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886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886號
- 上訴人
- 人類智庫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桂台華
- 被上訴人
- 張軒瑋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不服原
審判決提起上訴,惟未據繳納上訴費用,查上訴人之上訴標的金
額為新臺幣(下同)玖拾伍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壹萬伍仟伍
佰貳拾伍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
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
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