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5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6 月 08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訴字第573號聲 請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94年度偵字第19632 號),本院認不得以簡易判決處刑,改以通常程序審理,被告於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 文 乙○○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理 由 一、乙○○曾因竊盜案件,經本院以86年度易字第5327號判處有期徒刑5 月,緩刑3 年,嗣經提起上訴,嗣經臺灣高等法院以86年度上易字第7422號駁回上訴確定。嗣經撤銷緩刑,於民國90年7 月18日准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二、緣史靜微(原名史庭兆,業於93年12月間死亡)及張立言欲成立新城生化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城公司),而找其任職於中國黃金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乙○○擔任負責人,乙○○允諾之,史靜微即於92年1 月15日向臺北市政府辦理新城公司營利事業登記(址設臺北市○○區○○路140 巷3 號1 樓),由乙○○擔任負責人,屬於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至同年7 月30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7 月28日)始變更該公司負責人為甲○○(另行審結)。(一)史靜微明知新城公司與如附表一所示琦豪企業有限公司等公司間並無實際從事交易行為,且統一發票為商業會計法所謂之會計憑證,不得填製不實事項,乙○○則與前開2 人共同基於填製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不確定概括犯意聯絡,由史靜微連續自92年3月間某日起至同年7月29日止,開立如附表一所示不實內容之商業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多紙(發票公司、日期、金額及編號均詳如附表一所示),並交予上開公司作為進項憑證,用以申報為各該公司之進項成本,俾幫助上開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營業稅,均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二)復於同一期間,史靜微亦明知新城公司如附表二所示宸立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間並無實際從事交易行為,並未向前開公司進貨,乙○○則基於同前之不確定概括犯意聯絡,由史靜微向如附表二所示之公司取得不實進項統一發票,作為會計上之進項憑證,並據以填製會計憑證,併計入帳冊以供查核,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移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上揭事實,業據被告乙○○於本院審理中坦承不諱。此外並有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94年8 月8 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940025220號函暨所附之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全戶戶籍資料查詢清單、乙○○身分證影本、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中南稽徵所92年1 月30日、同年7 月31日函、新城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設立登記申請書、臺北市政府92年1 月16日、同年7 月21日函、新城公司設立登記表董事、股東名單、公司章程、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變更登記申請書、新城公司變更登記表、股東同意書、股東名冊、修正章程條文對照表、經濟部93年6 月9 日函、財政部臺灣省北區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審查四科稽查報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94年4 月12日函、臺北縣政府93年9 月16日函及所附營利事業登記抄本、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93年9 月9 日函、公司基本資料查詢、臺北縣政府營利事業登記核准通知書、申報書跨中心查詢、新城公司營業人92年2 月、4 月、6 月、8 月、10月、12月、93年2 月、4 月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名前100 名、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台南市分局刑事案件移送書、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逐筆發票明細、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95年10月5 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950020983A 號函等件在卷可稽,足徵被告自白均與事實相符。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二、被告行為後,刑法業於94年2 月2 日經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4901 號令修正公布,並於95年7 月1 日施行。修正刑法第2 條、第28條、第47條、第41條等條文,並刪除第56條連續犯、第55條牽連犯之規定。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此條規定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本身尚無新舊法比較之問題,於新法施行後,應一律適用新法第2 條第1 項之規定,為「從舊從輕」之比較,先予敘明(最高法院95年5 月23日95年度第8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經查:刑法第28條關於共同正犯之規定,由原條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共同正犯。」修正為:「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共同正犯。」係將「實施」一語修正為「實行」,揆諸其修正理由,在於修正共同正犯之參與類型,確定在「實行」概念下之共同參與行為,始能成立共同正犯,而排除「陰謀共同正犯」及「預備共同正犯」,惟無礙於共謀共同正犯之適用,則倘屬共謀共同正犯之類型,適用修正前之刑法第28條對於被告並無不利,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前段應適用修正前之刑法第28條。而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業於前開修法時刪除,則被告之犯行,因行為後新法業已刪除連續犯之規定,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新法第2 條第1 項之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仍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之行為時法律即舊法論以連續犯。修正後之刑法亦刪除第55條關於牽連犯之規定。被告所為犯行若具有牽連犯之關係,依修正前即行為時之規定,應從一重之罪處斷,依修正後之刑法既已刪除牽連犯之規定,則所犯上述各罪應依數罪併罰之規定分論併罰。比較新舊法之規定,修正後之規定並非較有利於被告,依刑法第2 條第1 項之規定,亦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即適用修正前刑法第55條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處斷。又刑法第47條將原「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或受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有關累犯之規定,修正後列在同條第1 項,修正後之新規定為「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後之新規定對被告並未較為有利,應依刑法第2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適用行為時即修正前之刑法第47條之規定。再被告於行為時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係依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之第2條 (現已刪除)規定辦理,就其原定刑法罰金數額提高為100 倍折算1 日,則本件被告行為時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以銀元300 元折算1 日,經換算為新臺幣後,應以新臺幣900 元折算為1 日。惟修正後施行之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則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比較修正前後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結果,修正前之舊法折算規定,較有利於受刑人,自應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前段,適用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及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規定,對被告較為有利。 三、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6792號、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被告係新城公司登記負責人,屬商業會計法第4 條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其如事實欄二、(一)之所為,另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其與史靜微二人間,有犯意之聯絡與行為之分擔,均為共同正犯,史靜微雖無商業負責人身分,然依刑法第31條第1 項之規定,仍為共同正犯。被告先後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犯行,時間緊接,方法相同,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均為連續犯,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之規定,各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被告所犯二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連續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論處斷。又被告前因竊盜案件,經本院以86年度易字第5327號判處有期徒刑5 月,緩刑3 年,嗣經提起上訴,嗣經臺灣高等法院以86年度上易字第7422號駁回上訴確定。嗣經撤銷緩刑,於90年7 月18日准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乙紙附卷可稽,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5 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本罪,為累犯,應依法加重其刑,並依法遞加之。爰審酌被告之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以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或收受不實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及賦稅制度之公平性,並紊亂稅捐稽徵體制,應予非難,兼衡其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數量、金額,至本院審理中始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前段、第11條前段、修正前刑法第28條、第31條、第56條、第55條、第47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曾文鐘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6 年 6 月 8 日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張宏節 此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李崇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7 日附表一<92年3月至7月新城公司銷項去路明細表> ┌──┬─────────┬─────┬────┬──────┐ │編號│買受人 │發票號碼 │發票日期│金額 │ ├──┼─────────┼─────┼────┼──────┤ │ 一 │琦豪企業有限公司 │TW00000000│92年6月 │240,000 │ │ │ ├─────┼────┼──────┤ │ │ │TW00000000│92年6月 │162,000 │ │ │ │ │ │ │ ├──┼─────────┼─────┼────┼──────┤ │ 二 │匯加企業有限公司 │TW00000000│92年5月 │75,000 │ ├──┼─────────┼─────┼────┼──────┤ │ 三 │立而登家具股份有限│TW00000000│92年6月 │70,000 │ │ │公司 │ │ │ │ ├──┼─────────┼─────┼────┼──────┤ │ 四 │中美聯合實業股份有│TW00000000│92年5月 │263,500 │ │ │限公司 ├─────┼────┼──────┤ │ │ │TW00000000│92年5月 │136,500 │ │ │ ├─────┼────┼──────┤ │ │ │TW00000000│92年6月 │182,400 │ │ │ ├─────┼────┼──────┤ │ │ │TW00000000│92年6月 │217,600 │ ├──┼─────────┼─────┼────┼──────┤ │ 五 │臺灣日特先進股份有│TW00000000│92年5月 │17,500 │ │ │限公司 ├─────┼────┼──────┤ │ │ │TW00000000│92年5月 │99,0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48,0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49,44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102,9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285,0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14,25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7,5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150,0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51,6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10,400 │ │ │ ├─────┼────┼──────┤ │ │ │TW00000000│92年5月 │9,500 │ ├──┼─────────┼─────┼────┼──────┤ │ 六 │新巧企業有限公司 │TW00000000│92年6月 │205,000 │ ├──┼─────────┼─────┼────┼──────┤ │ 七 │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TW00000000│92年6月 │52,500 │ │ │司 │ │ │ │ ├──┼─────────┼─────┼────┼──────┤ │ 八 │菁采廣告有限公司 │SW00000000│92年6月 │243,200 │ │ │ ├─────┼────┼──────┤ │ │ │SW00000000│92年6月 │197,860 │ │ │ ├─────┼────┼──────┤ │ │ │SW00000000│92年6月 │275,260 │ ├──┼─────────┼─────┼────┼──────┤ │ 九 │同暐實業有限公司 │TW00000000│92年6月 │240,000 │ │ │ ├─────┼────┼──────┤ │ │ │TW00000000│92年6月 │213,990 │ │ │ ├─────┼────┼──────┤ │ │ │TW00000000│92年6月 │276,000 │ │ │ ├─────┼────┼──────┤ │ │ │TW00000000│92年6月 │224,010 │ ├──┼─────────┼─────┼────┼──────┤ │ 十 │琦玉有限公司 │TW00000000│92年6月 │37,872 │ ├──┼─────────┼─────┼────┼──────┤ │十一│仁傑企業社 │TW00000000│92年5月 │65,150 │ ├──┼─────────┼─────┼────┼──────┤ │十二│傑騰貿易股份有限公│TW00000000│92年6月 │688,000 │ │ │司 │ │ │ │ └──┴─────────┴─────┴────┴──────┘ 附表二<<92年3月至7月新城公司進項來源明細表> ┌──┬─────────┬─────┬────┬──────┐ │編號│出賣人 │發票號碼 │發票日期│金額 │ ├──┼─────────┼─────┼────┼──────┤ │ 一 │宸立實業有限公司 │SW00000000│92年3月 │700,000 │ ├──┼─────────┼─────┼────┼──────┤ │ 二 │樺霖國際有限公司 │UW00000000│92年7月 │355,000 │ │ │ ├─────┼────┼──────┤ │ │ │UW00000000│92年7月 │445,000 │ ├──┼─────────┼─────┼────┼──────┤ │ 三 │財將有限公司 │UU00000000│92年7月 │120,000 │ ├──┼─────────┼─────┼────┼──────┤ │ 四 │太連股份有限公司 │TU00000000│92年5月 │680,000 │ │ │ ├─────┼────┼──────┤ │ │ │TU00000000│92年5月 │730,000 │ │ │ ├─────┼────┼──────┤ │ │ │TU00000000│92年5月 │740,000 │ │ │ ├─────┼────┼──────┤ │ │ │TU00000000│92年5月 │660,000 │ │ │ ├─────┼────┼──────┤ │ │ │TU00000000│92年6月 │680,000 │ │ │ ├─────┼────┼──────┤ │ │ │TU00000000│92年6月 │710,000 │ └──┴─────────┴─────┴────┴──────┘ 附表三 <92年8月至12月新城公司銷項去路明細表> ┌──┬─────────┬─────┬────┬──────┐ │編號│買受人 │發票號碼 │發票日期│金額 │ ├──┼─────────┼─────┼────┼──────┤ │ 一 │羅莎蒂國際股份有限│WW00000000│92年12月│400,000 │ │ │公司 ├─────┼────┼──────┤ │ │ │WW00000000│92年12月│500,000 │ ├──┼─────────┼─────┼────┼──────┤ │ 二 │富益成科技有限公司│VW00000000│92年10月│60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60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60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132,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60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60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198,000 │ ├──┼─────────┼─────┼────┼──────┤ │ 三 │利揚資訊股份有限公│WW00000000│92年12月│24,571 │ │ │司 ├─────┼────┼──────┤ │ │ │WW00000000│92年12月│171,429 │ ├──┼─────────┼─────┼────┼──────┤ │ 四 │中美聯合實業股份有│VW00000000│92年10月│20,000 │ │ │限公司 ├─────┼────┼──────┤ │ │ │VW00000000│92年10月│172,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228,000 │ ├──┼─────────┼─────┼────┼──────┤ │ 五 │腕時計貿易有限公司│WW00000000│92年12月│633,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33,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33,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33,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44,524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33,000 │ ├──┼─────────┼─────┼────┼──────┤ │ 六 │維京船企業有限公司│WW00000000│92年12月│70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70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50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500,000 │ ├──┼─────────┼─────┼────┼──────┤ │ 七 │臺灣日特先進股份有│VW00000000│92年10月│75,000 │ │ │限公司 ├─────┼────┼──────┤ │ │ │VW00000000│92年10月│9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18,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156,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9,6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117,6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47,5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107,2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101,5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96,100 │ ├──┼─────────┼─────┼────┼──────┤ │ 八 │新巧企業有限公司 │VW00000000│92年10月│145,000 │ ├──┼─────────┼─────┼────┼──────┤ │ 九 │歐德利國際有限公司│WW00000000│92年12月│63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3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39,997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630,000 │ ├──┼─────────┼─────┼────┼──────┤ │ 十 │泰承有限公司 │VW00000000│92年10月│68,7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15,600 │ ├──┼─────────┼─────┼────┼──────┤ │十一│泰利實業股份有限公│VW00000000│92年10月│58,000 │ │ │司 │ │ │ │ ├──┼─────────┼─────┼────┼──────┤ │十二│延壽金屬股份有限公│VW00000000│92年10月│52,582 │ │ │司 │ │ │ │ ├──┼─────────┼─────┼────┼──────┤ │十三│泰福工業股份有限公│VW00000000│92年10月│27,827 │ │ │司 │ │ │ │ ├──┼─────────┼─────┼────┼──────┤ │十四│宏紀有限公司 │UW00000000│92年8月 │250,000 │ │ │ ├─────┼────┼──────┤ │ │ │UW00000000│92年8月 │350,000 │ │ │ ├─────┼────┼──────┤ │ │ │UW00000000│92年8月 │300,000 │ └──┴─────────┴─────┴────┴──────┘ 附表四<92年8月至12月新城公司進項來源明細表> ┌──┬─────────┬─────┬────┬──────┐ │編號│出賣人 │發票號碼 │發票日期│金額 │ ├──┼─────────┼─────┼────┼──────┤ │ 一 │臺奕實業有限公司 │VW00000000│92年9月 │225,409 │ │ │ ├─────┼────┼──────┤ │ │ │VW00000000│92年9月 │251,700 │ │ │ ├─────┼────┼──────┤ │ │ │VW00000000│92年9月 │33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9月 │1,200,000 │ │ │ ├─────┼────┼──────┤ │ │ │VW00000000│92年10月│1,800,000 │ ├──┼─────────┼─────┼────┼──────┤ │ 二 │翔愉資訊有限公司 │WW00000000│92年11月│180,000 │ ├──┼─────────┼─────┼────┼──────┤ │ 三 │力崇企業有限公司 │VU00000000│92年9月 │420,000 │ ├──┼─────────┼─────┼────┼──────┤ │ 四 │順發旺實業有限公司│WW00000000│92年11月│3,80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1月│2,40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3,400,000 │ │ │ ├─────┼────┼──────┤ │ │ │WW00000000│92年12月│700,000 │ ├──┼─────────┼─────┼────┼──────┤ │ 五 │財將有限公司 │UU00000000│92年8月 │2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