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472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472號
- 原告
- 欣湛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駿朋
- 訴訟代理人
- 林廷隆律師
- 被告
- 友田市地重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宗德
- 訴訟代理人
- 郭學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三時五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47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三時五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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