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5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1 月 1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599號聲 請 人 任巧娣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勤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52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5年10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0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許瑞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0 日書記官 郭祐均 ┌─────────────────────────────────────────────┐ │股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599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勤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1204-2 │1 │25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