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902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2902號
- 上訴人
- 康嘉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趙 敏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革美神奇瘦有限公司、莊惠慈因102年度
訴字第2902號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
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255萬3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
費3萬951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
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
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