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8971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8971號
- 債權人
- 林靜慧
- 債務人
- 尚益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萬聲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利息起算日(聲請狀及附表均未記載)。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897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利息起算日(聲請狀及附表均未記載)。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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