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 公訴人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匯盈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兼代表人
- 甲○○
- 被告
- 戊○○
- 被告
- 丁○○
- 被告
- 丙○○
- 被告
- 乙○○
- 上六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 許巍騰律師
- 被告
- 己○○
- 選任辯護人
- 林辰彥律師
謝玉玲律師
許巍騰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謝玉玲律師
許巍騰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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