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字第52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字第52號
- 抗告人
- 仕恭塑膠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敏足
- 相對人
- 詹雲卿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05 年度司字第52號選派檢查人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5 年11月16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字第52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05 年度司字第52號選派檢查人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5 年11月16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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