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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補字第2446號

公司解散清算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8 月 03 日

法官羅惠雯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補字第2446號

聲請人
高戴維

上列聲請人為相對人寬勝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聲請公司解散清算事件,未據聲請人繳納聲請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應徵收費用新臺幣壹仟元。茲依同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羅惠雯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王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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