○○」署押│ │ │ │ │ │VISA白金卡 │未清償 │2 枚(P3第52│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172,436元│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己○○」│ │ │ │ │ │ │ │署押1 枚 │ │ ├─┼───┼───┼─────────┼─────┼──────┼─────┤ │ 6│戊○○│94年1 │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利用戊○○│ │ │ │月31日│司 │ 219,843元│戊○○」署押│委託辦理癌│ │ │ │ │萬事達卡白金卡 │未清償 │1 枚(P5第33│症基金事宜│ │ │ │ │0000000000000000號│ 109,320元│頁) │,取得陳國│ │ │ │ │ │ │信用卡背面偽│榮之身分證│ │ │ │ │ │ │造「戊○○」│、戶口名簿│ │ │ │ │ │ │署押1 枚 │、戶籍謄本│ │ │ ├───┼─────────┼─────┼──────┤等文件之機│ │ │ │94年3 │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會 │ │ │ │月1日 │限公司萬事達卡普卡│ 34,591元 │戊○○」署押│─────│ │ │ │ │ │未清償 │1 枚(P6第17│戊○○在造│ │ │ │ │ │ 34,591元 │頁) │福工程有限│ │ │ │ │ │ │信用卡背面偽│公司之各類│ │ │ │ │ │ │造「戊○○」│所得扣繳暨│ │ │ │ │ │ │署押1 枚 │免扣繳憑單│ │ │ ├───┼─────────┼─────┼──────┤(P5第20頁│ │ │ │94年3 │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盜刷 │申請書偽造「│)、93年 │ │ │ │月16日│限公司MASTER信用卡│ 69,000元 │戊○○」署押│11、12及94│ │ │ │ │0000000000000000號│未清償 │2 枚(P5第4 │年1月份造 │ │ │ │ │ │ 69,000元 │頁) │福工程有限│ │ │ │ │ │ │信用卡背面偽│公司薪資單│ │ │ │ │ │ │造「戊○○」│(P5第19、│ │ │ │ │ │ │署押1 枚 │20頁) │ │ │ ├───┼─────────┼─────┼──────┤ │ │ │ │94年11│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間 │司VISA金卡 │ 114,202元│戊○○」署押│ │ │ │ │ │ │未清償 │2 枚(P5第11│ │ │ │ │ │ │ 0元│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戊○○」│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4年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間 │VISA金卡第 │ 54,733元 │戊○○」署押│ │ │ │ │ │0000000000000000號│未清償 │各1 枚(J4)│ │ │ │ │ ├─────────┤ 49,871元 │信用卡、現金│ │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卡背面偽造「│ │ │ │ │ │現金卡第 │ │戊○○」署押│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各1 枚 │ │ ├─┼───┼───┼─────────┼─────┼──────┼─────┤ │ 7│陳王美│94年1 │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利用陳王美│ │ │英 │月31日│司VISA白金卡 │ 350,429元│丁○○○」署│春委託辦理│ │ │ │ │0000000000000000號│未清償 │押1 枚(P5第│癌症基金事│ │ │ │ │ │ 168,117元│56頁) │宜,取得陳│ │ │ │ │ │ │信用卡背面偽│王美春之身│ │ │ │ │ │ │造「丁○○○│分證、戶口│ │ │ │ │ │ │」署押1 枚 │名簿、戶籍│ │ │ ├───┼─────────┼─────┼──────┤謄本等文件│ │ │ │94年9 │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盜刷 │申請書偽造「│之機會 │ │ │ │月23日│司VISA金卡 │ 170,832元│丁○○○」署│─────│ │ │ │ │ │未清償 │押影本3 枚(│無 │ │ │ │ │ │ 0元│P5第10頁) │ │ │ │ │ │ │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丁○○○│ │ │ │ │ │ │ │」署押1 枚 │ │ │ │ ├───┼─────────┼─────┼──────┤ │ │ │ │94年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盜刷 │申請書偽造「│ │ │ │ │月 │信用卡第 │141,513元 │丁○○○」署│ │ │ │ │ │0000000000000000號│未清償 │押各1 枚(J4│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141,388元│) │ │ │ │ │ │0000000000000000號│ │信用卡背面偽│ │ │ │ │ │ │ │造「丁○○○│ │ │ │ │ │ │ │」署押各1 枚│ │ ├─┴───┴───┼─────────┼─────┼──────┼─────┤ │ 小 結 │總計未清償餘額 │2684,206元│總計盜刷金額│4385,294元│ └─────────┴─────────┴─────┴──────┴─────┘ 附表三:各信用卡(現金卡)被盜刷暨簽單署押明細 附表三之一:丙○○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盜刷明細 VISA白金卡0000000000000000號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3.11.16│臺灣大哥大-永和 │14,700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福和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2 │93.11.16│綠界科技股份有限│28,500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3 │93.11.17│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5,550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4 │93.11.19│土地銀行 │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5 │93.11.20│土地銀行 │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6 │93.11.20│隆美布料 │16,000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7 │93.12.17│和信電訊股份有限│ 2,127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8 │93.12.2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公司 │ │押 │ │54-64頁 │ ├─┼────┼────────┼────┼──────┼────┼────┤ │9 │93.12.2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10│93.12.25│太平洋百貨雙和店│10,192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11│93.12.26│太平洋百貨雙和店│30,000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12│94.1.1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20,000元│偽造「丙○○│未扣案 │P3第 │ │ │ │ │ │」署押一枚 │ │54-64頁 │ ├─┼────┼────────┼────┼──────┼────┼────┤ │13│94.1.7 │東森購物(1/12)│ 830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14│94.1.10 │東森購物(1/24)│ 579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15│94.2.21 │星期壹購物網 │ 610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16│94.1.7 │東森購物(2/12)│ 830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17│94.1.10 │東森購物(2/24)│ 579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18│94.1.7 │東森購物(3/12)│ 830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19│94.1.10 │東森購物(3/24)│ 579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0│94.4.1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1│94.4.1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2│94.4.17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3│94.4.17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4│94.1.7 │東森購物(4/12)│ 830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5│94.1.10 │東森購物(4/24)│ 579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6│94.1.7 │東森購物(5/12)│ 830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7│94.1.10 │東森購物(5/24)│ 579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8│94.1.7 │東森購物(餘額)│ 5,810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29│94.1.10 │東森購物(餘額)│11,004元│線上刷卡無署│ │P3第 │ │ │ │ │ │押 │ │54-64頁 │ ├─┴────┴────────┴────┴──────┴────┴────┤ │總計盜刷金額:243,538元 │ └─────────────────────────────────────┘ 附表三之二:丙○○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卡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現金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3.12.9 │不詳ATM跨行提款 │10,006元│ATM 操作無署│ │P4第7-9 │ │ │ │ │ │押 │ │頁 │ ├─┼────┼────────┼────┼──────┼────┼────┤ │2 │93.12.14│不詳ATM 自行提款│ 9,000元│ATM 操作無署│ │P4第7-9 │ │ │ │ │ │押 │ │頁 │ ├─┼────┼────────┼────┼──────┼────┼────┤ │3 │94.2.24 │不詳ATM跨行提款 │ 5,006元│ATM 操作無署│ │P4第7-9 │ │ │ │ │ │押 │ │頁 │ ├─┼────┼────────┼────┼──────┼────┼────┤ │4 │94.3.7 │不詳ATM跨行提款 │10,006元│ATM 操作無署│ │P4第7-9 │ │ │ │ │ │押 │ │頁 │ ├─┴────┴────────┴────┴──────┴────┴────┤ │總計盜刷金額:34,018元 │ └─────────────────────────────────────┘ 附表三之三:丙○○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1 │94.1.12 │爭鮮迴轉壽司永和│ 540元 │偽造「丙○○│未扣案 │J3第114-│ │ │ │分公司 │ │」署押一枚 │ │123頁 │ ├─┼────┼────────┼────┼──────┼────┼────┤ │2 │94.1.14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 │ │押 │ │123頁 │ ├─┼────┼────────┼────┼──────┼────┼────┤ │3 │94.1.14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 │ │押 │ │123頁 │ ├─┼────┼────────┼────┼──────┼────┼────┤ │4 │94.1.17 │萬芳醫院健診 │11,100元│偽造「丙○○│未扣案 │J3第114-│ │ │ │ │ │」署押一枚 │ │123頁 │ ├─┼────┼────────┼────┼──────┼────┼────┤ │5 │94.1.17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 │ │押 │ │123頁 │ ├─┼────┼────────┼────┼──────┼────┼────┤ │6 │94.1.17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 │ │押 │ │123頁 │ ├─┼────┼────────┼────┼──────┼────┼────┤ │7 │94.1.19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 │ │押 │ │123頁 │ ├─┼────┼────────┼────┼──────┼────┼────┤ │8 │94.1.19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 │ │押 │ │123頁 │ ├─┼────┼────────┼────┼──────┼────┼────┤ │9 │94.4.1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 │ │押 │ │123頁 │ ├─┼────┼────────┼────┼──────┼────┼────┤ │10│94.4.1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114-│ │ │ │公司 │ │押 │ │123頁 │ ├─┴────┴────────┴────┴──────┴────┴────┤ │總計盜刷金額:122,640元 │ └─────────────────────────────────────┘ 附表三之四:庚○○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3.19 │健業藥局 │12,105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2 │94.3.18 │星期壹購物網 │ 980元│線上刷卡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3 │94.3.20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 6,152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司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4 │94.3.20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395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5 │94.3.20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20,0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6 │94.3.20 │第一鐘錶隱形眼鏡│ 45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7 │94.3.20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5,704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8 │94.3.26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9 │94.3.26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10│94.3.26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11│94.3.26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12│94.3.26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13│94.4.2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 75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14│94.4.2 │全國電子股份有限│ 4,99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15│94.4.3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13,664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司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16│94.4.4 │建業藥局 │ 5,0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17│94.4.3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5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18│94.4.3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5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19│94.4.3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8,784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20│94.3.27 │蕃薯藤數位科技股│ 300元│線上刷卡無署│ │P8第 │ │ │ │份有限公司 │ │押 │ │79-100頁│ ├─┼────┼────────┼────┼──────┼────┼────┤ │21│94.5.23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22│94.5.23 │明視康眼鏡行 │ 67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79-100頁│ ├─┼────┼────────┼────┼──────┼────┼────┤ │23│94.7.5 │國泰世華銀行福和│ 4,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分行 │ │押 │ │79-100頁│ ├─┼────┼────────┼────┼──────┼────┼────┤ │24│94.8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25│94.8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26│94.8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1/12) │ │押 │ │79-100頁│ ├─┼────┼────────┼────┼──────┼────┼────┤ │27│94.8.3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6,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28│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2/12) │ │押 │ │79-100頁│ ├─┼────┼────────┼────┼──────┼────┼────┤ │29│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3/12) │ │押 │ │79-100頁│ ├─┼────┼────────┼────┼──────┼────┼────┤ │30│94.11.4 │既有卡友即利金(│ 6,50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1/24) │ │押 │ │79-100頁│ ├─┼────┼────────┼────┼──────┼────┼────┤ │31│94.11.8 │既有卡友即利金(│ 7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1/24) │ │押 │ │79-100頁│ ├─┼────┼────────┼────┼──────┼────┼────┤ │32│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4/12) │ │押 │ │79-100頁│ ├─┼────┼────────┼────┼──────┼────┼────┤ │33│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2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4/12) │ │押 │ │79-100頁│ ├─┼────┼────────┼────┼──────┼────┼────┤ │34│94.11.30│即時撥款預借現金│39,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79-100頁│ ├─┼────┼────────┼────┼──────┼────┼────┤ │35│94.11.4 │既有卡友即利金(│ 6,50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2/24) │ │押 │ │79-100頁│ ├─┼────┼────────┼────┼──────┼────┼────┤ │36│94.11.8 │既有卡友即利金(│ 7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2/24) │ │押 │ │79-100頁│ ├─┼────┼────────┼────┼──────┼────┼────┤ │37│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5/12) │ │押 │ │79-100頁│ ├─┼────┼────────┼────┼──────┼────┼────┤ │38│94.11.4 │既有卡友即利金(│ 6,50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3/24) │ │押 │ │79-100頁│ ├─┼────┼────────┼────┼──────┼────┼────┤ │39│94.11.8 │既有卡友即利金(│ 7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3/24) │ │押 │ │79-100頁│ ├─┼────┼────────┼────┼──────┼────┼────┤ │40│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6/12) │ │押 │ │79-100頁│ ├─┼────┼────────┼────┼──────┼────┼────┤ │41│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7/12) │ │押 │ │79-100頁│ ├─┼────┼────────┼────┼──────┼────┼────┤ │42│94.11.4 │既有卡友即利金(│ 6,50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4/24) │ │押 │ │79-100頁│ ├─┼────┼────────┼────┼──────┼────┼────┤ │43│94.11.8 │既有卡友即利金(│ 7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4/24) │ │押 │ │79-100頁│ ├─┼────┼────────┼────┼──────┼────┼────┤ │44│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 1,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8/12) │ │押 │ │79-100頁│ ├─┼────┼────────┼────┼──────┼────┼────┤ │45│4.11.4 │既有卡友即利金 │ 6,50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5/24) │ │押 │ │79-100頁│ ├─┼────┼────────┼────┼──────┼────┼────┤ │46│94.11.8 │既有卡友即利金(│ 7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5/24) │ │押 │ │79-100頁│ ├─┼────┼────────┼────┼──────┼────┼────┤ │47│94.11.4 │既有卡友即利金結│123,500 │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束分期本金 │元 │押 │ │79-100頁│ ├─┼────┼────────┼────┼──────┼────┼────┤ │48│94.8.1 │既有卡友即利金結│ 5,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束分期本金 │ │押 │ │79-100頁│ ├─┼────┼────────┼────┼──────┼────┼────┤ │49│94.11.8 │既有卡友即利金結│14,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8第 │ │ │ │束分期本金 │ │押 │ │79-100頁│ ├─┴────┴────────┴────┴──────┴────┴────┤ │總計盜刷金額:433,825元 │ └─────────────────────────────────────┘ 附表三之五:庚○○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1 │94.5.5 │臺灣大哥大- 永和│ 1,331元│偽造「庚○○│未扣案 │J3第 │ │ │ │福和 │ │」署押一枚 │ │62-77頁 │ ├─┼────┼────────┼────┼──────┼────┼────┤ │2 │94.5.6 │購物儲值金 │ 5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3 │94.5.5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偽造「庚○○│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2-77頁 │ ├─┼────┼────────┼────┼──────┼────┼────┤ │4 │94.6.3 │臺灣大哥大- 永和│ 1,331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福和 │ │押 │ │62-77頁 │ ├─┼────┼────────┼────┼──────┼────┼────┤ │5 │94.6.3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6 │94.7.5 │臺灣大哥大- 永和│ 1,331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福和 │ │押 │ │62-77頁 │ ├─┼────┼────────┼────┼──────┼────┼────┤ │7 │94.7.5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8 │94.8.5 │臺灣大哥大- 永和│ 1,331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福和 │ │押 │ │62-77頁 │ ├─┼────┼────────┼────┼──────┼────┼────┤ │9 │94.8.5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10│94.8.8 │電話預借現金請款│ 5,000元│電話操作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11│94.9.5 │臺灣大哥大- 永和│ 1,331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福和 │ │押 │ │62-77頁 │ ├─┼────┼────────┼────┼──────┼────┼────┤ │12│94.9.5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13│94.10.4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1,3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 │ │ │ │永和分行 │ │押 │ │62-77頁 │ ├─┼────┼────────┼────┼──────┼────┼────┤ │14│94.10.5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15│94.10.5 │臺灣大哥大- 永和│ 1,331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福和 │ │押 │ │62-77頁 │ ├─┼────┼────────┼────┼──────┼────┼────┤ │16│94.11.4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17│94.12.5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18│94.12.2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331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19│95.1.5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20│95.2.3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21│95.3.3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22│94.4.4 │臺灣路威-中山 │ 3,25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62-77頁 │ ├─┴────┴────────┴────┴──────┴────┴────┤ │總計盜刷金額:55,117元 │ └─────────────────────────────────────┘ 附表三之六:庚○○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金卡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9.4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10,926元│偽造「庚○○│未扣案 │P8 │ │ │ │ │ │」署押一枚 │ │ │ ├─┼────┼────────┼────┼──────┼────┼────┤ │2 │94.10.19│名城旅遊用品店 │ 2,27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 │ │ │ │ │ │」署押一枚 │ │ │ ├─┼────┼────────┼────┼──────┼────┼────┤ │3 │94.10.19│名城旅遊用品店 │ 3,04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 │ │ │ │ │ │」署押一枚 │ │ │ ├─┴────┴────────┴────┴──────┴────┴────┤ │總計盜刷金額:16,236元 │ └─────────────────────────────────────┘ 附表三之七:庚○○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盜刷明細 A :VISA信用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 B :簡易通信貸款0000000000000000號 C :現金卡第000000000000號 ┌─┬────┬────────┬────┬──────┬────┬────┐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5.8 │太百雙和店 │ 520元│偽造「庚○○│未扣案 │A(P8第3 │ │ │ │ │ │」署押一枚 │ │2、72頁)│ ├─┼────┼────────┼────┼──────┼────┼────┤ │2 │94.5.9 │良友旅行社 │27,280元│偽造「庚○○│未扣案 │A(P8第3 │ │ │ │ │ │」署押一枚 │ │2、72頁)│ ├─┼────┼────────┼────┼──────┼────┼────┤ │3 │94.5.10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1,670元│偽造「庚○○│未扣案 │A(P8第3 │ │ │ │(1/6) │ │」署押一枚 │ │2、72頁)│ ├─┼────┼────────┼────┼──────┼────┼────┤ │4 │94.5.17 │ATM永和分行 │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5 │94.5.17 │ATM永和分行 │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6 │94.5.17 │ATM永和分行 │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7 │94.5.17 │ATM永和分行 │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8 │94.5.17 │ATM永和分行 │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9 │94.6.10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1,666元│分期付款無署│ │A(P8第3 │ │ │ │(2/6) │ │押 │ │2、72頁)│ ├─┼────┼────────┼────┼──────┼────┼────┤ │10│94.7.11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1,666元│分期付款無署│ │A(P8第3 │ │ │ │(3/6) │ │押 │ │2、72頁)│ ├─┼────┼────────┼────┼──────┼────┼────┤ │11│94.8.1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12│94.8.1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13│94.8.10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1,666元│分期付款無署│ │A(P8第3 │ │ │ │(4/6) │ │押 │ │2、72頁)│ ├─┼────┼────────┼────┼──────┼────┼────┤ │14│94.9.12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1,666元│分期付款無署│ │A(P8第3 │ │ │ │(5/6) │ │押 │ │2、72頁)│ ├─┼────┼────────┼────┼──────┼────┼────┤ │15│94.10.11│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1,666元│分期付款無署│ │A(P8第3 │ │ │ │(6/6) │ │押 │ │2、72頁)│ ├─┼────┼────────┼────┼──────┼────┼────┤ │16│94.11.10│上海商業儲蓄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 │ │押 │ │2、72頁)│ ├─┼────┼────────┼────┼──────┼────┼────┤ │17│94.11.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公司 │ │押 │ │2、72頁)│ ├─┼────┼────────┼────┼──────┼────┼────┤ │18│94.11.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公司 │ │押 │ │2、72頁)│ ├─┼────┼────────┼────┼──────┼────┼────┤ │19│94.11.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7,000元│ATM 操作無署│ │A(P8第3 │ │ │ │公司 │ │押 │ │2、72頁)│ ├─┼────┼────────┼────┼──────┼────┼────┤ │20│94.7.1 │簡易通信貸款( │ 2,152元│偽造「庚○○│未扣案 │B(P8第32│ │ │ │1/60) │ │」署押一枚 │ │頁) │ ├─┼────┼────────┼────┼──────┼────┼────┤ │21│94.8.1 │簡易通信貸款( │ 2,186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2/60) │ │押 │ │頁) │ ├─┼────┼────────┼────┼──────┼────┼────┤ │22│94.9.1 │簡易通信貸款( │ 2,219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3/60) │ │押 │ │頁) │ ├─┼────┼────────┼────┼──────┼────┼────┤ │23│94.10.3 │簡易通信貸款( │ 2,254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4/60) │ │押 │ │頁) │ ├─┼────┼────────┼────┼──────┼────┼────┤ │24│94.11.1 │簡易通信貸款( │ 2,288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5/60) │ │押 │ │頁) │ ├─┼────┼────────┼────┼──────┼────┼────┤ │25│94.12.1 │簡易通信貸款( │ 2,324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6/60) │ │押 │ │頁) │ ├─┼────┼────────┼────┼──────┼────┼────┤ │26│95.1.2 │簡易通信貸款( │ 2,359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7/60) │ │押 │ │頁) │ ├─┼────┼────────┼────┼──────┼────┼────┤ │27│95.2.2 │簡易通信貸款( │ 2,396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8/60) │ │押 │ │頁) │ ├─┼────┼────────┼────┼──────┼────┼────┤ │28│95.3.1 │簡易通信貸款( │ 2,433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9/60) │ │押 │ │頁) │ ├─┼────┼────────┼────┼──────┼────┼────┤ │29│95.4.3 │簡易通信貸款( │ 2,470元│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10/60) │ │押 │ │頁) │ ├─┼────┼────────┼────┼──────┼────┼────┤ │30│95.4.12 │簡易通信貸款(剩│186,919 │分期付款無署│ │B(P8第32│ │ │ │餘) │元 │押 │ │頁) │ ├─┼────┼────────┼────┼──────┼────┼────┤ │31│94.5.12 │不詳ATM自行提款 │30,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2│94.5.12 │不詳ATM自行提款 │30,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3│94.7.13 │不詳ATM自行提款 │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4│94.8.10 │不詳ATM自行提款 │ 6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5│94.9.15 │不詳ATM自行提款 │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6│94.9.15 │不詳ATM自行提款 │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7│94.11.17│不詳ATM自行提款 │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8│95.1.23 │不詳ATM自行提款 │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39│95.1.23 │不詳ATM自行提款 │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C(P8第80│ │ │ │ │ │押 │ │頁) │ ├─┴────┴────────┴────┴──────┴────┴────┤ │總計盜刷金額:299,600元 │ └─────────────────────────────────────┘ 附表三之八:庚○○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金卡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10.19│興奇--網路購物第│ 998元│ 線上刷卡無 │ │P8第 │ │ │ │一站 │ │ 署押 │ │45-67頁 │ ├─┼────┼────────┼────┼──────┼────┼────┤ │2 │94.10.19│興奇--網路購物第│ 1580元│ 線上刷卡無 │ │P8第 │ │ │ │一站 │ │ 署押 │ │45-67頁 │ ├─┼────┼────────┼────┼──────┼────┼────┤ │3 │94.10.2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6,000元│ ATM 操作無 │ │P8第 │ │ │ │公司 │ │ 署押 │ │45-67頁 │ ├─┼────┼────────┼────┼──────┼────┼────┤ │4 │94.10.17│網路家庭國際資訊│ 599元│ 線上刷卡無 │ │P8第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署押 │ │45-67頁 │ ├─┼────┼────────┼────┼──────┼────┼────┤ │5 │94.10.17│網路家庭國際資訊│ 1,118元│ 線上刷卡無 │ │P8第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署押 │ │45-67頁 │ ├─┼────┼────────┼────┼──────┼────┼────┤ │6 │94.10.17│網路家庭國際資訊│ 3,300元│ 線上刷卡無 │ │P8第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署押 │ │45-67頁 │ ├─┼────┼────────┼────┼──────┼────┼────┤ │7 │94.8.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4,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公司 │ │押 │ │45-67頁 │ ├─┼────┼────────┼────┼──────┼────┼────┤ │8 │94.6.22 │中國信託 │ 7,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45-67頁 │ ├─┼────┼────────┼────┼──────┼────┼────┤ │9 │94.4.14 │中國信託 │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45-67頁 │ ├─┼────┼────────┼────┼──────┼────┼────┤ │10│94.4.14 │中國信託 │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45-67頁 │ ├─┼────┼────────┼────┼──────┼────┼────┤ │11│93.12.2 │第一商業銀行 │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45-67頁 │ ├─┼────┼────────┼────┼──────┼────┼────┤ │12│93.12.2 │第一商業銀行 │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8第 │ │ │ │ │ │押 │ │45-67頁 │ ├─┼────┼────────┼────┼──────┼────┼────┤ │13│95.3.20 │現金貸款B 計畫本│193,500 │銀行自動計算│ │P8第 │ │ │ │金 │元 │無署押 │ │45-67頁 │ ├─┴────┴────────┴────┴──────┴────┴────┤ │總計盜刷金額:273,095元 │ └─────────────────────────────────────┘ 附表三之九:庚○○安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士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10.28│國泰世華銀行代償│95,835元│偽造「庚○○│未扣案 │P7第13頁│ │ │ │金 │ │」署押一枚 │ │ │ ├─┼────┼────────┼────┼──────┼────┼────┤ │2 │94.10.28│匯豐銀行代償金 │50,0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7第13頁│ │ │ │ │ │」署押一枚 │ │ │ ├─┼────┼────────┼────┼──────┼────┼────┤ │3 │94.12.3 │興奇--網路購物第│ 1,100元│線上刷卡無署│ │P7第13頁│ │ │ │一站 │ │押 │ │ │ ├─┼────┼────────┼────┼──────┼────┼────┤ │4 │94.12.3 │興奇--網路購物第│ 999元│線上刷卡無署│ │P7第13頁│ │ │ │一站 │ │押 │ │ │ ├─┼────┼────────┼────┼──────┼────┼────┤ │5 │94.12.2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7第13頁│ │ │ │ │ │押 │ │ │ ├─┴────┴────────┴────┴──────┴────┴────┤ │總計盜刷金額:149,934元 │ └─────────────────────────────────────┘ 附表三之十:庚○○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美國運通LITE信用卡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11.12│家樂福板橋店 │119,892 │偽造「庚○○│未扣案 │P7第 │ │ │ │ │元 │」署押一枚 │ │17-30 頁│ ├─┼────┼────────┼────┼──────┼────┼────┤ │2 │94.11.14│家樂福板橋店 │29,992元│偽造「庚○○│未扣案 │P7第 │ │ │ │ │ │」署押一枚 │ │17-30 頁│ ├─┼────┼────────┼────┼──────┼────┼────┤ │3 │95.1.26 │信霖企業社 │ 6,0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7第 │ │ │ │ │ │」署押一枚 │ │17-30 頁│ ├─┴────┴────────┴────┴──────┴────┴────┤ │總計盜刷金額:155,884元 │ └─────────────────────────────────────┘ 附表三之十一:庚○○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JCB普卡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5.1.6 │爭鮮迴轉壽司永和│ 84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分公司 │ │」署押一枚 │ │37-39 頁│ ├─┼────┼────────┼────┼──────┼────┼────┤ │2 │95.1.7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 894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37-39 頁│ ├─┼────┼────────┼────┼──────┼────┼────┤ │3 │95.1.8 │薇薇百貨批發公司│ 1,18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37-39 頁│ ├─┼────┼────────┼────┼──────┼────┼────┤ │4 │95.1.8 │尚智運動世界--汀│ 2,55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洲分公司 │ │」署押一枚 │ │37-39 頁│ ├─┼────┼────────┼────┼──────┼────┼────┤ │5 │95.1.7 │大傳通訊器材行 │ 2,0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37-39 頁│ ├─┼────┼────────┼────┼──────┼────┼────┤ │6 │95.1.7 │信霖企業社 │70,600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37-39 頁│ ├─┼────┼────────┼────┼──────┼────┼────┤ │7 │95.1.14 │胡桃木(永和店)│ 1,487元│偽造「庚○○│未扣案 │P8第 │ │ │ │ │ │」署押一枚 │ │37-39 頁│ ├─┴────┴────────┴────┴──────┴────┴────┤ │總計盜刷金額:79,551元 │ └─────────────────────────────────────┘ 附表三之十二:乙○○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扣案署押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信用卡簽帳單│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上偽造之署押│ │署押出處│ │ │時:分) │ │ │及數量 │ │ │ ├─┼────┼────────┼────┼──────┼────┼────┤ │1 │94.12.11│臺灣糖業股份有限│ 5,676元│ 「CHEN 」 │未扣案 │J2.55頁 │ │ │/22:31 │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2 │94.12.15│京城家具行 │ 7,800元│ 「CHEN 」 │未扣案 │J2.62頁 │ │ │/14:40 │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3 │94.12.15│京城家具行 │11,800元│ 「CHEN 」 │未扣案 │J2.62頁 │ │ │/16:05 │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4 │94.12.16│泰新寢具百貨行 │ 5,500元│ 「CHEN 」 │已扣案 │J2.64頁 │ │ │/19:25 │ │ │ 署押一枚 │ │ (正本) │ ├─┼────┼────────┼────┼──────┼────┼────┤ │5 │94.12.17│亞太行動寬頻電信│ 1,446元│ 「CHEN 」 │未扣案 │J2.20頁 │ │ │/14:19 │股份有限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6 │94.12.17│亞太行動寬頻電信│ 2,480元│ 「CHEN 」 │未扣案 │J2.21頁 │ │ │/14:41 │股份有限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7 │94.12.21│九乘九文具專家 │ 351元│ 「CHEN 」 │未扣案 │J2.67頁 │ │ │/13:16 │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8 │94.12.21│麗嬰房股份有限公│ 5,866元│ 「CHEN 」 │未扣案 │J2.81頁 │ │ │/20:44 │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9 │94.12.28│星星通訊行 │24,380元│ 「CHEN 」 │未扣案 │J2.22頁 │ │ │/20:36 │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0│95.1.12 │亞太行動寬頻股份│ 1,988元│ 「CHEN 」 │未扣案 │J2.23頁 │ │ │/13:20 │有限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1│95.1.28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 988元│ 「CHEN 」 │未扣案 │J2.24頁 │ │ │/12:42 │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2│95.3.24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 1,051元│ 「CHEN 」 │未扣案 │J2.25頁 │ │ │/20:29 │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3│95.3.24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 690元│ 「CHEN 」 │未扣案 │J2.26頁 │ │ │/20:41 │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4│95.3.24 │爭鮮迴轉壽司永和│ 570元│ 「CHEN 」 │未扣案 │J2.78頁 │ │ │/21:18 │分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5│95.3.25 │樂來客小舖 │ 1,144元│ 「CHEN 」 │未扣案 │J2.27頁 │ │ │/12:47 │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6│95.3.26 │松青超市(竹林店│ 1,071元│ 「CHEN 」 │未扣案 │J2.28頁 │ │ │/18:34 │)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7│95.3.26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 1,129元│ 「CHEN 」 │未扣案 │J2.29頁 │ │ │/18:41 │公司 │ │ 署押一枚 │ │(影本)│ ├─┼────┼────────┼────┼──────┼────┼────┤ │18│94.12.15│松青超市(竹林店│ 808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19│94.12.24│亞太行動寬頻 │ 2,890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0│94.12.24│誠品股份有限公司│ 4,862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1│94.12.24│誠品股份有限公司│ 2,600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2│94.12.25│滿香園港式飲茶 │ 1,012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3│94.12.28│星星通訊行 │24,380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4│95.1.4 │明視康眼鏡行 │ 1,360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5│95.1.6 │和信電訊 │ 4,210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6│95.1.8 │晁聖企業有限公司│ 2,385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7│95.1.11 │屈臣氏--竹林分公│ 245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司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8│95.1.18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 1,531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公司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29│95.1.26 │89商行 │10,200元│ 「CHEN 」 │未扣案 │J2第 │ │ │ │ │ │ 署押一枚 │ │7-9頁 │ ├─┴────┴────────┴────┴──────┴────┴────┤ │總計盜刷金額:130,413元 │ └─────────────────────────────────────┘ 附表三之十三:乙○○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白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12.2 │ 上海商業儲蓄銀 │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J2第11頁│ │ │ │ 行 │ │押 │ │ │ ├─┼────┼────────┼────┼──────┼────┼────┤ │2 │94.12.2 │ 上海商業儲蓄銀 │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2第11頁│ │ │ │ 行 │ │押 │ │ │ ├─┼────┼────────┼────┼──────┼────┼────┤ │3 │94.12.2 │ 上海商業儲蓄銀 │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2第11頁│ │ │ │ 行 │ │押 │ │ │ ├─┼────┼────────┼────┼──────┼────┼────┤ │4 │94.12.3 │ 建業藥局 │22,359元│偽造「乙○○│未扣案 │J2第11頁│ │ │ │ │ │」署押一枚 │ │ │ ├─┼────┼────────┼────┼──────┼────┼────┤ │5 │95.1.9 │ 89商行 │18,000元│偽造「乙○○│未扣案 │J2第12頁│ │ │ │ │ │」署押一枚 │ │ │ ├─┼────┼────────┼────┼──────┼────┼────┤ │6 │95.1.9 │ 89商行 │22,800元│偽造「乙○○│未扣案 │J2第12頁│ │ │ │ │ │」署押一枚 │ │ │ ├─┼────┼────────┼────┼──────┼────┼────┤ │7.│95.1.2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J2第12頁│ │ │ │公司 │ │押 │ │ │ ├─┴────┴────────┴────┴──────┴────┴────┤ │總計盜刷金額:99,159元 │ └─────────────────────────────────────┘ 附表三之十四:甲○○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白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12.3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5,122元 │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2 │94.12.3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6,790元 │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3 │94.12.3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8,622元 │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4 │94.12.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1第 │ │ │ │預借現金 │ │押 │ │45-55頁 │ ├─┼────┼────────┼────┼──────┼────┼────┤ │5 │94.12.5 │全泰小吃店 │ 418 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6 │94.12.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1第 │ │ │ │預借現金 │ │押 │ │45-55頁 │ ├─┼────┼────────┼────┼──────┼────┼────┤ │7 │94.12.10│名佳美精緻生活館│ 743 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8 │94.12.10│名佳美精緻生活館│ 3,717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9 │94.12.18│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4,400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公司分期金1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10│96.1.1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 827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11│96.1.1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2,464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12│96.1.1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4,469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13│95.12.18│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4,400元│分期付款無署│未扣案 │P1第 │ │ │ │公司分期金2 │ │ │ │45-55頁 │ ├─┼────┼────────┼────┼──────┼────┼────┤ │14│95.1.22 │臺灣郵政股份有限│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1第 │ │ │ │公司預借現金 │ │押 │ │45-55頁 │ ├─┼────┼────────┼────┼──────┼────┼────┤ │15│95.1.26 │89商行 │17,200元│偽造「甲○○│未扣案 │P1第 │ │ │ │ │ │」署押一枚 │ │45-55頁 │ ├─┼────┼────────┼────┼──────┼────┼────┤ │16│94.12.18│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4,400元│分期付款無署│未扣案 │P1第 │ │ │ │公司分期金3 │ │ │ │45-55頁 │ ├─┴────┴────────┴────┴──────┴────┴────┤ │總計盜刷金額:103,572元 │ └─────────────────────────────────────┘ 附表三之十五: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 白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 、餘額代償0000000000000000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2.25 │ATM 國泰世華永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2 │94.2.25 │ATM 國泰世華永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3 │94.2.25 │ATM 國泰世華永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4 │94.2.25 │ATM 國泰世華永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5 │94.2.25 │ATM 國泰世華永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6 │94.7.6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5,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7 │94.7.27 │誠泰商業銀行 │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8 │94.7.27 │誠泰商業銀行 │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9 │94.7.27 │誠泰商業銀行 │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10│94.7.27 │誠泰商業銀行 │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J3第80頁│ │ │ │ │ │押 │ │P3第99頁│ ├─┼────┼────────┼────┼──────┼────┼────┤ │11│93.10.19│餘額代償 │20,00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80頁│ │ │ │ │ │」署押一枚 │ │P3第99頁│ ├─┼────┼────────┼────┼──────┼────┼────┤ │12│93.10.19│餘額代償 │130,000 │偽造「己○○│未扣案 │J3第80頁│ │ │ │ │元 │」署押一枚 │ │P3第99頁│ ├─┴────┴────────┴────┴──────┴────┴────┤ │總計盜刷金額:277,000元 │ └─────────────────────────────────────┘ 附表三之十六: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簡易通信貸款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1.31 │簡易通信貸款( │ 2,152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80頁│ │ │ │1/60) │ │」署押一枚 │ │P3第99頁│ ├─┼────┼────────┼────┼──────┼────┼────┤ │2 │94.3.1 │簡易通信貸款( │ 2,186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2/60) │ │押 │ │P3第99頁│ ├─┼────┼────────┼────┼──────┼────┼────┤ │3 │94.3.31 │簡易通信貸款( │ 2,219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3/60) │ │押 │ │P3第99頁│ ├─┼────┼────────┼────┼──────┼────┼────┤ │4 │94.5.3 │簡易通信貸款( │ 2,254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4/60) │ │押 │ │P3第99頁│ ├─┼────┼────────┼────┼──────┼────┼────┤ │5 │94.5.31 │簡易通信貸款( │ 2,288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5/60) │ │押 │ │P3第99頁│ ├─┼────┼────────┼────┼──────┼────┼────┤ │6 │94.6.30 │簡易通信貸款( │ 2,324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6/60) │ │押 │ │P3第99頁│ ├─┼────┼────────┼────┼──────┼────┼────┤ │7 │94.8.1 │簡易通信貸款( │ 2,359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7/60) │ │押 │ │P3第99頁│ ├─┼────┼────────┼────┼──────┼────┼────┤ │8 │94.8.31 │簡易通信貸款( │ 2,396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8/60) │ │押 │ │P3第99頁│ ├─┼────┼────────┼────┼──────┼────┼────┤ │9 │94.9.30 │簡易通信貸款( │ 2,433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9/60) │ │押 │ │P3第99頁│ ├─┼────┼────────┼────┼──────┼────┼────┤ │10│94.10.31│簡易通信貸款( │ 2,470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10/60) │ │押 │ │P3第99頁│ ├─┼────┼────────┼────┼──────┼────┼────┤ │11│94.11.30│簡易通信貸款( │ 2,508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11/60) │ │押 │ │P3第99頁│ ├─┼────┼────────┼────┼──────┼────┼────┤ │12│95.1.2 │簡易通信貸款( │ 2,547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12/60) │ │押 │ │P3第99頁│ ├─┼────┼────────┼────┼──────┼────┼────┤ │13│95.2.2 │簡易通信貸款( │ 2,586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13/60) │ │押 │ │P3第99頁│ ├─┼────┼────────┼────┼──────┼────┼────┤ │14│95.3.1 │簡易通信貸款( │ 2,626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14/60) │ │押 │ │P3第99頁│ ├─┼────┼────────┼────┼──────┼────┼────┤ │15│95.3.31 │簡易通信貸款( │ 2,667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15/60) │ │押 │ │P3第99頁│ ├─┼────┼────────┼────┼──────┼────┼────┤ │16│95.4.3 │簡易通信貸款(餘│173,985 │分期付款無署│ │J3第80頁│ │ │ │額) │元 │押 │ │P3第99頁│ ├─┴────┴────────┴────┴──────┴────┴────┤ │總計盜刷金額:210,000元 │ └─────────────────────────────────────┘ 附表三之十七:己○○英商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白金卡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8.22 │6%現金貸款本金 │ 3,828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93-113號│ ├─┼────┼────────┼────┼──────┼────┼────┤ │2 │94.9.29 │6%現金貸款本金 │ 3,847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93-113號│ ├─┼────┼────────┼────┼──────┼────┼────┤ │3 │94.10.21│6%現金貸款本金 │ 3,866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93-113號│ ├─┼────┼────────┼────┼──────┼────┼────┤ │4 │94.11.22│6%現金貸款本金 │ 3,414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93-113號│ ├─┼────┼────────┼────┼──────┼────┼────┤ │5 │94.12.23│6%現金貸款本金 │ 3,45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93-113號│ ├─┼────┼────────┼────┼──────┼────┼────┤ │6 │95.1.20 │6%現金貸款本金 │ 3,497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93-113號│ ├─┼────┼────────┼────┼──────┼────┼────┤ │7 │95.2.22 │6%現金貸款本金 │ 3,539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93-113號│ ├─┼────┼────────┼────┼──────┼────┼────┤ │8 │95.3.22 │6%現金貸款本金 │ 3,582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 │押 │ │93-113號│ ├─┼────┼────────┼────┼──────┼────┼────┤ │9 │95.4.17 │6%現金貸款本金 │135,369 │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 │元 │押 │ │93-113號│ ├─┼────┼────────┼────┼──────┼────┼────┤ │10│94.9 │上期金額 │66,909元│銀行自動計算│ │J3第 │ │ │ │ │ │無署押 │ │93-113號│ ├─┴────┴────────┴────┴──────┴────┴────┤ │總計盜刷金額:164,723元 │ └─────────────────────────────────────┘ 附表三之十八:己○○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白金卡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3.8.11 │餘額代償 │30,00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2 │93.8.11 │餘額代償 │32,68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3 │93.8.11 │餘額代償 │65,00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4 │93.8.13 │新光三越 │ 1,00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5 │93.8.13 │新光三越 │ 1,88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6 │93.8.13 │新光三越 │ 2,00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7 │93.9.7 │卡式高級汽車美容│ 7,376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8 │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1/24)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9 │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2/24) │ │押 │ │65-89頁 │ ├─┼────┼────────┼────┼──────┼────┼────┤ │10│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3/24) │ │押 │ │65-89頁 │ ├─┼────┼────────┼────┼──────┼────┼────┤ │11│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4/24) │ │押 │ │65-89頁 │ ├─┼────┼────────┼────┼──────┼────┼────┤ │12│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5/24) │ │押 │ │65-89頁 │ ├─┼────┼────────┼────┼──────┼────┼────┤ │13│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6/24) │ │押 │ │65-89頁 │ ├─┼────┼────────┼────┼──────┼────┼────┤ │14│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7/24) │ │押 │ │65-89頁 │ ├─┼────┼────────┼────┼──────┼────┼────┤ │15│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8/24) │ │押 │ │65-89頁 │ ├─┼────┼────────┼────┼──────┼────┼────┤ │16│94.6.10 │麗星旅遊社股份有│28,460元│偽造「己○○│未扣案 │J3第 │ │ │ │限公司 │ │」署押一枚 │ │65-89頁 │ ├─┼────┼────────┼────┼──────┼────┼────┤ │17│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9/24) │ │押 │ │65-89頁 │ ├─┼────┼────────┼────┼──────┼────┼────┤ │18│94.7.7 │電話預借現金 │16,000元│電話操作無署│ │J3第 │ │ │ │ │ │押 │ │65-89頁 │ ├─┼────┼────────┼────┼──────┼────┼────┤ │19│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10/24) │ │押 │ │65-89頁 │ ├─┼────┼────────┼────┼──────┼────┼────┤ │20│94.8.24 │即時撥款預借現金│20,000元│ATM 操作無署│未扣案 │J3第 │ │ │ │ │ │押 │ │65-89頁 │ ├─┼────┼────────┼────┼──────┼────┼────┤ │21│94.9.11 │即時撥款預借現金│11,000元│ATM 操作無署│未扣案 │J3第 │ │ │ │ │ │押 │ │65-89頁 │ ├─┼────┼────────┼────┼──────┼────┼────┤ │22│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11/24) │ │押 │ │65-89頁 │ ├─┼────┼────────┼────┼──────┼────┼────┤ │23│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12/24) │ │押 │ │65-89頁 │ ├─┼────┼────────┼────┼──────┼────┼────┤ │24│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13/24) │ │押 │ │65-89頁 │ ├─┼────┼────────┼────┼──────┼────┼────┤ │25│94.11.2 │即時撥款預借現金│ 6,000元│ATM 操作無署│未扣案 │J3第 │ │ │ │ │ │押 │ │65-89頁 │ ├─┼────┼────────┼────┼──────┼────┼────┤ │26│94.11.17│即時撥款預借現金│ 5,000元│ATM 操作無署│未扣案 │J3第 │ │ │ │ │ │押 │ │65-89頁 │ ├─┼────┼────────┼────┼──────┼────┼────┤ │27│94.12.18│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14/24) │ │押 │ │65-89頁 │ ├─┼────┼────────┼────┼──────┼────┼────┤ │28│94.12.20│即時撥款預借現金│ 5,000元│ATM 操作無署│未扣案 │J3第 │ │ │ │ │ │押 │ │65-89頁 │ ├─┼────┼────────┼────┼──────┼────┼────┤ │29│95.1.11 │即時撥款預借現金│13,000元│ATM 操作無署│未扣案 │J3第 │ │ │ │ │ │押 │ │65-89頁 │ ├─┼────┼────────┼────┼──────┼────┼────┤ │30│93.11.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15/24) │ │押 │ │65-89頁 │ ├─┼────┼────────┼────┼──────┼────┼────┤ │31│95.3.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16/24) │ │押 │ │65-89頁 │ ├─┼────┼────────┼────┼──────┼────┼────┤ │32│95.4.6 │既有卡友即利金(│ 6,12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24/24) │ │押 │ │65-89頁 │ ├─┼────┼────────┼────┼──────┼────┼────┤ │33│95.4.13 │既有卡友即利金(│42,875元│分期付款無署│ │J3第 │ │ │ │結束分期) │ │押 │ │65-89頁 │ ├─┴────┴────────┴────┴──────┴────┴────┤ │總計盜刷金額:379,146元 │ └─────────────────────────────────────┘ 附表三之十九:戊○○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Master Card 白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2.18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35-43頁 │ ├─┼────┼────────┼────┼──────┼────┼────┤ │2 │94.12.1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35-43頁 │ ├─┼────┼────────┼────┼──────┼────┼────┤ │3 │94.2.2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4 │94.2.2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5 │94.2.25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8,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35-43頁 │ ├─┼────┼────────┼────┼──────┼────┼────┤ │6 │94.4.21 │台新銀行永和分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7 │94.4.21 │台新銀行永和分行│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8 │94.4.23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9 │94.7.6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10│94.7.27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11│94.10.22│金巧思 │ 27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35-43頁 │ ├─┼────┼────────┼────┼──────┼────┼────┤ │12│94.10.22│金巧思 │ 1,86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35-43頁 │ ├─┼────┼────────┼────┼──────┼────┼────┤ │13│94.10.22│和興鞋行 │ 3,46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35-43頁 │ ├─┼────┼────────┼────┼──────┼────┼────┤ │14│94.10.30│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33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公司(1/6) │ │押一枚 │ │35-43頁 │ ├─┼────┼────────┼────┼──────┼────┼────┤ │15│94.10.28│永欣車業公司 │36,00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35-43頁 │ ├─┼────┼────────┼────┼──────┼────┼────┤ │16│94.11.1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35-43頁 │ ├─┼────┼────────┼────┼──────┼────┼────┤ │17│94.11.1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9,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35-43頁 │ ├─┼────┼────────┼────┼──────┼────┼────┤ │18│94.11.16│國泰世華銀行 │ 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19│94.11.17│健業藥局 │ 1,17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35-43頁 │ ├─┼────┼────────┼────┼──────┼────┼────┤ │20│94.11.30│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2/6) │ │押 │ │35-43頁 │ ├─┼────┼────────┼────┼──────┼────┼────┤ │21│94.12.30│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3/6) │ │押 │ │35-43頁 │ ├─┼────┼────────┼────┼──────┼────┼────┤ │22│95.1.23 │PC HOME │ 1,148元│線上刷卡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23│95.1.23 │PC HOME │ 1,399元│線上刷卡無署│ │P5第 │ │ │ │ │ │押 │ │35-43頁 │ ├─┼────┼────────┼────┼──────┼────┼────┤ │24│95.1.30 │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4/6) │ │押 │ │35-43頁 │ ├─┼────┼────────┼────┼──────┼────┼────┤ │25│95.2.6 │亞太寬頻 │ 1,688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35-43頁 │ ├─┼────┼────────┼────┼──────┼────┼────┤ │26│95.2.6 │89商行 │ 5,85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35-43頁 │ ├─┼────┼────────┼────┼──────┼────┼────┤ │27│95.2.28 │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5/6) │ │押 │ │35-43頁 │ ├─┼────┼────────┼────┼──────┼────┼────┤ │28│95.3.30 │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33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6/6) │ │押 │ │35-43頁 │ ├─┴────┴────────┴────┴──────┴────┴────┤ │總計盜刷金額:219,843元 │ └─────────────────────────────────────┘ 附表三之二十:戊○○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4.4 │台新銀行 │1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6第21頁│ │ │ │ │ │押 │ │ │ ├─┼────┼────────┼────┼──────┼────┼────┤ │2 │94.4.5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6,894元│偽造「戊○○│未扣案 │P6第21頁│ │ │ │ │ │」署押一枚 │ │ │ ├─┼────┼────────┼────┼──────┼────┼────┤ │3 │94.4.9 │明視康眼鏡行 │ 4,000元│偽造「戊○○│未扣案 │P6第21頁│ │ │ │ │ │」署押一枚 │ │ │ ├─┼────┼────────┼────┼──────┼────┼────┤ │4 │94.7.1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P6第21頁│ │ │ │ │ │押 │ │ │ ├─┼────┼────────┼────┼──────┼────┼────┤ │5 │94.7.1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6第21頁│ │ │ │ │ │押 │ │ │ ├─┼────┼────────┼────┼──────┼────┼────┤ │6 │94.7.1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6第21頁│ │ │ │ │ │押 │ │ │ ├─┼────┼────────┼────┼──────┼────┼────┤ │7 │94.11.2 │松青超市竹林店 │ 1,697元│偽造「戊○○│未扣案 │P6第21頁│ │ │ │ │ │」署押一枚 │ │ │ ├─┴────┴────────┴────┴──────┴────┴────┤ │總計盜刷金額:34,591元 │ └─────────────────────────────────────┘ 附表三之二一: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MASTER CARD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記錄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4.5 │太百雙和店 │30,00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8頁 │ │ │ │ │ │」署押一枚 │ │J3第80頁│ ├─┼────┼────────┼────┼──────┼────┼────┤ │2 │94.4.8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8頁 │ │ │ │ │ │押 │ │J3第80頁│ ├─┼────┼────────┼────┼──────┼────┼────┤ │3 │94.4.8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8頁 │ │ │ │ │ │押 │ │J3第80頁│ ├─┼────┼────────┼────┼──────┼────┼────┤ │4 │94.7.29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3,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8頁 │ │ │ │公司 │ │押 │ │J3第80頁│ ├─┼────┼────────┼────┼──────┼────┼────┤ │5 │94.9.18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8頁 │ │ │ │ │ │押 │ │J3第80頁│ ├─┼────┼────────┼────┼──────┼────┼────┤ │6 │94.11.2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8頁 │ │ │ │公司 │ │押 │ │J3第80頁│ ├─┼────┼────────┼────┼──────┼────┼────┤ │7 │94.11.2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8頁 │ │ │ │公司 │ │押 │ │J3第80頁│ ├─┼────┼────────┼────┼──────┼────┼────┤ │8 │94.12.9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8頁 │ │ │ │ │ │押 │ │J3第80頁│ ├─┴────┴────────┴────┴──────┴────┴────┤ │總計盜刷金額:69,000元 │ └─────────────────────────────────────┘ 附表三之二二:戊○○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金卡被盜刷記錄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10.1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00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餘額代償 │ │」署押一枚 │ │12-21頁 │ ├─┼────┼────────┼────┼──────┼────┼────┤ │2 │94.10.14│花旗銀行餘額代償│98,00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12-21頁 │ ├─┼────┼────────┼────┼──────┼────┼────┤ │3 │94.10.26│胡桃木永和店 │ 1,06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12-21頁 │ ├─┼────┼────────┼────┼──────┼────┼────┤ │4 │94.10.26│明視康眼鏡行 │ 1,13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12-21頁 │ ├─┼────┼────────┼────┼──────┼────┼────┤ │5 │94.11.2 │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96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12-21頁 │ ├─┼────┼────────┼────┼──────┼────┼────┤ │6 │94.11.2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7,852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12-21頁 │ ├─┼────┼────────┼────┼──────┼────┼────┤ │7 │95.2.6 │89商行 │ 4,200元│偽造「戊○○│未扣案 │P5第 │ │ │ │ │ │」署押一枚 │ │12-21頁 │ ├─┴────┴────────┴────┴──────┴────┴────┤ │總計盜刷金額:114,202元 │ └─────────────────────────────────────┘ (附表三之二三)戊○○中國信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盜刷記錄A:VISA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 B:現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8.21 │國泰世華永和分行│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A(J4) │ │ │ │ │ │押 │ │ │ ├─┼────┼────────┼────┼──────┼────┼────┤ │2 │94.8.21 │國泰世華永和分行│ 1,000元│ATM 操作無署│ │A(J4) │ │ │ │ │ │押 │ │ │ ├─┼────┼────────┼────┼──────┼────┼────┤ │3 │94.11.17│國泰世華永和分行│ 1,000元│銀行自動計算│ │A(J4) │ │ │ │ │ │無署押 │ │ │ ├─┼────┼────────┼────┼──────┼────┼────┤ │4 │94.11.17│國泰世華永和分行│ 3,000元│銀行自動計算│ │A(J4) │ │ │ │ │ │無署押 │ │ │ ├─┼────┼────────┼────┼──────┼────┼────┤ │5 │95.1.29 │比利小雞蛋糕專賣│ 884元│偽造「戊○○│未扣案 │A(J4) │ │ │ │店(永和店) │ │」署押一枚 │ │ │ ├─┼────┼────────┼────┼──────┼────┼────┤ │6 │95.2.2 │富利食品股份有限│ 849元│偽造「戊○○│未扣案 │A(J4) │ │ │ │公司 │ │」署押一枚 │ │ │ ├─┼────┼────────┼────┼──────┼────┼────┤ │7 │94.3.3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7,000元│ATM 操作無署│ │B(J4) │ │ │ │ │ │押 │ │ │ ├─┼────┼────────┼────┼──────┼────┼────┤ │8 │94.3.3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B(J4) │ │ │ │ │ │押 │ │ │ ├─┼────┼────────┼────┼──────┼────┼────┤ │9 │94.3.4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B(J4) │ │ │ │公司 │ │押 │ │ │ ├─┴────┴────────┴────┴──────┴────┴────┤ │總計盜刷金額:54,733元 │ └─────────────────────────────────────┘ 附表三之二四:丁○○○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白金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2.4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公司本金(1/12)│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2 │94.2.3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45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公司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 │94.2.3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13,17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公司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4 │94.2.6 │台灣路威股份有限│31,10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公司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5 │94.2.8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6 │94.2.8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7 │94.2.13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4,55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8 │94.2.1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9 │94.2.1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10│94.2.4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2/12)│ │押 │ │58-70頁 │ ├─┼────┼────────┼────┼──────┼────┼────┤ │11│94.4.12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3/12)│ │押 │ │58-70頁 │ ├─┼────┼────────┼────┼──────┼────┼────┤ │12│94.4.13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58-70頁 │ ├─┼────┼────────┼────┼──────┼────┼────┤ │13│94.5.12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4/12)│ │押 │ │58-70頁 │ ├─┼────┼────────┼────┼──────┼────┼────┤ │14│94.6.12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5/12)│ │押 │ │58-70頁 │ ├─┼────┼────────┼────┼──────┼────┼────┤ │15│94.7.8 │國泰世華銀行 │ 8,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16│94.7.12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6/12)│ │押 │ │58-70頁 │ ├─┼────┼────────┼────┼──────┼────┼────┤ │17│94.8.12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7/12)│ │押 │ │58-70頁 │ ├─┼────┼────────┼────┼──────┼────┼────┤ │18│94.8.18 │爭鮮迴轉壽司永和│ 63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分公司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19│94.8.18 │健業藥局 │ 8,084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20│94.9.12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8/12)│ │押 │ │58-70頁 │ ├─┼────┼────────┼────┼──────┼────┼────┤ │21│94.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58-70頁 │ ├─┼────┼────────┼────┼──────┼────┼────┤ │22│94.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58-70頁 │ ├─┼────┼────────┼────┼──────┼────┼────┤ │23│94.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58-70頁 │ ├─┼────┼────────┼────┼──────┼────┼────┤ │24│94.10.11│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25│94.10.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2,358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公司(1/3)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26│94.10.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255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1/3) │ │押 │ │58-70頁 │ ├─┼────┼────────┼────┼──────┼────┼────┤ │27│94.10.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66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1/3) │ │押 │ │58-70頁 │ ├─┼────┼────────┼────┼──────┼────┼────┤ │28│94.10.12│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9/12) │ │押 │ │58-70頁 │ ├─┼────┼────────┼────┼──────┼────┼────┤ │29│94.10.13│麗嬰房股份有限公│ 6,00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司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0│94.10.13│福臨門餐廳(永和│ 3,387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店)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1│94.10.13│銘德 │ 3,904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2│94.10.13│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4,392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3│94.10.13│銘德 │ 4,68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4│94.10.13│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1,568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5│94.10.14│太平洋百貨雙和店│20,00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6│94.10.14│健業藥局 │15,06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7│94.10.19│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59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8│94.10.20│和信電訊股份有限│ 3,127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公司 │ │英」署押一枚│ │58-70頁 │ ├─┼────┼────────┼────┼──────┼────┼────┤ │39│94.11.3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5,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40│94.11.12│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本金(10/12 │ │押 │ │58-70頁 │ │ │ │) │ │ │ │ │ ├─┼────┼────────┼────┼──────┼────┼────┤ │41│94.11.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2,358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2/3) │ │押 │ │58-70頁 │ ├─┼────┼────────┼────┼──────┼────┼────┤ │42│94.11.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255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2/3) │ │押 │ │58-70頁 │ ├─┼────┼────────┼────┼──────┼────┼────┤ │43│94.11.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66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2/3) │ │押 │ │58-70頁 │ ├─┼────┼────────┼────┼──────┼────┼────┤ │44│94.11.3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58-70頁 │ ├─┼────┼────────┼────┼──────┼────┼────┤ │45│94.11.3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1,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公司 │ │押 │ │58-70頁 │ ├─┼────┼────────┼────┼──────┼────┼────┤ │46│94.12.12│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11/12) │ │押 │ │58-70頁 │ ├─┼────┼────────┼────┼──────┼────┼────┤ │47│94.12.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2,358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3/3) │ │押 │ │58-70頁 │ ├─┼────┼────────┼────┼──────┼────┼────┤ │48│94.12.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255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3/3) │ │押 │ │58-70頁 │ ├─┼────┼────────┼────┼──────┼────┼────┤ │49│94.12.12│豐東興業股份有限│ 3,366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3/3) │ │押 │ │58-70頁 │ ├─┼────┼────────┼────┼──────┼────┼────┤ │50│95.1.12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 1,150元│分期付款無署│ │P5第 │ │ │ │公司(12/12) │ │押 │ │58-70頁 │ ├─┼────┼────────┼────┼──────┼────┼────┤ │51│95.1.19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11,000元│ATM 操作無署│ │P5第 │ │ │ │ │ │押 │ │58-70頁 │ ├─┴────┴────────┴────┴──────┴────┴────┤ │總計盜刷金額:350,429元 │ └─────────────────────────────────────┘ 附表三之二五:丁○○○渣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ISA金卡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9.30 │中國信託餘額代償│ 8,50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22-31頁 │ ├─┼────┼────────┼────┼──────┼────┼────┤ │2 │94.9.30 │花旗銀行餘額代償│140,000 │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元 │英」署押一枚│ │22-31頁 │ ├─┼────┼────────┼────┼──────┼────┼────┤ │3 │94.10.20│第一鐘 隱形眼鏡 │ 9,82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22-31頁 │ ├─┼────┼────────┼────┼──────┼────┼────┤ │4 │94.11.9 │和信電訊 │ 3,67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22-31頁 │ ├─┼────┼────────┼────┼──────┼────┼────┤ │5 │94.11.9 │九乘九文具專家 │ 592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22-31頁 │ ├─┼────┼────────┼────┼──────┼────┼────┤ │6 │95.2.6 │89商行 │ 8,25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P5第 │ │ │ │ │ │英」署押一枚│ │22-31頁 │ ├─┴────┴────────┴────┴──────┴────┴────┤ │總計盜刷金額:170,832元 │ └─────────────────────────────────────┘ 附表三之二六: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A :信用卡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B :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C :第0000000000000000號被盜刷明細 ┌─┬────┬────────┬────┬──────┬────┬────┐ │編│盜刷時間│ 盜刷地點 │盜刷金額│ 信用卡簽帳 │扣案署押│盜刷出處│ │號│(年月日/│ │(新臺幣)│ 單上偽造之 │ │署押出處│ │ │時:分) │ │ │ 署押及數量 │ │ │ ├─┼────┼────────┼────┼──────┼────┼────┤ │1 │94.2.1 │LE STYLE │ 1,98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A(J4) │ │ │ │ │ │英」署押一枚│ │ │ ├─┼────┼────────┼────┼──────┼────┼────┤ │2 │94.2.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J4) │ │ │ │ │ │押 │ │ │ ├─┼────┼────────┼────┼──────┼────┼────┤ │3 │94.2.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J4) │ │ │ │ │ │押 │ │ │ ├─┼────┼────────┼────┼──────┼────┼────┤ │4 │94.2.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J4) │ │ │ │ │ │押 │ │ │ ├─┼────┼────────┼────┼──────┼────┼────┤ │5 │94.2.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J4) │ │ │ │ │ │押 │ │ │ ├─┼────┼────────┼────┼──────┼────┼────┤ │6 │94.2.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A(J4) │ │ │ │公司 │ │押 │ │ │ ├─┼────┼────────┼────┼──────┼────┼────┤ │7 │94.2.5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2,884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A(J4) │ │ │ │ │ │英」署押一枚│ │ │ ├─┼────┼────────┼────┼──────┼────┼────┤ │8 │94.2.5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3,996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A(J4) │ │ │ │ │ │英」署押一枚│ │ │ ├─┼────┼────────┼────┼──────┼────┼────┤ │9 │94.2.5 │太平洋百貨雙和店│ 6,31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A(J4) │ │ │ │ │ │英」署押一枚│ │ │ ├─┼────┼────────┼────┼──────┼────┼────┤ │10│94.2.5 │年輕人眼鏡直銷量│ 30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A(J4) │ │ │ │販店 │ │英」署押一枚│ │ │ ├─┼────┼────────┼────┼──────┼────┼────┤ │11│94.2.5 │年輕人眼鏡直銷量│ 80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A(J4) │ │ │ │販店 │ │英」署押一枚│ │ │ ├─┼────┼────────┼────┼──────┼────┼────┤ │12│94.2.9 │興奇科技(1/6) │ 51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A(J4) │ │ │ │ │ │英」署押一枚│ │ │ ├─┼────┼────────┼────┼──────┼────┼────┤ │13│94.2.9 │興奇科技(2/6) │ 510元│分期付款無署│ │A(J4) │ │ │ │ │ │押 │ │ │ ├─┼────┼────────┼────┼──────┼────┼────┤ │14│94.2.9 │興奇科技(3/6) │ 510元│分期付款無署│ │A(J4) │ │ │ │ │ │押 │ │ │ ├─┼────┼────────┼────┼──────┼────┼────┤ │15│94.2.9 │興奇科技(4/6) │ 510元│分期付款無署│ │A(J4) │ │ │ │ │ │押 │ │ │ ├─┼────┼────────┼────┼──────┼────┼────┤ │16│94.2.9 │興奇科技(6/6) │ 510元│分期付款無署│ │A(J4) │ │ │ │ │ │押 │ │ │ ├─┼────┼────────┼────┼──────┼────┼────┤ │17│ 94.8.6 │聯邦商業銀行 │10,000元│ATM 操作無署│ │B(J4) │ │ │ │ │ │押 │ │ │ ├─┼────┼────────┼────┼──────┼────┼────┤ │18│94.9.2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000元│ATM 操作無署│ │C(J4) │ │ │ │ │ │押 │ │ │ ├─┼────┼────────┼────┼──────┼────┼────┤ │19│94.10.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8,800元│ATM 操作無署│ │C(J4) │ │ │ │ │ │押 │ │ │ ├─┼────┼────────┼────┼──────┼────┼────┤ │20│94.10.5 │皇安實業股份有限│ 645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C(J4) │ │ │ │公司 │ │英」署押一枚│ │ │ ├─┼────┼────────┼────┼──────┼────┼────┤ │21│94.11.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000元│ATM 操作無署│未扣案 │B(J4) │ │ │ │ │ │押 │ │ │ ├─┼────┼────────┼────┼──────┼────┼────┤ │22│94.11.2 │都元有限公司 │ 6,360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B(J4) │ │ │ │ │ │英」署押一枚│ │ │ ├─┼────┼────────┼────┼──────┼────┼────┤ │23│94.11.2 │夢幻三店 │ 3,888元│偽造「陳王美│未扣案 │B(J4) │ │ │ │ │ │英」署押一枚│ │ │ ├─┴────┴────────┴────┴──────┴────┴────┤ │總計盜刷金額:141,513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