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3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服務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1 月 29 日
  • 法官
    賴彥魁

  • 當事人
    陳承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386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承烈 上列上訴人陳承烈與被上訴人大安不動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服務報酬事件,經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捌拾伍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壹萬參仟捌佰柒拾伍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賴彥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9  日書記官 楊丹儀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