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179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179號
- 原告
- 強世璋
- 原告
- 廖俊賢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宜真律師
- 被告
- 普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榮明
- 訴訟代理人
- 王子文律師
盧姵君律師
張家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 年8 月15日上午10時45分
,在本院民庭大樓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179號
盧姵君律師
張家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 年8 月15日上午10時45分
,在本院民庭大樓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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