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3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6 月 27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373號聲 請 人 貿展國際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岳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16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 年5 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翠琪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7 日書記官 李玉秀 ┌─────────────────────────────────────┐ │支票附表: 102 年度除字第373 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翔典企業有│華南商業銀│101年9月25日│23,196元 │FD0000000 │ │ │ │限公司劉鳳│行林口站前│ │ │ │ │ │ │翎 │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