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64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640號聲 請 人 泓惠水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定詮 訴訟代理人 林俊男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司催字第413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9 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饒金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羅尹茜 ┌─────────────────────────────────────┐ │支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640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 │001 │隆乘企業有│永豐銀行新│105年7月15日│33,056元 │0000000 │ │ │ │限公司 林 │莊分行 │ │ │ │ │ │ │阿雪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