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催字第12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3 月 12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催字第1211號聲 請 人 余慧婷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3 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2 日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 ┌─────────────────────────────────────────────┐ │股票附表: 103 年度司催字第1211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 股 數 │備 考│ ├──┼───────────────┼────────────┼───┼─────┼───┤ │0001│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02377-3 │ 1 │ 1000│ │ ├──┼───────────────┼────────────┼───┼─────┼───┤ │0002│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02378-5 │ 1 │ 1000│ │ ├──┼───────────────┼────────────┼───┼─────┼───┤ │0003│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02379-7 │ 1 │ 1000│ │ ├──┼───────────────┼────────────┼───┼─────┼───┤ │0004│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02380-3 │ 1 │ 1000│ │ ├──┼───────────────┼────────────┼───┼─────┼───┤ │0005│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02381-5 │ 1 │ 1000│ │ ├──┼───────────────┼────────────┼───┼─────┼───┤ │0006│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02382-7 │ 1 │ 1000│ │ ├──┼───────────────┼────────────┼───┼─────┼───┤ │0007│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02383-9 │ 1 │ 1000│ │ ├──┼───────────────┼────────────┼───┼─────┼───┤ │0008│ 賽亞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NX0000757-1 │ 1 │ 65 │ │ ├──┼───────────────┼────────────┼───┼─────┼───┤ │0009│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 100ND0012754~775 │ 22 │22000│ │ ├──┼───────────────┼────────────┼───┼─────┼───┤ │0010│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 100NE0002000~2001 │ 20 │20000│ │ ├──┼───────────────┼────────────┼───┼─────┼───┤ │0011│ 源河生技應用股份有限公司 │ 100NX0000757 │ 1 │ 935│ │ └──┴───────────────┴────────────┴───┴─────┴───┘ 附記:(本附記毋庸登報) 一、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二、本裁定請先校對,校對無誤後應連同附表於主文第2 項所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俟申報權利之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 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聲請除權判決。 三、聲請人如未於主文第2 項所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