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補字第1914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補字第1914號
- 聲請人
- 鄭瑞發
- 聲請人
- 鄭雅婷
- 相對人
- 承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瑞發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聲請解散清算事件,聲請人未據繳納聲請費用。經查,本件屬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而相對人公司資本總額為新臺幣(下同)1 億元,此有本院職權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資料查詢系統結果1 紙附卷可稽,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經核定為1 億元,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6 款之規定,應徵聲請費用為5,000 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