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657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657號
- 原告
- 憶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高英聰
- 訴訟代理人
- 侯慶辰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翊婷律師
- 被告
- 鐳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政勳
- 訴訟代理人
- 吳漢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65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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