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原訴字第1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原訴字第1號
- 原告
- 周金田
- 原告
- 王彩藝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王元勳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怡欣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偉琳律師
- 被告
- 金鋒高磁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虹伃
- 訴訟代理人
- 楊雅婷
- 被告
- 忠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范姜春美
- 訴訟代理人
- 陳俐穎
- 複代理人
- 楊雅婷
- 被告
- 徐世博
- 訴訟代理人
- 謝碧鳳律師(法律扶助)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