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08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08號
- 原告
- 發興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進河
- 訴訟代理人
- 張秀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郭宜婷律師
- 被告
- 楊進益
- 訴訟代理人
- 江可筠律師
吳佩軒律師
劉韋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一0五年度訴字第五二七號刑事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理由
一、查本件被告楊進益涉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犯罪嫌疑,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以104 年度偵字第12363 號提起公訴,現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以105 年度訴字第527 號審理中,該犯罪嫌疑,確有影響於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非俟刑事訴訟終結,其民事訴訟即無由判斷,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183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