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2 月 26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31號聲 請 人 邱宏基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98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6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繼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林珊慧 ┌─────────────────────────────────────────────┐ │股票附表: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億泰利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0089-ND-0000000-0 │1 │1000│ │ ├──┼──────────────┼──────────────┼───┼────┼───┤ │0002│億泰利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0089-ND-0000000-0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