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4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7 月 30 日
- 法官邱育佩
- 法定代理人陳世榮
- 原告向實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472號聲 請 人 向實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世榮 訴訟代理人 劉雲泙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司催字第117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5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0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邱育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0 日書記官 彭麗紅 ┌─────────────────────────────────────┐ │支票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472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俊全企業有│玉山商業銀│101年12月31 │1,191元 │BA0000000 │ │ │ │限公司 │行板新分行│日 │ │ │ │ ├───┼─────┼─────┼──────┼─────┼─────┼──┤ │002 │連洲興業有│華南商業銀│101年12月25 │81,974元 │AD0000000 │ │ │ │限公司 │行板橋分行│日 │ │ │ │ ├───┼─────┼─────┼──────┼─────┼─────┼──┤ │003 │源貿興業有│華南商業銀│101年12月25 │10,710元 │AD0000000 │ │ │ │限公司 │行板橋分行│日 │ │ │ │ ├───┼─────┼─────┼──────┼─────┼─────┼──┤ │004 │張玹銘 │聯邦商業銀│101年12月31 │29,909元 │UA0000000 │ │ │ │ │行板橋分行│日 │ │ │ │ ├───┼─────┼─────┼──────┼─────┼─────┼──┤ │005 │洪杏民 │台新國際商│102年1月5日 │14,617元 │PC0000000 │ │ │ │ │業銀行板橋│ │ │ │ │ │ │ │分行 │ │ │ │ │ ├───┼─────┼─────┼──────┼─────┼─────┼──┤ │006 │三能包裝材│上海商業儲│101年12月31 │5,670元 │PA0000000 │ │ │ │料有限公司│蓄銀行板橋│日 │ │ │ │ │ │ │分行 │ │ │ │ │ ├───┼─────┼─────┼──────┼─────┼─────┼──┤ │007 │振宏興業股│永豐商業銀│102年1月18日│9,874元 │AE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行迴龍分行│ │ │ │ │ ├───┼─────┼─────┼──────┼─────┼─────┼──┤ │008 │鍵彰實業有│永豐商業銀│102年1月5日 │9,135元 │AF0000000 │ │ │ │限公司 │行迴龍分行│ │ │ │ │ ├───┼─────┼─────┼──────┼─────┼─────┼──┤ │009 │鍵彰實業有│永豐商業銀│102年1月5日 │9,135元 │AF0000000 │ │ │ │限公司 │行迴龍分行│ │ │ │ │ ├───┼─────┼─────┼──────┼─────┼─────┼──┤ │010 │洪茂企業有│板信商業銀│101年12月10 │319,625元 │TM0000000 │ │ │ │限公司 │行土城分行│日 │ │ │ │ ├───┼─────┼─────┼──────┼─────┼─────┼──┤ │011 │王寶桑 │華南商業銀│102年1月5日 │21,659元 │GD0000000 │ │ │ │ │行積穗分行│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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