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06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5 月 29 日
  • 法官
    黃繼瑜
  • 法定代理人
    呂文程、張方瑜

  • 原告
    傅羿樺
  • 被告
    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立誠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陳志賢仲晟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069號原   告 傅羿樺 訴訟代理人 林俊峰律師 複 代理人 蕭烈華律師 被   告 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文程 訴訟代理人 繆璁律師 余俊偉 被   告 立誠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方瑜 訴訟代理人 張嘉文 被   告 陳志賢 被   告 仲晟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方瑜 訴訟代理人 張嘉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繼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9 日書記官 黃伊媺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