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8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5 月 15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882號原 告 北明揚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翼憶 訴訟代理人 蔡炳焜 被 告 數位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子淵 訴訟代理人 楊政雄律師 複代理人 陳美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繼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5 日書記官 林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