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069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069號
- 原告
- 傅羿樺
- 訴訟代理人
- 林俊峰律師
- 複代理人
- 蕭烈華律師
- 被告
- 建義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文程
- 訴訟代理人
- 繆璁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余俊偉
- 被告
- 立誠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方瑜
- 訴訟代理人
- 張嘉文
- 被告
- 陳志賢
- 被告
- 仲晟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方瑜
- 訴訟代理人
- 張嘉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