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1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0 月 09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訴字第1148號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緝字第552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與乙○○(經檢察官另行偵查中)為碩威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原名昕弘服飾有限公司,民國93年3 月29日更名,址設臺北縣鶯歌鎮○○街東學巷1 號,下稱碩威公司)登記之前、後任負責人,亦為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 款規定之納稅義務人及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渠等明知碩威公司自91年9 月起至93年6 月份止無進貨事實,竟取得如附表一所示虛設行號世明興業有限公司、好廣有限公司、芙蓉實業有限公司、僑煜企業有限公司、元企業有限公司及承陽有限公司等營業人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共一百七十三紙,銷售額合計新臺幣(下同)93,923,694元,稅額合計4,696,192 元;並於同期間無實際銷貨,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共三百三十八紙,銷售額合計96,154,853元、稅額合計4,807,751 元,交付予如附表二所示智統國際有限公司等營業人充當進項憑證使用,該等公司嗣並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統一發票銷售額共計96,154,853元,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合計4,739,686 元,嚴重侵害國家稅收,足生損害稅捐稽徵機關對稅款之正確稽徵及管理。因認被告所為,係涉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即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即難遽採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88年度臺上字第954 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三、本件公訴意旨認被告涉犯上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幫助逃漏稅捐罪,無非係以被告坦承自93年間起擔任碩威公司負責人之供述、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等資料為其主要論據。訊據被告固坦承擔任碩威公司負責人之事實,惟堅決否認有開立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等犯行,辯稱:伊從未申請過碩威公司之統一發票,亦未開立碩威公司統一發票予他人,伊只是單純自乙○○處接手碩威公司等語。 四、經查: (一)被告係自93年3 月29日起擔任碩威公司之負責人,之前則係由乙○○擔任負責人乙節,業據被告及證人乙○○於本院審理中陳述甚明,並有碩威公司變更登記表(參見97年度他字第3911號偵查卷第82頁)一份附卷可稽。又被告自擔任碩威公司負責人後,並未實際營業等情,亦為被告所自承,核與證人乙○○於本院審理中並證稱碩威公司不到92年中即經營不善未再營業等語相符(參見本院98年7 月14日審判筆錄第4 、5 頁),復有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不實統一發票派查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營業稅稅籍資料、欠稅總歸戶查詢情形表、碩威公司進項來源分析表暨相關資料、銷項去路明細暨相關資料、各交易相對人處分書等相關資料在卷可按,是碩威公司應確有上開公訴意旨所指為實際營業仍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事實,固堪認定。 (二)依北區國稅局97年8 月21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970023511號函所附不實統一發票明細表(附於本院97年度訴字第1769號案件影卷內)之記載,碩威公司在乙○○擔任負責人之91年9 月至93年3 月間所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共計達二百八十四紙,而自被告擔任負責人後所開立日期為93年4 月至同年6 月間之不實統一發票則為五十四紙,此部分發票上所載之日期固為被告所擔任負責人之期間,然經本院函詢結果,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覆稱碩威公司自93 年3月間變更負責人為被告後,並未向該分局申請換發統一發票購票證,有該分局98年8 月13日北區國稅北縣三字第0981043403號函一份在卷可參,可知碩威公司僅有先前乙○○擔任負責人時所申請之統一發票,被告擔任負責人後並未再申請過統一發票,亦即日期為被告擔任負責人期間之碩威公司發票,乃係舊有由乙○○所申請之統一發票,並非被告所新申請者甚明。 (三)按被告係自93年3 月29日方擔任碩威公司之負責人,則在其擔任負責人即93年3 月29日前之碩威公司統一發票,既無證據證明為其所開出,即難認與被告有何關連。公訴意旨雖認其與乙○○間為共同正犯,然若被告果與乙○○間就91年9 月至93年3 月所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間具有犯意聯絡,自始具有共犯關係,則乙○○擔任負責人期間既已開立多達二百八十四紙之不實統一發票,已經犯法,且被告擔任負責人後並未再申請過統一發票,則乙○○繼續擔任負責人即可,又何必多此一舉改由另名共犯即被告擔任碩威公司之負責人?且被告除自93年3 月29日起擔任碩威公司負責人外,在此之前並不見其對於乙○○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犯行有何行為分擔,不知其是否具有分工角色,實亦不見乙○○與其有犯意聯絡之必要,自不能僅因乙○○與被告為同一碩威公司之前後任負責人,即任意臆測渠等二人就各自任內所為,均有共同之犯意聯絡而需整體負責。準此,本案依調查所得之證據,既僅能認定被告係自93年3 月29日後方介入碩威公司,其自僅需就該日之後所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負責,方符常情。(四)至碩威公司93年4 至6 月間之統一發票部分,發票上所載之開立日期固為被告所擔任負責人之期間,然查該等發票既為不實發票,所開立之日期端視其所欲幫助逃漏稅之公司需求而定,未必確係於93年4 月後所開立,亦有可能係於93年3 月29日即被告擔任負責人前所預先開立。且此段期間所開出之發票,乃係原先乙○○所申請之統一發票,並非被告所新申請者,業如前述,若被告確實承繼乙○○之角色而繼續為開立不實發票以幫助逃漏稅捐之行為,在稅捐稽徵機關遲至95年間方為本案之稽查行動下(參見上開偵查卷第224 頁以下各該交易相對人承諾書之日期),被告既大費周章變更為碩威公司之負責人,又何以不再申請新的統一發票繼續遂行犯行?可徵被告擔任碩威公司負責人之目的,是否即在於繼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並非無疑,在此情形下,實亦有可能如被告所辯,原先乙○○所申請之統一發票並不在其手中,亦即有可能係由乙○○之其他共犯在該段期間內,未經被告同意即自行開出。簡言之,不能僅因此部分發票上所載之日期為被告擔任碩威公司負責人後之期間,即逕認該等發票為被告所開立或同意他人所開立,尚須其他積極證據加以證明。而因統一發票上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5 條第1 項之規定,需加蓋碩威公司之統一發票專用章,雖依同條第2 項之規定,統一發票專用章內並不需記載負責人之姓名,然實務上在統一發票章內併刻上負責人姓名,或另蓋負責人印章者,亦屬常見(收銀機統一發票除外),故若能調取該段期間之統一發票核閱,亦可由統一發票專用章內是否有記載被告之姓名,或僅有前任負責人乙○○之姓名,研判是否為被告所開立,或係乙○○所預先開出。惟經本院向北區國稅局調取上開不實發票之原本或影本結果,該局於98年8 月5 日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981042946號函覆稱不實發票係由營業人所自行留存保管,該局無法提供等語,可徵依本院調查所得,亦難取得此部分之證據以證明是否為被告所為,是依罪疑惟有利於被告之原則,即難認發票日期為93年3 月29日後之碩威公司統一發票,乃為被告所開立或同意他人所開立,至為灼然。 五、綜上所述,本院認就乙○○擔任碩威公司負責人期間所開立之發票部分,尚無證據證明被告與乙○○間具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即難認被告與乙○○間具有共同正犯關係而需就此負責。至發票日期為被告於93年3 月29日擔任負責人後之不實統一發票部分,本院對此部分發票是否確為該段期間所開立,是否有可能係在被告擔任負責人之前即已由他人所預先開立,或為他人未取得被告同意即擅自開立,認猶有合理之懷疑,尚未達有罪之確信,即難僅因該段期間為被告擔任碩威公司之負責人,即逕認此部分發票為其所開立或同意他人所開立。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確有公訴意旨所指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罪捐犯行,揆諸前揭法條及判決意旨,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 六、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字第7143號移送併案意旨略以:被告甲○○於93年1 月至94年12月擔任威欣製衣印花興業社負責人期間,有取得不實統一發票以逃漏稅捐及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犯行,因認被告此部分所為,係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3 款、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同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且與本案被告所涉違反稅捐稽徵法部分具有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等語。然查本案被告既經本院為無罪之判決,與併案部分即無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可言,本院無從併與審理,應退由檢察官另行為適法之處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旭華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9 日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 法 官 李幼妃 法 官 鄭凱文 法 官 張紹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書記官 周雅玲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9 日附表一:碩威公司進項來源分析表(92年11月-93年12月) ┌──┬────────────┬───┬──────┬──────┐ │編號│ 營業人名稱 │統一發│ 銷售額合計 │ 稅額合計 │ │ │ │票張數│ │ │ ├──┼────────────┼───┼──────┼──────┤ │ 1 │ 世明興業有限公司 │ 19 │14,928,931 │ 746,447 │ ├──┼────────────┼───┼──────┼──────┤ │ 2 │ 好廣有限公司 │ 12 │10,299,765 │ 514,989 │ ├──┼────────────┼───┼──────┼──────┤ │ 3 │ 芙蓉實業有限公司 │ 24 │ 5,907,215 │ 295,360 │ ├──┼────────────┼───┼──────┼──────┤ │ 4 │ 橋煜企業有限公司 │ 18 │ 5,530,130 │ 276,508 │ ├──┼────────────┼───┼──────┼──────┤ │ 5 │ 元企業有限公司 │ 11 │ 5,493,970 │ 274,000 │ ├──┼────────────┼───┼──────┼──────┤ │ 6 │ 承陽有限公司 │ 9 │ 4,287,365 │ 214,369 │ ├──┼────────────┼───┼──────┼──────┤ │ 7 │ 廣潔企業有限公司 │ 6 │ 3,971,635 │ 198,582 │ ├──┼────────────┼───┼──────┼──────┤ │ 8 │ 中友車業有限公司 │ 7 │ 2,570,180 │ 128,509 │ ├──┼────────────┼───┼──────┼──────┤ │ 9 │ 高富有限公司 │ 2 │ 2,094,626 │ 104,731 │ ├──┼────────────┼───┼──────┼──────┤ │ 10 │ 滋富國際有限公司 │ 4 │ 1,868,996 │ 93,450 │ ├──┼────────────┼───┼──────┼──────┤ │ 11 │ 捷湖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 3 │ 1,003,200 │ 130,685 │ ├──┼────────────┼───┼──────┼──────┤ │ 12 │ 源興湖實業有限公司 │ 2 │ 952,450 │ 47,623 │ ├──┼────────────┼───┼──────┼──────┤ │ 13 │ 德行實業有限公司 │ 1 │ 661,600 │ 33,080 │ ├──┼────────────┼───┼──────┼──────┤ │ 14 │ 協祥企業有限公司 │ 17 │12,227,755 │ 611,389 │ ├──┼────────────┼───┼──────┼──────┤ │ 15 │ 逸鏵企業有限公司 │ 12 │ 7,475,485 │ 373,775 │ ├──┼────────────┼───┼──────┼──────┤ │ 16 │ 律紋企業有限公司 │ 8 │ 5,060,721 │ 253,036 │ ├──┼────────────┼───┼──────┼──────┤ │ 17 │ 砢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5 │ 3,834,617 │ 191,731 │ ├──┼────────────┼───┼──────┼──────┤ │ │ 合計 │ 173 │ 93,923,694 │ 4,696,192 │ └──┴────────────┴───┴──────┴──────┘ 附表二:碩威公司銷項去路分析表(92年11月-93年12月) ┌───┬──────────┬────────────────┬────────────────┐ │ 編號 │營業人名稱 │開立之統一發票銷售額明細 │ 提出申報扣抵明細 │ │ │ ├───┬──────┬─────┼───┬──────┬─────┤ │ │ │張數 │ 銷售額 │ 稅額 │ 張數 │ 銷售額 │ 稅額 │ ├───┼──────────┼───┼──────┼─────┼───┼──────┼─────┤ │ 1 │智統國際有限公司 │4 │499,360 │24,968 │4 │499,360 │24,968 │ ├───┼──────────┼───┼──────┼─────┼───┼──────┼─────┤ │ 2 │冠遠有限公司 │3 │952,378 │47,619 │3 │952,378 │47,619 │ ├───┼──────────┼───┼──────┼─────┼───┼──────┼─────┤ │ 3 │易昕股份有限公司 │1 │500,000 │25,000 │1 │500,000 │25,000 │ ├───┼──────────┼───┼──────┼─────┼───┼──────┼─────┤ │ 4 │衣展服裝材料行 │3 │1,500,000 │75,000 │3 │1,500,000 │75,000 │ ├───┼──────────┼───┼──────┼─────┼───┼──────┼─────┤ │ 5 │力源結婚百貨有限公司│1 │200,000 │10,000 │1 │200,000 │10,000 │ ├───┼──────────┼───┼──────┼─────┼───┼──────┼─────┤ │ 6 │名鉅服裝材料行 │1 │500,000 │25,000 │1 │500,000 │25,000 │ ├───┼──────────┼───┼──────┼─────┼───┼──────┼─────┤ │ 7 │今翔有限公司 │6 │2,217,100 │110,855 │6 │2,217,100 │25,250 │ ├───┼──────────┼───┼──────┼─────┼───┼──────┼─────┤ │ 8 │瑞恩瑩企業有限公司 │5 │815,600 │40,780 │5 │815,600 │40,780 │ ├───┼──────────┼───┼──────┼─────┼───┼──────┼─────┤ │ 9 │采奕有限公司 │1 │1,500,000 │75,000 │1 │1,500,000 │75,000 │ ├───┼──────────┼───┼──────┼─────┼───┼──────┼─────┤ │ 10 │品驛實業有限公司 │2 │366,857 │18,343 │2 │366,857 │18,343 │ ├───┼──────────┼───┼──────┼─────┼───┼──────┼─────┤ │ 11 │德毅國際有限公司 │10 │3,805,900 │190,295 │9 │3,305,900 │165,295 │ ├───┼──────────┼───┼──────┼─────┼───┼──────┼─────┤ │ 12 │駿維企業有限公司 │1 │247,000 │12,350 │1 │247,000 │12,350 │ ├───┼──────────┼───┼──────┼─────┼───┼──────┼─────┤ │ 13 │嘉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1 │990,000 │49,500 │1 │990,000 │49,500 │ ├───┼──────────┼───┼──────┼─────┼───┼──────┼─────┤ │ 14 │永日星有限公司 │11 │2,555,405 │127,772 │11 │2,555,405 │127,772 │ ├───┼──────────┼───┼──────┼─────┼───┼──────┼─────┤ │ 15 │工房倭人有限公司 │3 │370,000 │18,500 │3 │370,000 │18,500 │ ├───┼──────────┼───┼──────┼─────┼───┼──────┼─────┤ │ 16 │金時利洋行 │9 │707,750 │35,388 │8 │697,990 │34,900 │ ├───┼──────────┼───┼──────┼─────┼───┼──────┼─────┤ │ 17 │綿紡有限公司 │3 │1,003,200 │50,160 │3 │1,003,200 │50,160 │ ├───┼──────────┼───┼──────┼─────┼───┼──────┼─────┤ │ 18 │創信股份有限公司 │24 │14,950,312 │747,516 │22 │14,946,882 │747,344 │ ├───┼──────────┼───┼──────┼─────┼───┼──────┼─────┤ │ 19 │辰晉實業有限公司 │2 │700,500 │35,025 │2 │700,500 │35,025 │ ├───┼──────────┼───┼──────┼─────┼───┼──────┼─────┤ │ 20 │摩妮卡服飾開發有限公│4 │2,556,500 │127,825 │4 │2,556,500 │127,825 │ │ │司 │ │ │ │ │ │ │ ├───┼──────────┼───┼──────┼─────┼───┼──────┼─────┤ │ 21 │嘉丞國際企業有限公司│8 │1,569,750 │78,488 │8 │1,569,750 │78,488 │ ├───┼──────────┼───┼──────┼─────┼───┼──────┼─────┤ │ 22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1 │698,880 │34,944 │1 │698,880 │34,944 │ ├───┼──────────┼───┼──────┼─────┼───┼──────┼─────┤ │ 23 │翔崴國際有限公司 │1 │799,500 │39,975 │1 │799,500 │39,975 │ ├───┼──────────┼───┼──────┼─────┼───┼──────┼─────┤ │ 24 │譚士企業有限公司 │8 │3,004,520 │150,226 │8 │3,004,520 │150,226 │ ├───┼──────────┼───┼──────┼─────┼───┼──────┼─────┤ │ 25 │輝揚堂企業有限公司 │2 │800,000 │40,000 │2 │800,000 │40,000 │ ├───┼──────────┼───┼──────┼─────┼───┼──────┼─────┤ │ 26 │學流風工作室有限公司│2 │1,000,030 │50,002 │2 │1,000,030 │50,002 │ ├───┼──────────┼───┼──────┼─────┼───┼──────┼─────┤ │ 27 │豐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6 │8,665,948 │433,299 │36 │8,665,948 │433,299 │ ├───┼──────────┼───┼──────┼─────┼───┼──────┼─────┤ │ 28 │好朋友國際實業有限公│19 │6,508,270 │325,414 │19 │6,508,270 │325,414 │ │ │司 │ │ │ │ │ │ │ ├───┼──────────┼───┼──────┼─────┼───┼──────┼─────┤ │ 29 │茂暉興業社 │12 │2,717,280, │135,864 │12 │2,717,280 │135,864 │ ├───┼──────────┼───┼──────┼─────┼───┼──────┼─────┤ │ 30 │惠薪服裝有限公司 │6 │4,210,765 │210,537 │6 │4,210,765 │210,537 │ ├───┼──────────┼───┼──────┼─────┼───┼──────┼─────┤ │ 31 │吉聯墊肩實業有限公司│9 │1,938,465 │96,924 │9 │1,938,465 │96,924 │ ├───┼──────────┼───┼──────┼─────┼───┼──────┼─────┤ │ 32 │微格國際有限公司 │8 │2,800,000 │140,000 │8 │2,800,000 │140,000 │ ├───┼──────────┼───┼──────┼─────┼───┼──────┼─────┤ │ 33 │威欣製衣印花興業社 │2 │608,250 │30,413 │2 │608,250 │30,413 │ ├───┼──────────┼───┼──────┼─────┼───┼──────┼─────┤ │ 34 │新力印花實業有限公司│3 │999,100 │49,955 │3 │999,100 │49,955 │ ├───┼──────────┼───┼──────┼─────┼───┼──────┼─────┤ │ 35 │名坊服飾開發有限公司│7 │1,704,995 │85,250 │7 │1,704,995 │85,250 │ ├───┼──────────┼───┼──────┼─────┼───┼──────┼─────┤ │ 36 │久慧製衣有限公司 │1 │145,965 │7,298 │1 │145,965 │7,298 │ ├───┼──────────┼───┼──────┼─────┼───┼──────┼─────┤ │ 37 │強博實業有限公司 │6 │2,009,790 │100,490 │6 │2,009,790 │100,490 │ ├───┼──────────┼───┼──────┼─────┼───┼──────┼─────┤ │ 38 │雪坊實業有限公司 │2 │1,333,320 │66,666 │2 │1,333,320 │66,666 │ ├───┼──────────┼───┼──────┼─────┼───┼──────┼─────┤ │ 39 │向億製衣股份有限公司│2 │2,999,905 │149,995 │2 │2,999,905 │149,995 │ ├───┼──────────┼───┼──────┼─────┼───┼──────┼─────┤ │ 40 │欣坊實業有限公司 │1 │140,783 │7,039 │1 │140,783 │7,039 │ ├───┼──────────┼───┼──────┼─────┼───┼──────┼─────┤ │ 41 │奕樺企業社 │3 │908,500 │45,425 │3 │908,500 │45,425 │ ├───┼──────────┼───┼──────┼─────┼───┼──────┼─────┤ │ 42 │普俐鴻有限公司 │1 │496,620 │24,831 │1 │496,620 │24,831 │ ├───┼──────────┼───┼──────┼─────┼───┼──────┼─────┤ │ 43 │台灣家福股份有限公司│2 │305,789 │15,290 │2 │305,789 │15,290 │ │ │經國分公司 │ │ │ │ │ │ │ ├───┼──────────┼───┼──────┼─────┼───┼──────┼─────┤ │ 44 │合成芳有限公司 │1 │300,000 │15,000 │1 │300,000 │15,000 │ ├───┼──────────┼───┼──────┼─────┼───┼──────┼─────┤ │ 其他 │ │79 │12,550,566 │627,530 │79 │11,702,476 │585,125 │ ├───┼──────────┼───┼──────┼─────┼───┼──────┼─────┤ │ │合計 │338 │96,154,853 │4,807,751 │313 │94,793,573 │4,739,6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