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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480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9 月 19 日

法官張誌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480號

聲請人
力泰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良材
代理人
吳世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211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5 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480號│├──┬──────┬─────┬───────┬─────┬─────┬──┤│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新臺幣)│ │ │├──┼──────┼─────┼───────┼─────┼─────┼──┤│001 │ 振城營造股 │ 土地銀行 │ 105年6月16日 │ 34,104元 │ CQ1689182│ ││ │ 份有限公司 │ 蘆洲分行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誌洋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李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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