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2 月 29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59號聲 請 人 宏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昇陽 代 理 人 彭偉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82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1年1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谷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9 日書記官 尤秋菊 ┌────────────────────────────────────┐ │支票附表: │ ├──┬─────┬─────┬──────┬────┬─────┬───┤ │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 │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勝大彈簧股│第一商業銀│100年8月31日│98,068元│DA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行三重埔分│ │ │ │ │ │ │林富雄 │行 │ │ │ │ │ ├──┼─────┼─────┼──────┼────┼─────┼───┤ │ 002│錕泰企業有│國泰世華商│100年8月31日│13,544元│JN0000000 │ │ │ │限公司 王│業銀行三重│ │ │ │ │ │ │賜福 │分行 │ │ │ │ │ ├──┼─────┼─────┼──────┼────┼─────┼───┤ │ 003│嘉山企業有│上海商業銀│100年9月20日│16,759元│ERA0000000│ │ │ │限公司 張│行二重分行│ │ │ │ │ │ │福進 │ │ │ │ │ │ ├──┼─────┼─────┼──────┼────┼─────┼───┤ │ 004│順盈機械股│台北富邦商│100年9月12日│62,597元│CT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業銀行樹林│ │ │ │ │ │ │邱新發 │分行 │ │ │ │ │ ├──┼─────┼─────┼──────┼────┼─────┼───┤ │ 005│甫承企業有│彰化商業銀│100年9月10日│12,266元│GN0000000 │ │ │ │限公司 王│行南三重分│ │ │ │ │ │ │永清 │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