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7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983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1 月 17 日

法官蔡惠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訴字第1983號

原告
福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志堅
訴訟代理人
呂柏松
複代理人
林芝華
被告
巨寶包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志宏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前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移送前來(106 年度訴字第588 號),本院於民國106 年12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玖拾伍萬壹仟玖佰壹拾叁元,及自民國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法第24條定有明文。查,原告與被告間所簽訂之報價單之約定事項第9 條約定:本單經簽訂後即成為訂購契約單,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本事件受臺北板橋地方法院管轄,有上開報價單在卷可查(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 年度訴字第588號第16頁至第46頁),是兩造就本件契約所生合意紛爭已合意由本院管轄,是依上開規定,本院對本件訴訟具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對被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於民國103 年10月至104 年2 月止,曾向原告訂製客製化商品,原告自103 年11月起陸續依約將商品送達被告指定之地點而完成交貨,累計貨款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51,913 元,惟迄今被告均未給付分文,迭經原告催討未果,爰依兩造間買賣契約,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給付貨款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951,913 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具狀聲明異議略以:本件債務尚有糾葛等語置辯。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本文定有明文。次按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視同自認,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3 項準用同條第1 項亦有明文。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報價單31紙、銷貨單17紙、對帳單及發票明細11紙等件影本為證(見同上卷第16頁至第74頁),核與其所述相符,被告雖具狀聲明異議稱該項債務尚有糾葛云云,惟未具體指明抗辯事由,且經本院合法通知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上開規定,應視為自認,堪認原告上開之主張為真實。

㈡再按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之義務;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者,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5 ,民法第367 條、第229 條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前段、第203 條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兩造間存有買賣契約,且被告積欠貨款1,951,913 元迄未給付等情,業經認定如前,則原告依據兩造間之買賣契約請求被告如數給付貨款,即屬有據。又本件原告對被告之貨款請求權,核屬無確定期限之給付,既經原告以支付命令送達為催告,被告迄未給付,當應負遲延責任。而被告係於160 年2 月22日收受支付命令,有警局寄存文件具領簽收單在卷可查(見同上卷第83頁),是原告請求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即106 年2 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亦屬有據。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據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1,951,913 元,及自106 年2 月23日起算至清償日為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蔡惠琪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7 日

書記官 王嘉蓉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