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國字第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國家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2 月 29 日
- 法官楊千儀
- 法定代理人古沼格、黎雅芩、羅仕柯、楊蕙香
- 原告呂林麗雲
- 被告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法人、上豐鐵材有限公司法人、通然順工業有限公司法人、柯金科、陳建銘、陳謙、莊勝儀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國字第11號原 告 呂林麗雲 郭呂淑卿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呂清泉 被 告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法定代理人 古沼格 訴訟代理人 李宜光律師 王藹芸律師 被 告 上豐鐵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雅芩 被 告 通然順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仕柯 訴訟代理人 蘇聖閔 被 告 柯金科 黃鄭罔腰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黃生君 被 告 陳建銘 金東利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楊蕙香 訴訟代理人 李芳民 被 告 陳謙 林千億 戴麗鳳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邱聰榮 被 告 莊勝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八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吳育嫻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國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