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2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5 月 14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255號聲 請 人 殷美玉(即黃凱紋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黃緯才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99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3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4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財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4 日書記官 黃瀅螢 ┌─────────────────────────────────────────────┐ │股票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25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京華超音波股份有限公司 │96ND00000000-00ND00000000 │7 │7000│ │ ├──┼──────────────┼──────────────┼───┼────┼───┤ │0002│京華超音波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000000 │1 │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