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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359號

清償債務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5 月 18 日

法官徐玉玲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359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褚宇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元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104年訴字第1359號請求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台幣肆佰陸拾柒萬貳仟柒佰貳拾貳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柒萬零玖佰玖拾捌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徐玉玲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瓐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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