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7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加倍返還定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6 月 29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736號原 告 信扶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秋蓉 訴訟代理人 夏元一律師 羅子武律師 簡賢明 被 告 佳實系統整合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來台 訴訟代理人 管宇崧 劉懿德律師 李永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加倍返還定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九日下午三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 日書記官 郭德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