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補字第23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履約保證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6 年 08 月 09 日
  • 法官
    楊千儀

  • 當事人
    百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補字第2355號原   告 百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長文 被   告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法定代理人 李政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8萬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11,69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9   日書記官 吳育嫻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